第一章白山黑水間的巨人(1 / 3)

第一章白山黑水間的巨人

後金大汗努爾哈赤因兵敗明朝寧遠城受傷死去,後金的政權出現了一時真空,經過一番激烈的內部鬥爭,努爾哈赤的第八子皇太極最終勝出。上台後他改革政治,發展經濟,革除陋習,加強皇權的統一。他還審時度勢,改換族名,建立新國號,並最終統一了遼東全境。然而正當事業蓬勃發展時,他卻突然地離奇死去。

一、看似平靜的繼位

天命十一年(1626)即明天啟六年八月十一日,後金汗努爾哈赤在沈陽東四十裏的靉雞堡黯然死去。《清實錄·太祖高皇帝實錄》對於這一事件有著這樣的記載:

(七月)癸巳(二十三日),上不豫,幸清河坐湯。八月庚子朔,丙午(初七日),上大漸,欲還京,乘舟順太子河而下。使人召大妃來迎,入渾河。大妃至,泝流至靉雞堡,距沈陽四十裏。庚戌(十一日),未刻上崩。在位凡十一年,年六十有八。

努爾哈赤死了,但死去的隻是他的生命,他的名字和事跡卻已被載入了史冊。

努爾哈赤, 生於嘉靖三十八年(1559),顯祖塔克世的長子,母親喜塔拉氏,大清國的奠基人。萬曆十一年(1583)二月,其父、祖被明軍誤殺後,他被授為建州左衛都指揮使。但他以此為借口,立誓為父、祖報仇,以十三副遺甲起兵,開始了統一東北的戰爭,到萬曆四十三年(1615)他已經基本統一了女真各部。翌年正月,他在赫圖阿拉城自稱“覆育列國英明汗”,即汗位,建立後金政權,建元天命。後金政權的誕生,為其後將近300年的清朝史拉開了帷幕。天命三年(1618),努爾哈赤以“七大恨”為借口起兵反明。天命十年(1625)遷都沈陽。天命十一年(1626)正月圍攻寧遠城,被袁崇煥打敗負傷而回。同年八月十一日從清河返回沈陽,因癰疽突發死於途中靉雞堡,終年68歲。天聰三年(1629)二月十三日遷葬福陵。廟號為:太祖。經累朝改諡加諡,最後諡號全稱為:太祖承天廣運聖德神功肇紀立極仁孝睿武端毅欽安弘文定業高皇帝。

努爾哈赤已平靜地死去,留下的卻是汗位繼承帶來的內部激烈的鬥爭。當時,努爾哈赤的子侄很多,其中兒子就有十六個,最年長的是代善46歲,最年幼的是多鐸13歲,之前,努爾哈赤的長子褚英,因遭到了四大貝勒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和五大臣額亦都、費英東、何和裏、安費揚古、扈爾漢等人的聯名控告其有血腥報複眾人的罪名,被努爾哈赤囚禁兩年後處死。按理說,老皇帝臨死前應該公布汗位最終花落誰家,但是努爾哈赤卻在臨死前也沒有確定汗位的繼承者。對此,《清實錄·太祖高皇帝實錄》上有這樣的記載:

上於國家政事,子孫遺訓,平日皆預定告誡,臨崩,不複言及。

雖然努爾哈赤臨死前沒有確定繼承汗位的人選,但在他臨死前的一個月,因身體狀況不好,製訂出了一項被稱為“八王共治”的辦法。按照後金的這項政治製度,新汗的繼承辦法是八和碩貝勒推舉嗣君。即嗣君由八王推舉,嗣君在八王中產生。

