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這個家夥已經瘋了嗎?
也許,不僅是他,所有的人都瘋了。
想一想,十億啊,每個人分下來,一個人也得有一百萬吧?
他們這些混黑社會的表麵上雖然風光,也一直都在做著發財的夢,可是真正有錢的能有多少呢?
像他們這樣的很普通的人,手裏攥著一百萬的有多少呢?
打一次架,一百萬就很有可能到手了,他們怎麼可能不拚命地爭取呢?
郭祥發現,他麵對的不是人,而是一群饑餓的狼。
盡管自己不能被吃掉,卻也會被打得傷痕累累。
其實,他早就傷痕累累了。
隻不過,那些人比他傷得更狠,比他累得更狠,比他倒下去得更慘烈。
站了將近兩個多小時,包括郭祥在內,能夠站起來的不足十個人了。
也就是說,那一百號人現在還能站著的,已經沒有十個人了。
其中包括那個到現在還沒有動武的光頭。
但這個家夥被“十億”震驚得太過厲害,自個兒在那跑著,已經跑得跟洗了澡似的,背依著一棵大槐樹,默默地口吐白沫了。
倒在地上的人,要麼斷了胳膊少了腿,要麼嘴裏吐著鮮血眼睛滲著血絲,要麼累得想爬也爬不起來了。
到處是痛苦的呻吟聲,到處是鮮血。
這一片土地已經被鮮血染紅了。
除了那個光頭之外,每個人的身上都沾著血。
血衣,血褲,帶血的臉,帶血的身子,……
每個人的嘴裏也都有腥甜的味道。
郭祥先是有了恐慌,後來有了震驚。
他發現,人往往能在一定的條件下幹出一些不可思議的事,超出了自己的能力,爆發起來連以後的自己都很吃驚。
不僅是那一百號人,還有自己。
其實,今天的自己看起來是在跟一百號人在戰鬥,實際上很有可能是一百五十個及以上的普通人。
如果不是逼出了他們的潛能,誰都不可能傷得那麼慘。
而自己也不會在短時間內提升得那麼快。
他知道,現在的自己已經離武師的境界不遠了。
很有可能,自己已經到了武師的初級境界,肉身凡胎被打磨得很是堅硬了。
他想,過一段時間,待自己動用一下左手無名指上的那枚戒指,看它能發揮出什麼樣的能力。
隻要能調動它的能力,自己就是武師境界的人了。
因為這是戒指發揮作用的基本條件。
這自是以後的事。
眼前的事是,怎麼讓自己從這裏走出去。
他現在也已經精疲力盡了,渾身也都是傷。
如果就這麼不顧形象地走出去,必然會被路人盯梢,報警都有可能。
唯一的辦法就是打手機求助。
他想到了跟自己同居的那四個大美女。
這種事是甄皓暉在背後搗鬼,肯定不能讓甄夢月知道。
劉思柔是一個警察,如果真的被她知道了,那一百號人肯定都要進警察局。
更不能讓焦雨莉知道。
這個女人見他被打成這樣,很有可能會狐人的性子大發,不顧一切將那一百號人全部殺死。
一一排除了不能聯絡的人後,他選定了孟菲。
孟菲是一個很普通,也很善良的人。
他是自己的初戀,也是一個能守住秘密的人。
所以,選她最合適。
可是,自己的手機在打鬥的過程中已經被打得屏幕粉碎,後殼變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