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童裝店,初戀(1 / 2)

商虞市。黎明商業區,陽光服裝街。

貴族寶貝童裝店。

孟菲招呼著每一個進店的客人,熱情又周到。

隻要是進了店的人,不管買不買東西,都能滿意地離開。

這樣的親和力,這樣的與寶媽和孩子都能良好溝通的能力,如果不做童裝店之類的生意,確實是浪費資源。

所以,郭祥從孟菲的手裏盤下了這個店後,依然讓她打理。

店裏的生意很好,客源也很多,每天的收益雖然不是太多,但相比於進公司上班工作,還是比較好的。

最關鍵的是,她本來就喜歡跟小孩子打交道,跟年輕的寶媽閑聊小孩子的趣事,喜歡擺弄小孩子花花綠綠又很是可愛的衣服。

幹這個生意,她樂在其中。

如果不是因為當初需要錢,孟菲當然不會將這個店盤給別人。

盤給郭祥,完全是意料之外的事。

……

孟菲跟郭祥是大學時的校友,兩個人也有過一段青澀又美好的初戀。

大學還沒有畢業後,因某個不能明說的原因,兩個人沒能在一起,之後也沒有了聯絡。

一轉眼五六年過去,孟菲也沒想到自己能夠再次遇到郭祥。

遇到的時候是三個月前,當時孟菲正需要錢,急於出手這個童裝店,在店門口已經貼了“此店轉讓”的牌子。

其實,當時郭祥並沒有出現,來盤店的人是一個穿得很樸素卻頗有氣質的女人。

她在店裏轉了幾圈後,便對孟菲說了要盤下店的意思,並且希望孟菲盡快給她一個整個店麵“清算”的賬單。

孟菲早已經準備好了,對方一要,她便給了她。

不出一天,店麵的移交手續便基本上辦妥了,對方也很大方,一些理不清的賬目她也不放在眼裏,孟菲要多少,她就給多少。

隻不過,在簽合同之前,對方提出了一個讓孟菲感到匪夷所思的要求:店麵轉讓後,經營者依然是孟菲,對方會按月給付工資。

把店盤出去,孟菲自然是沒有工作了。

對方既然這麼要求,也算是給了她一份工作。

於是,她想也沒有多想,便答應了下來。

但是,她也有一個要求,就是近一段時間不可能經驗這個店,因為她還有自己的事要做。

對方答應了她的要求,並且立即支付了所有的移交款。

這麼爽快又辦事利落的人,孟菲還是第一次遇到。

她察覺出了裏麵肯定有什麼貓膩。

但因心事壓在別的地方,所以她沒有多想。

後來,大概過了將近半個月之後,孟菲才知道自己其實是中了某人的“計”。

那天,郭祥安然地坐在店裏收銀台旁邊的椅子上,翹著二郎腿,等待著她來到這個店裏上班。

兩個人就這麼“邂逅”了。

然後,郭祥成了孟菲的老板,孟菲成了郭祥的“總經管”——經營管理這個童裝店的真正的人。

這一切當然是郭祥刻意安排的。

在此之前,他已經見過了孟菲,而且知道她這一段時間急需要一筆錢。

他如果突然出現在她的麵前,並且突然給她那麼一筆錢,她不可能要的,於是他就想到了這樣的一個辦法……

孟菲知道真相後,很鄙夷地對郭祥說道:“什麼時候學得那麼有城府了?哎,你越變越齷齪了。”

郭祥回道:“追女人得下血本啊,不來點兒讓女人感動的,怎麼可能征服了她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