後金的國體,是軍事農奴主階級的專政,在政治、軍事、社會和宗族上,實行的都是八旗製度。八旗製度是女真氏族社會特有的軍事組織。當時三百個男丁編成一個牛錄,五個牛錄為一甲喇,五個甲喇為一個固山,各牛錄、甲喇、固山的長官都叫“額真”,如牛錄額真(即佐領)、甲喇額真(又稱紮蘭厄真,即參領)、固山額真(又稱固山厄真),固山額真左右立美淩厄真(又稱梅勒額真,即副將)。“固山”滿語意思為“旗”,“固山額真”意為“旗主”,即旗的長官。固山額真雖然是旗主長官,但並不是旗下所有人的主人,八旗的真正主人是“和碩貝勒”,“和碩”滿語意思為一方、一隅的指揮帶頭人,“貝勒”是女真部落的一部之長,“和碩貝勒”的意思一方麵是女真人的主人,還是所在旗的所有人、包括固山額真在內的主人。“和碩貝勒”與“固山額真”之間是主仆關係或君臣關係。學者稱他們為“主旗貝勒”或“領旗貝勒”。據記載,努爾哈赤時期的主旗貝勒為:正黃、鑲黃二旗的主旗貝勒是努爾哈赤;正紅、鑲紅二旗的主旗貝勒是代善;正白旗的主旗貝勒是皇太極;鑲白旗的主旗貝勒是杜度;正藍旗的主旗貝勒是莽古爾泰;鑲藍旗的主旗貝勒是阿敏。

據《清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記載,皇太極即位後,鑲黃旗的主旗貝勒是阿巴泰;正白旗的主旗貝勒是多鐸;鑲白旗的主旗貝勒是多爾袞;正紅旗的主旗貝勒是代善;鑲紅旗的主旗貝勒是嶽托;正藍旗的主旗貝勒是莽古爾泰、德格類;鑲藍旗的主旗貝勒是阿敏、濟爾哈朗。

又據朝鮮史料記載,皇太極是正黃旗的主旗貝勒。鑲黃旗的主旗貝勒還有豪格;正紅旗的主旗貝勒還有薩哈廉;鑲紅旗的主旗貝勒還有杜度。

後金的政體,是君主集權製下的八大貝勒共治體製,八和碩貝勒即常說的八王,也就是後金的旗主貝勒,他們既是後金政權機構的權力代表,又是權力的執行者。八大貝勒的地位和權力,在當時的後金是有政治支持和法律保障的。據《清實錄·太祖高皇帝實錄》記載,天命七年(1622)即明天啟二年三月初三日,努爾哈赤頒布實行八王共治國政的《汗諭》:

繼朕而嗣大位者,毋令強梁有力者為也。以若人為君,懼其尚力自恣,獲罪於天也。且一人縱有知識,終不及眾人之謀。今命爾八子為八和碩貝勒,同心謀國,庶幾無失。爾八和碩貝勒內,擇其能受諫而有德者,嗣朕登大位。若不能受諫,所行非善,更擇善者立焉。擇立之時,若不樂從眾議,艴然變色,豈遂使不賢之人,任其所為耶!至於八和碩貝勒,共理國政,或一人心有所得,言之有益於國,七人宜共讚成之。如己既無才,又不能讚成人善,而緘默坐視者,即當易此貝勒,更於子弟中,擇賢者為之。易置之時,若不樂從眾議,艴然變色,豈遂使不賢之人,任其所為耶!若八和碩貝勒中,或以事他出,告於眾,勿私往。若入而見君,勿一二人見,其眾人畢集,同謀議以治國政。務期斥奸佞,舉忠直可也。

努爾哈赤的《汗諭》是對八王共治製度內容的具體解釋和明確規定:

一、明確確定了八和碩貝勒的議政王政治體係基礎。

二、強調以八和碩貝勒為共同聯合執政,平衡八和碩貝勒的權力和利益之爭。

三、禁止八和碩貝勒之間私下議論國政和單獨見新汗。

四、新汗由八和碩貝勒共同推舉產生,八和碩貝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罷免權。

以上是來自後來編撰的《清實錄》記載,而據《滿文老檔》記載,還有一些瑣碎的規定,如國主在一月之內,要於初五及二十日升殿,八王可以經共議後分設滿、蒙、漢官員各八人協助辦事,以及八王中如有人不牢記父汗訓言、不聽從眾兄弟勸告悖理行事,可以定罪,甚至監禁等。

