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將小說《司馬相如》寫得更貼近曆史真實,寫作過程中不經意地就研究起了古今中外關於司馬相如的許多論述資料,特別是其生平。但要考辨相如生卒年、出生地、行跡,可謂浩浩數十萬字也寫不完,現僅抓住關鍵點作結論性論述。
一、司馬相如生卒年:公元前171年—公元前118年
(一)司馬相如生於孝文帝九年(公元前171年)
1“以貲為郎”時相如20歲,“客遊梁”21歲。年20方為始傅之年,意即方可入仕。推舉、征召和皇帝特許等情況是無年齡限製的,但相如是“以貲為郎”,當要為傅之年才可。《通典》記:“景帝詔曰:‘有市籍,貲多不得官,廉士寡欲易足。今貲算十以上乃得官……’”司馬家應是趙國豪富遷徙而來,然後以農致富,故非商賈,可“貲為郎”,且家資當在十萬以上。按當時的交稅標準,十萬以上家資每年固定稅金當交1萬以上。家資十萬僅是中富,而相如家在蓬安留有如此多的故宅,家資當數倍於十萬,稅收更多。從後麵相如歸家貧來看,相如入仕時家道雖已不如鼎盛時期,但亦不會少於10萬以上家資。符合條件的青年應是到齡即為“郎”,不必延遲。何謂“傅”?“傅,著也,給公家徭役也”。因為自始傅之年起就該交各種稅款了,入仕不但可減或免稅,且年齡小是仕途優勢,司馬家也絕不會耽誤。故相如“以貲為郎”時當為20歲。“是時梁孝王來朝,從遊說之士齊人鄒陽、淮陰枚乘、吳莊忌夫子之徒,相如見而說之,因病免,客遊梁。”(《史記》)相如在景帝身邊的時間不可能太長,太長了應不會舍京城而遊梁;但太短又不合情理,從“為郎”到武騎常侍再到決定病免遊梁的過程應在近1年至1年半左右,故相如“客遊梁”當為21歲。隻要找到“客遊梁”的具體年份,問題便迎刃而解了。
2公元前150年“客遊梁”,生於公元前171年。《史記》記載梁孝王曾在景帝年間五次入朝,時間分別是:前155年,前154年,前150年上半年,前150年下半年,前144年。“是時梁孝王來朝,從遊說之士齊人鄒陽、淮陰枚乘、吳莊忌(注:又名嚴忌)夫子之徒,相如見而說之,因病免,客遊梁。”必須弄清楚相如見到鄒陽、枚乘、莊忌同時隨梁王入朝是在哪一次?枚乘曾兩次入梁;莊忌信息過少,無考;關鍵節點便是考辨出鄒陽唯一的一次遊梁經曆!
結論:梁王前兩次入朝(前155年和前154年)時絕不可能有鄒陽跟隨。依據之一:《史記》梁孝王世家載明鄒陽於梁王“擬於天子”(前153年)後遊梁:“明年,漢立太子。”這裏的明年所昭示的是漢景帝自食其言(“千秋萬歲後傳於王”)另立了太子的那年,即前153年。景帝自知理虧,加之梁王平定七國之亂功高蓋世,故梁王“得賜天子旌旗,從千乘萬騎,出稱警,入言蹕,擬於天子。招延四方豪桀,自山東遊士莫不至:齊人羊勝、公孫詭、鄒陽之屬。”依據之二:《漢書》鄒陽本傳亦載明“梁孝王貴盛”(前153年)後遊梁:“是時,景帝少弟梁孝王貴盛,亦待士。於是鄒陽、枚乘、嚴忌知吳不可說,皆去之梁,從孝王遊。”鄒陽離吳後何時到梁的準確係年並沒寫明,但這裏的“是時”,便是“梁孝王貴盛”年間,即前153年。此處的“於是鄒陽、枚乘、嚴忌知吳不可說,皆去之梁,從孝王遊”隻是一種追述性的概述,並不意味著陽、乘、忌三人都在“知吳不可說”後馬上同時入梁,因為《漢書》枚乘本傳所載枚乘遊梁的情況與鄒陽等人有所不同。依據之三:前154年梁王第二次入朝時正是七國之亂前夕,此時氣氛極為緊張,且在枚乘去梁“複說吳王”而“吳王不用乘策”之後,身在吳國的鄒陽即作《諫吳王書》。此時即便鄒陽知吳不可說迅速離吳到了梁國,也不可能馬上成梁王親信跟隨入朝。依據之四:《漢書》枚乘本傳:“漢既平七國,乘由是知名。景帝召拜乘為弘農都尉……”枚乘寫過《諫吳王書》,鄒陽亦寫過,如果二人同在平亂功高的梁王門下,何以枚乘在“平七國”後受到“召拜”,而鄒陽卻沒有?再結合《史記》“得賜天子旌旗……擬於天子。招延四方豪桀……羊勝、公孫詭、鄒陽之屬。”之內容,亦可證明鄒陽等人不是在七國之亂爆發前離吳以後立即遊梁,而是在七國之亂平定後梁孝王顯貴一時之際遊梁的。
由此可知,前155年,前154年梁王入朝時無鄒陽,此兩次入朝時被排除。前144年入朝時也被排除,因梁孝王此次入朝後僅幾月即卒,與相如“得與諸侯遊士居數歲,乃著子虛之賦”相悖。於是,我們便鎖定相如在前150年上半年或下半年梁王入朝時遊梁。從相如沒見到羊勝、公孫詭,隻見到鄒陽、枚乘、莊忌來推斷,前150年上半年梁王的第三次入朝也被排除,因第三次入朝時極為盛大,梁王重要的侍中、郎官、謁者均應跟隨,若需點人名,則不可能先點到鄒、枚等而隻字不提羊勝、公孫詭;第四次入朝時勝、詭已被賜死,跟隨的必然是為入朝立功的鄒陽,以助策劃應對的枚乘、莊忌等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