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一百八十九章 秦會之誠惶誠恐姐妹倆情深義重(2 / 2)

待嶽飛醒後,發現自己身邊的女人不是妻子李娃,他連忙將小玲拽到了床下。而當嶽飛要大聲責罵時,李娃開門進來。

“相公別責罪小玲,是為妻的主意。”

“這又是唱得哪一出?人家的女人皆是生怕自己的丈夫去染上別的女人,妻子倒好,而是把自己的貼身侍女,硬往丈夫的身上去推。”

母親姚氏知道媳婦李娃是一番苦心,她規勸道:“家醜不可外揚,大丈夫敢做敢當,小玲是個孤兒,從小就在李家過活,她和李娃表麵上是主仆,其實要比親親的姐妹還要更親,隻要是小玲同意,鵬舉便可納她為妾。”

不久,劉氏就懷上了孩子,於宋靖康元年(1126年)3月17日,生下了嶽雷,見丈夫漸漸地喜歡上自己,為了李娃,當孩子臨盆後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劉氏就悄悄地離開了嶽家,離開平定縣。

之後的嶽飛、李娃,遍找整個南宋,也始終無有小玲的消息。

嶽雷,隻好由李娃帶大,李氏成為他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人。

李娃,字孝娥,宜興(今屬江蘇)人。一年的春天,嶽飛在宜興、張渚娶李娃為妻,李娃聰穎賢惠,有膽有識。才能兼備,頗有大家風範。是嶽飛的賢內助。對嶽飛母親姚太夫人非常孝敬,深得姚氏歡心,一直協助嶽飛做好隨軍親屬的安撫工作,受到將士們的交口讚譽。

李娃的父親是宜興、張渚有名的員外,李府靠近河岸。家有糧田數千畝,碼頭三個,雇工、奴婢近三百餘人。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有一年夏天的一個晚上,張渚突然間下起了暴雨,洪水將李家囤積在三個碼頭岸邊的貨物全部衝走,李娃的父親為了賠償貨主的損失,把家中所有的儲蓄陪了個精光。

李員外越想越不通,越想越難受,便在家中尋來三尺白綾偷偷地懸梁自盡,幸好被家中的雇工劉清明給及時發現,否則就要與世長辭、撒手人寰。

後來的李家事事順利,其財產超過了先前,李員外為了感謝劉清明的救命恩情,將他升為李府的管家,還把妻子的貼身丫鬟嫁給了劉清明。

不久,劉清明夫妻就生下了個女孩,取名,小玲。

可在小玲七歲那年,父母雙雙染上重病,離開人間。小玲成為孤兒。

李員外將小玲看作是自己的女兒,讓小玲享受比她大上半歲閨女李娃的同等待遇。而小玲聰明懂事,總把李娃當成是自己的主人。

二人同在一個學堂裏讀書、識字,李娃、小玲每天都是走路去上學。有一天,李娃的腳下踩上了軟乎乎的東西,她本能地把腳縮了回去。誰知李娃是踩上了長蟲,細看,腳肚上流出了鮮血,李娃嚇得大哭了起來。

小玲見狀,不慌不忙地用小嘴吸著李娃腳肚上的傷口。從她嘴裏吐出的全是黑血,待到吐出豔血時,小玲才用羊絨毛線綁住了李娃的傷口。

小玲攙扶著李娃,走到學堂門口,等到老師和學員們趕來時,小玲卻倒在了地上。

老師連忙找來蛇醫,忙了好一陣子,小玲才蘇醒過來,李娃抱著小玲痛哭道:“小玲嚇死我了,知道李娃有多麼擔心嗎?”小玲笑了笑,對著李娃說道:“隻要小姐沒事,小玲就……”

李娃感激涕零,她捧著小玲的雙手,激動地說道:“往後我們姐妹相稱,隻要姐姐有的,就絕對不會落下妹妹。”

小玲死也不同意,因為父親臨死前曾交代過自己,“一定要侍奉好小姐,否則劉家對不起員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