八王共治國政宣布後,因老國君努爾哈赤還在,於是隻是部分實施新國政。如八旗貝勒定期在大政殿“審事”;處理下級官員任免的備案;八旗分別繕錄獎懲檔子,各旗獎懲升降官員;後金向漢人下達命令,“皆以八王之書頒發”,等等。

其實,努爾哈赤在後金政體上的改革,僅僅局限在統治集團內部的新汗與八和碩貝勒之間的關係,排擠異姓皇親於最高權力之外。在天命時期,後金的實際統治權是在汗和四大貝勒手中掌握,汗是努爾哈赤,四大貝勒則是努爾哈赤的四個有才且年長的子侄,即二子代善,又稱貴永介,因賜號古英巴圖魯也稱貴盈哥,或大貝勒,後封禮親王;侄阿敏,努爾哈赤弟舒爾哈齊的次子,又稱二貝勒;五子莽古爾泰,又稱三貝勒;八子皇太極,又稱四貝勒。在頒布“八王共治”之前的天命元年(1616),努爾哈赤實施的是四大貝勒“共理機務”,天命六年(1621)二月,四大貝勒又是“按月分直”,當時“國中一切機務,俱令值月貝勒掌理”,即每人一個月當班處理國家政務。而這次通過改革之後,後金政體的原四大貝勒議政形式通過增加四小貝勒而變成了八和碩貝勒議政,並想借助增加的諸小貝勒的勢力監督和牽製四大貝勒,以此平衡和限製四大貝勒權力的爆發,因為隻有彼此之間的地位平等,權力相同,才能做到相互牽製,相互監督,在推舉新汗時,也不會受到某一方稍強勢力的控製與操縱。

努爾哈赤以八王共治國政的貴族會議方式建立的後金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新老汗權的過渡起到了平穩作用,然而當新汗一旦產生後,由八王共議國政的貴族權力機構必然因新汗“南麵獨坐”而失敗。努爾哈赤在人到暮年時將汗權過渡給八和碩貝勒而以此實施共治國政,顯然他的真正目的是為自己準備後事,平衡和製約八和碩貝勒權力是為了不出現因爭奪權力而出現血腥政治。

實際上,八王共治的國政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諸小貝勒的地位,分散和削弱了四大貝勒的權力,但並未真正使八和碩貝勒之間的權力達到平衡。四大貝勒占主導的地位並未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因此,最有希望競選汗位的人也就是四大貝勒,然而,由於二貝勒阿敏不是努爾哈赤的直係,因此被排除汗位的候選人,這點阿敏貝勒心裏也很清楚,所以在推舉人選時,曾提出率自己的鑲藍旗“出居外藩”,另立門戶,但未能如願。於是,四大貝勒中隻有代善、莽古爾泰和皇太極才是汗位的最強有力候選人。

代善,雖為大貝勒且“能得眾心”,但性情“寬柔”而缺乏“威暴桀驁之勢”,之前的天命五年(1620)三月,因被揭發與努爾哈赤的大福晉烏喇納喇氏(阿濟格、多爾袞、多鐸的生母阿巴亥)有曖昧私情,同年九月又虐待其子嶽托致使他逃亡明朝等事件,努爾哈赤斥責代善:“像你這種人如何夠資格當一國之君?”因此代善在名聲掃地的同時,也失去了努爾哈赤的信任,並被削奪一旗,自知無力與皇太極抗爭。

莽古爾泰,本來勢力和威望就不及代善,又因性情魯暴,為了表示自己對努爾哈赤的忠心,將天命五年(1620)二月因“竊藏金帛”獲罪的生母殺死,影響惡劣。因此與汗位的緣分也是極其渺茫的。

皇太極,則將卒精銳,智勇雙全,戰功獨多,“奢得眾心”,當時的年齡又僅有35歲,可謂是年富力強、精力充沛。

從以上三人的實力來看,四貝勒皇太極是汗位繼承的不二人選。事實上也證明,皇太極的實力和威望果然是非同一般。

據《清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記載:

天命十一年八月庚戌,太祖高皇帝崩,大貝勒代善子貝勒嶽托、薩哈廉兄弟共議,至其父代善所,告曰:“國不可一日無君,宜早定大計。四大貝勒才德冠世,深契先帝聖心,眾皆悅服,當速繼大位。”代善曰:“此吾夙心也。汝等之言,天人允協,其誰不從!”遂與嶽托、薩哈廉定議。翌日,諸貝勒、大臣聚於朝,代善以其議告大貝勒阿敏、莽古爾泰及諸貝勒阿巴泰、德格類、濟爾哈朗、多爾袞、多鐸、杜度、碩托、豪格等,皆曰:“善。”議遂定。乃合詞請上即位。

上辭曰:“皇考無立我為君之命,我寧不畏皇考乎?且舍諸兄而嗣位,我又畏上天。況嗣大位為君,則上敬諸兄,下愛子弟,國政必勤理,賞罰必悉當,愛養百姓,舉行善政,其事誠難,吾涼德,懼不克負荷也。”辭至再三。

三大貝勒及諸貝勒曰:“國豈可無君,眾議已定,請勿固辭。”上又不允。自卯至申,眾堅請不已,然後從之,遂擇九月朔庚午吉日。

天命十一年(1626)八月十一日,即努爾哈赤死的當天晚上,代善的長子嶽托、三子薩哈廉等兩人決定推選汗位繼承人,他們到代善的住所與其商量,推薦皇太極即汗位,代善讚同。第二天早上,他們來到朝堂上,將他們的意見告訴其他兩位大貝勒及諸小貝勒,取得了大家的一致認可。對此皇太極推辭:“皇考沒有讓我當汗的命令,若不讓兄長當汗,就不能秉承皇考之前的誌願,也不能符合上天的安排,會很難統治朝臣和百姓的。”皇太極從上午的卯時(5—7)到下午的申時(15—17)這段時間推辭再三,諸貝勒及朝臣一再堅持敦請,最後皇太極才接受請求,答應繼位。

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初一日,皇太極於沈陽皇宮的大政殿舉行了隆重的登基典禮,定明年為天聰元年(1627),並大赦國內。九月初二日,皇太極與眾大小貝勒一同拜天盟誓。皇太極宣誓“敬兄長,愛子弟,行正道”;三大貝勒宣誓要“教養”、“善待”子弟,並要求子弟“聽其父兄之訓”,“忠於君上”,“力行其善道”;諸小貝勒宣誓不背叛“父兄之訓”,“盡忠於上”。作為父兄長輩,四大貝勒有教養子弟即諸小貝勒的責任;諸小貝勒則必須接受父兄的管束,以盡“子弟”的義務和責任。

皇太極的繼位是很順利的,顯然他是八王共治的最大受益者,八王共治的結果令他能免遭眾人合夥攻擊。但努爾哈赤所製定的八王推舉製度,隻不過是將汗位繼承的明爭變成了暗鬥。在這成功的背後,無時不在的充滿了恐怖和殘忍,曆史上的一些事件或多或少的都在含蓄地表明皇太極謀位已久。

一、據曆史記載,天命汗權建立之前,已經58歲的努爾哈赤就已經考慮了繼承人的事情,曾於萬曆四十年(1612)讓自己的長子褚英執政,暗示將來他就是汗位的繼承者。當時這樣做的原因有二:一是褚英的生母佟佳氏是努爾哈赤的正室,相當於後來的皇後地位;二是褚英自小就有戰功,先後被授予“洪巴圖魯”和“阿爾哈圖土門”稱號,前者為“勇士”之意,後者為“謀略”之意。由此可見,褚英不僅是長子,還智勇雙全。雖然當時的滿族沒有立嫡長製度,但長子的身份還是在一定程度上占有很大的優勢。但後來的褚英不僅被努爾哈赤指責心胸狹窄,還遭到了四大貝勒和五大臣的聯名控告,令他身敗名裂的同時也死於非命。當時皇太極是四大貝勒中的四貝勒。

