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漸行漸遠的終極關懷(1 / 3)

一、中國傳統祠堂的類型與製度規範

祠,本意是祭名,指春祭,後指祠堂。《辭海》解釋“祠堂”為祭祀祖宗或先賢的廟堂,“宗廟”是古代帝王、諸侯或大夫、士祭祀祖宗的處所;“宗祠”是祠堂、家廟,舊時同族子孫供奉並祭祀祖先的處所。[1]

中國的祠堂,主要分為神祠、先賢祠、宗祠三種。神祠,是以某個神仙為祭祀對象的廟堂。先賢祠,是以某個先賢為祭祀對象的廟堂。祭祀祖先的宗祠是最普遍的一種祠堂形式,是族權與神權交織的中心。

古代的先賢祠數量較多,又可分為名宦祠、清官祠、鄉賢祠、孝女祠等。按帝王等級建造和祭祀的先賢祠又稱為廟,孔子是“大成至聖先師”,關羽死後封為關聖帝君,嶽飛死後封為鄂王,都是帝王一級,所以稱孔廟、關帝廟、嶽王廟。其下一級,如杜工部祠、屈子祠、蘇文忠公祠,就隻能稱祠而不能稱廟。

我國古代,從皇帝到士大夫,都有祭祖先的廟堂。皇帝祭祖的建築物叫作太廟,這是至高無上的廟。一般士大夫祭祀祖先的建築物,稱為“祠”,俗稱“宗祠”或“祠堂”。人死為鬼,鬼升級為神,子孫不忍說已死的祖或父是鬼,所以稱之為神。祠堂供奉的祖先牌位,寫的“神位”,就是這個意義的神字。宗祠有大宗祠(統宗祠)、宗祠、房祠、支祠、家祠等,也稱為祠堂或家廟。在中國傳統農耕社會裏,家族觀念相當深刻,許多聚族而居的村落都建立各自的宗祠,有的則在城市建立統宗祠,即合族祠。宗祠的基本功能,一是祭祖,是族人供奉祖先神主、進行祭祀的場所;二是議決族內重大事務;三是編撰宗譜(又稱族譜、家譜),記錄宗族的起源發展、世係演變、支脈遷徙、輩序字派、祖家業績、家規家訓等;四是製定和執行祠規或族規,用於調整和規範族人的生活和行為;五是作為宗族“生聚教訓”的場所。以匾額堂聯碑文和旗杆牌坊等彰顯先祖的功名、業績和地位,向後代灌輸金榜題名、光宗耀祖的文化意識。有的宗祠就是學校,族中子弟在裏麵讀書,接受資助求取功名。六是宗族的活動中心和社交場所。重要賓客來訪或族人榮歸故裏,也在宗祠裏隆重招待。林耀華先生認為,宗祠是宗族中宗教的、社會的、政治的和經濟的中心,也就是整族整鄉的“集合表象”。[2]

中國古代是家國一體、皇權至上的封建社會,依靠宗法禮製觀念和官本位等級製度形成超穩定社會結構。官邸民居、祠堂建築、祭祀禮儀與輿服儀規等一起納入規範文化的約束,適應維護皇權至尊的需求而日趨強烈。朝廷對壇廟、陵寢、祠堂、宮殿、民居等建築提出日漸明確的規定。《周禮》《禮記》規定:“天子之堂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天子諸侯台門”。《明史·輿服誌》記載了明初對府邸住宅的規定:親王府製洪武四年定城高二丈九尺,正殿基高六尺九寸;九年定親王宮殿門廡及城門樓皆覆以青色琉璃瓦;公主第廳堂九間十一架施花樣獸脊,梁棟鬥拱,簷桷彩色繪飾,唯不用金,正門五間七架;官員營造房屋不許歇山轉角、重簷重拱;庶民廬舍不過三間五架,不許用鬥拱飾彩色、不許造九五間數房屋;架多而間少者不在禁限。規範文化使建築群的序位關係,成為封建社會人際關係的建築化。[3]

在家天下、官本位、等級製的傳統封建社會,祭祀先祖的輩分、祭祀活動的規模、祭祀場所的建製、祭祀地點的選擇都有明確的規製,以鞏固皇權正統和宗法製度。《禮記·王製》規定:“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士一廟。庶人祭於寢。”

