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詩歌發展的早期,先後聳峙著兩座高峰:一座是“詩經”,另一座便是“楚辭”。“詩經”居北,古樸蒼茫,俯瞰著一瀉奔騰的九曲黃河;“楚辭”居南,瑰麗雄肆,拔出於流貫南國的萬裏長江。“詩經”、“楚辭”,實際上代表著春秋戰國時代高度發展的中國古代文明。其所孕育和影響著的,也不隻是獨標一幟的中國古詩藝術,而是整個華夏民族的精神及其風貌。
“楚辭”的含義有二:一是指繼《詩經》的集體歌唱之後,在南方楚國發展起來的一種新體詩歌,它的創立者和繼承者,便是以個人獨立的創作,開辟了詩歌發展新紀元的偉大詩人屈原及其弟子宋玉。因為這種新體詩歌的傑出代表作,乃是“氣往轢古,辭來切今;驚采絕豔,難與並能”的《離騷》,故後人又稱其為“騷體詩”。二是指漢人劉向所編輯的以屈、宋辭作為主,兼及漢初擬騷之作的詩歌集,集子之名即為《楚辭》。
作為一種詩體形式,“楚辭”的濫觴大抵可追溯到傳說中的舜禹時代。如《屍子》記載傳為虞舜所作的《南風歌》,《尚書大傳》所載《卿雲歌》,以及《呂氏春秋》所記禹之妻塗山氏女《候人歌》等,即均有“托體兮猗”的特點。在《詩經》“十五國風”中,亦有不少詩章接近此體,如《召南·摽有梅》、《鄭風·野有蔓草》、《魏風·伐檀》等。至於南方傳唱的騷體民歌,如《滄浪歌》、《越人歌》等,其出現亦在屈原以前。但是,這種詩體倘若不被偉大詩人屈原所采用和改造,並在《離騷》、《九歌》、《九章》等詩作中,放射萬丈光芒,就不可能以其獨特的形式拔聳於“詩三百篇”之外,成為“一代文學”之代表而雄步詩壇。從這個意義上說,把屈原視為“楚辭”的開山之祖,是理所當然的;漢代司馬遷在《史記·酷吏列傳》“張湯傳”中,稱屈宋之辭而冠之以“楚”字,也是完全正確的。
倘若單從詩體形式看,屈原創立的“楚辭”,主要在於打破了《詩經》以四言為主的句式,而代之以五、六言乃至七、八言的長句句式,並保留了詠唱中的歎聲詞“兮”。這就使“楚辭”的句式,於參差中見整飭,既富於“長以取妍”的聲情,又擴展了它的涵容量。“楚辭”的體製,也突破了《詩經》以短章、複疊為主的局限,而發展為“有節無章”、波瀾壯闊的長篇巨製。這就更適合表現繁複的社會生活內容,抒泄在較大時空跨度中經曆的複雜情感。“楚辭”與音樂仍保持著較緊密的聯係,所以在辭中時有“倡曰”、“少歌”、“重曰”的更弦發唱,結尾大多有“眾音畢會”、“交錯紛亂”的合奏所伴和的“亂曰”。
不過,倘若隻將這些形式上的因素視為“楚辭”的特點,還未免是皮相之見。“楚辭”之所以稱“楚”,最重要的乃在於它的聲韻、情調、思致和精神風貌,帶有鮮明的楚地特點。“楚辭”作家生活於江流清碧、翠嶂插天、“氣象常並吳越”的南國。由於曆史的原因,楚民族的發展較之於中原民族,還處於相對落後的狀態。這裏原始的“巫風”尚未消歇,神怪思想還相當濃重;楚人的民族性格尚未受到北方“詩禮”文化的約束,而更多傾向於“情感型”的躁急、偏執和狂放不羈。同時,由於它在曆史上長期遭受殷人、周人的歧視和排斥,多次遭到侵伐和傷害,隻是靠了自身不屈不撓的奮鬥,才贏得自立於南方的獨立地位,故其宗土觀念、民族自尊意識也特別強烈。另一方麵,自春秋戰國以來,中原的理性精神,在南北文化的交流、撞擊和融合中,又強有力地影響和衝擊著南方,並在這片土地上,造就了一批富於革新精神和開拓勇氣的誌士仁人。而屈原,正是在深厚肥沃的楚文化孕育下成長,並受到中原理性精神洗禮,而巍然屹立的賢哲兼偉大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