二、天命五年(1620)三月份,努爾哈赤的庶福晉德因察揭發代善與阿巴亥發生曖昧關係:“大福晉兩次備佳肴送給大貝勒,大貝勒受而食之。一次備佳肴送給四貝勒,四貝勒受而未食。大福晉一天兩三次派人去大貝勒家,大約商量要事。大福晉又有兩三次在深夜出宮院……”但從種種跡象表明,這件事情的幕後主使者是皇太極。因為,以德因察的地位,她隻能知道阿巴亥做過什麼,不可能知道代善和皇太極都做過什麼,因為這兩個人居住在不同的府邸裏。相當於皇後地位的大妃送飯給皇太極,很可能有籠絡的意思。因此,即使皇太極不吃,他也不會直截了當讓送飯的人帶回去,隻能做表麵接受的樣子出來。既然做出接受的樣子,但還把沒吃這件事情透露出去,顯然是皇太極故意所為,以此陷害代善。

三、天命六年(1621)九月,阿敦“因挑唆大貝勒、莽古爾泰貝勒與四貝勒不和,詆毀國政,並用讒言挑唆其他小貝勒”,被“縛以鐵索,囚禁於牢中”,後被處死。這就是被曆史稱之為的阿敦事件。也就是因此,代善跪在努爾哈赤麵前,哭訴說皇太極要害死自己。這件事情除了說明汗位之爭的殘酷性,也說明代善與皇太極之間存有矛盾。

四、努爾哈赤死的第二天,即天命十一年(1626)八月十二日,阿濟格、多爾袞和多鐸的生母阿巴亥即努爾哈赤的大妃納喇氏,被諸王以努爾哈赤有“遺言”為理由逼迫殉死。對此,據成書於崇德元年(1636)的《清實錄·太祖武皇帝實錄》記載:

後饒風姿,然心懷嫉妒,每致帝不悅,雖有機變,終為帝之明所製。留之恐後為國亂,預遺言於諸王曰:“俟吾終,必令殉之。”諸王以帝遺言告後,後支吾不從。諸王曰:“先帝有命,雖欲不從,不可得也。”後遂服禮衣,盡以珠寶飾之,哀謂諸王曰:“吾自十二歲事先帝,豐衣美食,已二十六年。吾不忍離,故相從於地下。吾二幼子多爾袞、多鋒,當恩養之。”諸王泣而對曰:“二幼弟,吾等若不恩養,是忘父也。豈有不養之理!”於是,後於十二日辛亥辰時,自盡,壽三十七,乃與帝同柩。巳時出宮,安厝於沈陽城內的西北角。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人間慘劇呢?

原來,當時汗位的主要競爭者是代善和皇太極,但代善已經明確表示自己對汗位的退讓,而推舉皇太極,於是這時與汗位有競爭能力的則成了小貝勒多爾袞兄弟。著名清史學者閻崇先生年在《清帝列傳·天命汗》一書中認為,天命十一年(1626)八月份,後金八和碩貝勒的組成名單是四大貝勒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四小貝勒是阿濟格、多爾袞、多鐸和濟爾哈朗。據《舊滿洲檔》記載,天命五年(1620)的八和碩貝勒名單是九人,當時努爾哈赤是這樣說的:

此後立阿敏台吉、莽古爾泰台吉、皇太極、德格類、嶽托、濟爾哈朗、阿濟格阿哥、多鐸、多爾袞八王為八和碩貝勒。為汗者,接受所給予的八旗人眾,食其貢獻,政務上,汗不得恣意橫行;汗承天命執政,任何一位和碩貝勒若違犯擾亂政治的惡行,其餘七位和碩(貝勒)集會議處,該辱則辱之,可殺則殺之。生活道德謹嚴,勤勉政事者,縱使治國之汗出於一己私怨,欲罷黜降等,其他七旗對汗可以不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