宗廟是天子、諸侯的血脈殿堂,是古代社會天子、諸侯祭祀祖宗的場所,對保持以家族為中心的宗法製度和鞏固貴族的世襲統治起到了很大作用。所以,曆代的統治階級都極力維護宗廟製度,且將宗廟與社稷並列,作為王室或國家的代稱。“神主”,是古代宗廟內所設的已死國君的牌位,也簡稱為“木主”。《後漢書·光武紀》說:“神主,以木為之,天子主長尺二寸,諸侯主長一尺”。這種“神主”,在民間俗稱“靈牌”。[4]

傳統宗祠廣泛存在於全國各地,但分布很不均衡。中國北方的大部分地區和四川省,因久經戰亂,宗族關係遭到很大破壞,農村大多為雜姓聚落,所以一般隻有很小的宗祠,甚至沒有宗祠。而在南方的安徽、江西、浙江、江蘇、湖北、湖南、廣東、福建、台灣和北方的山西等地,宗族組織較為發達,聚族而居的村落較為普遍,曾經建立較多的宗祠。大多數宗祠都有堂號。每個宗祠堂號都有非常深刻的含意。根據取名的依據和其用意不同,堂號可分四種類型:一是以宗族的發源地名作堂號;二是以宗族典故作堂號;三是以道德倫理作堂號;四是以祖先名號作為堂號。[5]

按照建築類型區別,祠堂大體可以分為:宮殿式、園林式、民居式三種類型。許多祠堂就是由功成名就的先祖所使用的家居廳堂院落和園林官邸轉化而來。祠堂的平麵布局、立麵造型、空間結構、建築形象,卻不同程度地體現了傳統建築文化的地域差別和時代烙印。

源於耕讀文明的中原建築、江南建築,以及深受中原移民影響的東北建築,雖然有著或沉穩厚重,或輕盈靈秀,或粗獷豪放的細微差別,但是在總體上,空間意識表現為內省性、聚斂性、秩序性。人們生活在高牆圍合的院落中,規規矩矩的製式房間裏,複雜的空間組合、明確的空間秩序,傳遞著尊崇天地君親師的信仰,傳達著實用理性、道德倫理的精神意蘊,唯有精心點染的庭院、天井、園林是他們表達人與自然親和、對話的自由空間。平麵布局和屋宇造型有著共同的方根。從山牆和建築形式可以看出中原地帶的鍾鳴鼎食形象,江淮地帶的鷺鷥展翼形象,濱海地帶的鼓浪揚帆形象,東北地帶的五花雜處形象,總體上傳遞出天地之樞紐、人倫之楷模的空間意識和審美意蘊的大同小異。

源於狩獵、遊耕文明的山地建築多姿多彩,空間意識總體上表現為開敞、隨適、靈性。除了受中原文化影響較深的民族建築之外,人們以核心家庭形式棲居在開敞的吊角樓、幹欄房裏,眼觀山中雲霧、溪澗水流,耳聽牧歌鳥鳴,怡然自得。自然崇拜、圖騰崇拜、神靈崇拜、祖先崇拜左右著他們的信仰;敬畏自然,注意生態,和諧於天然的環境和血緣族群,是他們精神審美的主旋律。山地民族喜歡用那韻味深長的史詩,用那原生態的山歌、樂舞,用那醇香的米酒,謳歌生命的歡愉快樂。

解讀傳統祠堂建築所反映的主流意識文化,也許從儒、釋、道三教共生、統生所反映的信仰覺悟的包容和精神審美的統合入手,更能理解中華文化多元一體、和而不同的總貌,有利於從異彩紛呈的傳統建築中挖掘和把握民族的地域的建築精神審美、與時俱進的品格。從傳統祠堂發生發展的整個曆史進程來看,宗祠嚴苛的家法族規建立的統一的社會道德觀念和社會秩序,保證了儒家倫理道德規範的嚴格執行,也將儒家道德觀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度。各家族勢力在建造宗祠、製定家法族規時大都體現了忠、孝、節、義等儒家傳統倫理原則。

儒家的陽剛之美與道家陰柔之美形成強烈的對照。道家的思想有圓合智慧之美,儒家的思想有秩序方正之美。圓方互容,儒道互補,兼收並蓄,構成了中國傳統文化的主體精神。[6]

“三教合一”思想對傳統祠堂建築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建築平麵布局和裝飾裝修上。由於漢傳佛教的廟宇起步以舍宅為寺,而儒、道皆為本土文化,所以壇廟祠堂與民居官邸的平麵布局逐漸趨於南北中軸,左右平衡對稱,多進深院落組合的定製。三教的典故和語彙符號在建築空間相輔相成,平和共處,各有意蘊,反映業主和使用者的情操和追求。中國古代,神權從來都是依附從屬於皇權的,無論外來的佛教或本土成長的道教,都逐步儒學化。明清祠堂作為世俗建築,雖然是血脈崇拜、先祖崇拜、英雄崇拜、清官崇拜的殿堂,卻缺少宗教的玄妙、神秘和執著追求,更多地反映非宗教的實踐理性精神和慎終追遠的倫理象征。

