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前言(1 / 1)

同學們,你們知道嗎,生命對我們來說有且隻有一次,享受和保護生命既是我們的權利,更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所以,無論何時我們首先要考慮的就是人身安全。而對安全造成威脅的,除了自然災害,更常見的是日常生活中的無知引起的意外傷害,比如火災、觸電、中毒、交通事故等。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近年來更是呈現出多災並發、點多麵廣、城市受災嚴重等特點。就以火災為例。

2007年我國發生的一般性森林火災為2809起,重大火災2起,死亡57人,受傷30人。而同年,全國共發生火災15.9萬起(不含森林、草原、軍隊、礦井地下部分火災),死亡1418人,受傷863人。其中,村民、居民住宅火災死亡969人,受傷395人,直接損失上億元。從引發火災的直接原因看,電器引起火災最多,共45703起;其次是用火不慎,共37195起;除這兩種主要原因外,吸煙引起的火災也不在少數,玩火、生產作業、遺留火種、自燃、雷擊、靜電等不明原因也是火災的主要來源。麵對這些數據,同學們是否更應該認識到加強安全意識、掌握防災避險常識,是關係到生命、財產的大事呢?萬物皆有規律,火災有火災的規律,而防火有防火的規律。不按規律辦事,必然要受到懲罰,付出代價。我們知道在青海玉樹大地震中,青海玉樹縣第一民族中學近900名師生幸免於難,實現了學校“零死亡”的奇跡,在總結其經驗時發現該校曆來高度重視安全教育,特別是汶川特大地震和湘潭學校踩踏事件發生後,學校曾組織學生進行地震逃生演練。從玉樹縣第一民族中學的“零死亡”奇跡我們可以看出,能否有效普及防災避險知識、開展自救互救技能培訓,是我們在自然災害發生時,能否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的一個關鍵因素。我們無法阻止自然災害的發生,但可以通過必要的知識學習及訓練避免災害,或將災害的危害降到最低。而對於人為災害,我們更可以采取主動,將其消滅在萌芽之中。

2008年“5·12”大地震,死亡學生4562人,那些悲傷的往事曆曆在目。可是,更令人痛心的是,日常生活中的災害,奪取了更多青少年的生命。全國人大代表朱海燕建議給同學們補上防災避險課。朱海燕說,目前每年中國兒童交通死亡率遠遠高於美國。在兒童意外傷害中,排除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約80%的非正常死亡是可以通過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理避免的。“天災和意外往往難以避免,但當災害和事故發生時,孩子們是驚慌失措、束手無策而坐以待"運",還是憑借防災避險技能理智地自救逃生,將直接決定事件的最終結果。”事實上,除了成年人的防災避險和保護外,我們少年兒童也需要通過自身學習及訓練來掌握防災避險常識,這不僅保護自身生命安全,更造福全家,終身受益。學生安全問題,既關係家庭的幸福,也關係社會的穩定,麵對災險,其實我們可以自行應急、轉危為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