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伴隨傳統行業對網絡廣告認知度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企業認識到網絡廣告的價值,主動嚐試甚至有的已經把網絡廣告作為營銷的重要補充。
一方麵由於傳統行業多以電視、報紙、雜誌作為主廣告發布媒介,而互聯網經過十多年的發展,以其成本低、覆蓋麵廣、互動性強等優勢使網絡營銷的價值逐漸顯現,並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傳統媒介;另一方麵,網民的增長為網絡廣告市場提供了堅實的用戶基礎,而且網民潛在消費能力不斷提高,網民成為傳統行業不可忽視的受眾。
正如互聯網所代表的“平等參與”精神一樣,網絡給了我們廣闊的天地。同樣,網絡世界的真真假假、虛虛實實,也讓許多初涉者嚐到不少苦頭,比如虛假委托,比如無法收取律師服務費,等等。
然而,即便嚐到苦頭,作為溝通法律服務需求者和提供方的橋梁,律師服務的網絡化,依然是誰都無法阻擋的趨勢。
第六十五 網事不如煙
我們要把目標投向陌生的客戶熟悉的客戶是有限的,陌生的客戶是無限的,我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向無限的客戶,借助的媒介就隻能是網絡。
把自己掛在網絡上展示以獲取案源已成為我另類的生存方式。
其實在做網站之前,我已在網絡宣傳上略有收獲。
比如,我在有關網站上注冊。有關網站,主要指這幾類,一是分類信息網站,裏麵有服務欄目,你就進去注冊或發帖,就像要買二手房屋那樣到裏麵發供需信息的帖子。別小看這類網站,其被搜索引擎關照的機會是很大的,甚至有時候會衝在最前麵;但有個弊端,網民覺得不專業,這時候你不折不扣成為了商品擺在裏麵讓人挑選。
二是法律谘詢類網站。這類網站在2004年之前還很少,但到了2005年,就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出來,據我觀察,先是以免費展示為亮點,通過各種活動如博客大賽、案件分析大賽等形式吸引律師注冊把網站人氣帶動起來,然後實行收費,從幾百元到上千元一年不等,在地級市列表下成為“推薦律師”,不但載有詳細簡曆、承辦案例,還有身著西裝、笑容可掬的照片,儼然成功律師的模樣。如果拒絕交費,你發現即使很早注冊了也找不出自己的信息。
三是到其他網站去注冊,隻要能提供注冊功能的就行。實際上這些網站都有現成的模版,它會自動替你生成一係列頁麵,雖然千篇一律,但律師網站的基本功能全都包括了。注冊網站需要你付出的隻是複製粘貼的體力,換來的可能是幾百甚至上千元的委托費,比如最常見的就是工商查詢。
如果你對工商查詢業務掌握到位,有其他人沒有的優勢,很多谘詢公司、律師同行、資產管理機構等就會不斷找上門,這一項就足以為你帶來小小的成就感。
工商查詢因地方不同而情況不同,比如有些地方查檔案很方便,公開讓公眾查詢,這簡直就是律師的福氣,成本低廉;但更多地方是需要法院立案證明才能正常查詢,大多數委托人是需要作訴前了解或僅僅是希望了解下情況,並沒有立案證明,如果你能動腦筋在不立案的情況下也可查詢,順應了他們的需求,你的優勢就突顯了,付出成本高,但收費自然也高。
工商查詢之規定是否合理合法存在爭議,但拋開這個不說,從解決問題的角度來講,難啃的地方其實就是律師業務開拓的地方。
我獨立的業務來源渠道也是網絡,開始隻是在一些網站上注冊,被動等待別人找我,而來得最多的業務就是工商查詢和民事調查。
2004年底,借考研之機我自學如何做網站,專心致誌做得全世界似乎隻剩下我一個人的時候,接到外地一個公司的電話,說是在網上找到我的,希望幫忙打印一份工商資料。
第一次聽到工商資料,而且是“機讀資料”,我就在電話裏多問了幾句,對方探出了我的底,知道是個新手,口氣很客氣,說他也是我這裏的人,後到了外地發展,有空到省城坐坐雲雲。我答應查詢,並小心翼翼問費用是多少,那頭咳了兩聲:機讀資料,隻一張紙,且我們是長期合作關係,不會付很多的,你說對不?
嗯,是,對的,我忙應承,怕他跑了。
憑律師證律師函,第一次到工商局,七拐八轉找到了檔案室,交費,打印,很快拿到資料並傳真給他。過了一段時間,我去查到賬情況,裏麵赫然打著100的數字。
我算了一下成本,查詢費50元,來回路費4元(坐的公交車,來回二十多公裏),打電話通信費大概4元(長途的),興衝衝在街上找了個複印店複印傳真5元,共計成本63元,實際報酬是37元。
雖憋氣,但忙著弄網站,也沒在意,覺得跑一趟有幾十元也不錯。
後來那家公司果真和我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第三年和我簽了長期合作合同,查詢費用已不是第一次那個價格了。
工商查詢是我網上得來的第一種業務,也是最多的非訴業務。從那時起,我朦朦朧朧意識到網絡的作用,開始有計劃地在免費的網站上注冊個人信息資料,陸續注冊了幾十網站並製作了個表格分門別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