二、祠堂營造活動中的觀念形態

有人說傳統祠堂建築是“沒有建築師的建築”,似乎這些建築的“設計者”們並沒有什麼正宗或正統的形式框架。但是,當他們把具體的任務化為心目中的圖像進行圖像思維的運作時,傳統文化建築意匠、營造技藝使他們注重對事物的總體的、活生生的把握,通常在建築作品上體現出純樸、真實、生動的品質。文化代表著不同群體、不同民族的生存智慧、生態策略、生活方式選擇。認同一種文化,就是認同一種價值觀,定位彼此的價值取向、生存方式和行為選擇。

建築造型語言的形成會隨著時代、社會習俗、文化、技術的改變而改變,有強烈的時代性和地域性。地域文化深受地域和自然地理環境、政治權力和行政區劃、民族的風俗和習慣、民族的遷徙和分布等因素的影響。我們需要以現代闡釋學和接受美學的視角,按照旅遊鑒賞、遺產保護、開發利用、學術研究、啟迪靈感的研究目的,綜合考慮文化地理、民族民係和形態結構等多重因素,分析歸納各類地域建築文化怎樣給形式賦予情感,給形象塑造注入詩性思維,怎樣用建築藝術的語彙和符號,轉譯中華傳統建築的民族根、地域魂。

我國大多數先民的信仰是多元化的,即使在人們的宗教意識裏,也希望直觀地認識神,而不是在冥冥的哲學沉思中去領悟神,對神的祈禱帶有強烈的功利性目的,是現實主義的,而不是理想主義的。[7]

古代中國人不信仰上帝,也不相信有萬能之神,文化心理的基礎是實踐理性精神。實踐理性區別於工具理性之處在於它包含著實踐過程與認識主體的意誌性因素。營建活動中的觀念形態,構成社會存在的一部分。潘穀西主編的《中國建築史》說,祠堂建築不僅僅是遮風避雨之所,而且是社會文化的標誌物,實踐理性通過禮製,也通過社會中的民俗、心理結構等其他規範文化,將天人合一的宇宙觀、物我一體的自然觀、陰陽有序的環境觀,作為形而上學的觀念形態,影響與製約著宗祠建築的形製和發展。[3]

在影響建築發展的諸多觀念中,天人合一的觀念是根本性的。這裏所指的“天”是一個曆史範疇,起源於遠古人類對無法預測的蒼茫太空的敬畏。“天”被認為是有意誌、有人格的最高主宰。對這種主宰的崇拜,構架起以天人關係為基礎的宇宙觀,並形成“天命”、“天意”、“天文”、“天道”等一係列概念。“天人合一”是指西周以後,人們強調天與人的關係緊密相聯,不可分割的一種觀點。統治者將承天命、順天意作為其統治合法性及震懾百姓的理論基礎。士大夫以探求天人關係,尤其是以天地之道來通達人道作為最高的學問。因而祠堂作為中央、地方以至鄉村最重要的建築活動,是創造與天、神、先祖靈魂對話的場所,構成了中國建築體係的神聖核心和最具象征意義的部分。布局、規劃設計與命名都力圖體現與天同構、天人合一的追求,並通過關於自然環境的具體認知、風水學說及位序關係的把握,使天人合一觀念逐級轉化為建築與環境、建築實體與建築空間序位關係的處理準則。[3]

我國的古代文明中,自然原是自然而然的意思。老莊講求“天然”、“道法自然”;儒家把自然作為封建社會正名定分的以等級名分為核心的封建禮教的對立麵,作為抑製人欲的對立麵。在“天人合一”的宇宙觀定位下,在中國的實踐理性文化心理結構的作用下,自然包含著人類自身以及周圍世界的物質本體部分,中國文化的自然觀是將自然看做包含人類自身的物我一體的概念。這種觀念認為人與自然其他要素處於同樣層次與地位,為確立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奠定了思維基礎。古人選址規劃建造宗祠,處理人與自然關係的營造活動時,自然成了人工環境的意境追求,表露諸如“智者樂水,仁者樂山”之類的人文追求,顯示了人在自然中的不可分割的地位與主體價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