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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隱於野 第七十四章 袖猴

夫人為鴻誌買了隻袖猴。

袖猴是猴子中的一個品種,產於亞熱帶密林中,十分罕見珍貴。這物以小見長,越小越金貴,有的成年袖猴隻有拳頭大小,能在人的袖筒裏麵鑽進鑽出,因此稱之為袖猴。

古時候,一些生活在上流社會、養尊處優的閑人雅士們就喜歡豢養袖猴,圖的是消閑取樂逗趣。袖猴不但乖巧伶俐、善解人意,而且能幫人做事兒。它愛鑽進筆筒裏睡覺,主人寫字作畫時就喚它出來磨墨。它用兩個小胳膊才能摟住墨錠,在硯台上左旋右轉,磨墨十分認真仔細。

主人書寫完畢,如果剩下一點墨汁,它還會伸出小舌頭將硯台舔個幹幹淨淨。古時候沒有空調,天寒地凍時,閑人雅士們就用袖猴來取暖:白天捧在手裏暖手,夜裏用它暖腳暖被窩……夫人是出於關愛,才費盡周折買袖猴給鴻誌的。

取得碩士研究生學位後鴻誌雄心勃勃,他懷著一種神聖的使命感和胸有成竹的自信,立誌要在科研領域幹一番大事業。但鴻誌出身貧寒,迫於經濟壓力,他進了一家大公司,目的在於掙錢應對眼前窘況。

鴻誌不但學識淵博,而且高大英俊,玉樹臨風,進公司不久,就得到公司老總千金的垂青。胸懷大誌的人往往對婚姻都馬虎,他接受了“千金”

拋過來的“繡球”,很快便成了公司老總的乘龍快婿。

先成家再立業原本是不相矛盾的,但夫人並不希望鴻誌在學術上有什麼建樹,而希望他永遠是自己身邊一隻乖巧的貓咪。因此,老總便將他調離繁忙的技術崗位,給了個位高薪豐卻又無所事事的位置。薪水高低對鴻誌已經無所謂了:夫人的賬戶上有他幾輩子也花不完的錢。

婚後,鴻誌很快發現自己從一個生活層麵跨進了另一個生活層麵,從一種生存狀態躍升到了另一種生存狀態:過去買飯吃,他常常為花一元錢還是一元五角錢猶豫再三;而現在餐餐麵對的是山珍海味,喝“茅台”

不合口味兒,夫人馬上就給他換“路易十四”或“人頭馬”。為品嚐一餐時令菜肴,老總曾帶他乘飛機往返上千公裏。過去買衣服,他總是在降價處理的櫃台前揀便宜,而現在,夫人為她選購的衣服均為國際知名品牌……他再沒有工夫鑽研學問了,每天都要陪著夫人出入賭場、酒場、舞場、商場……這種猝不及防的變化令鴻誌目眩。冷靜下來體味,他感到自己的生命在被世俗氧化著,被金迷紙醉的生活腐蝕著。

有一天他對夫人道出了對這種生活的厭倦。夫人很是吃驚:人活一輩子圖什麼?不就是圖吃喝玩樂、逍遙自在嘛!鴻誌又道出了自己的理想抱負。夫人便說他迂腐透頂,科研成果也好、學術地位也好,都是可以用錢買到的,“等別人出了成果,我們出錢把它買過來,貼上你鴻誌的標簽得了,何必吃苦受累、勞心傷神作踐自己?”她說這種事不乏先例:曾有一個大字不識幾個,卻又冒充斯文想當作家的富婆,就出錢雇作家為她寫作,著作以富婆的名字出版發行……到這時候,鴻誌才發現自己與此夫人之間有條鴻溝——一條難以逾越的人生觀、價值觀的鴻溝。而且,整日被情意綿綿的夫人蛇一般纏著,他沒有辦法也不忍心擺脫,無奈時默誦起李清照的詩來,但改了其中一個字:“這次第,怎一個‘煩’字了得!”那種煩,“剪不斷,理還亂”,“才下眉頭,又上心頭”,“欲說還休、欲說還休”……體貼入微的夫人為鴻誌發愁,想著法子要使他高興,這才重金買了隻袖猴供他消遣解悶兒。

夫人買的袖猴崽子剛斷奶不久,隻有雞蛋大小,渾身覆蓋著金黃色的細毛,兩隻眼睛黑亮黑亮的,玻璃珠子似的骨碌骨碌打轉,十分招人喜歡。

袖猴雖然天生身材嬌小,但若任其生長,能長得比貓大,那就不怎麼招人喜歡也不太金貴了。賣猴人教有個限製其長大的訣竅:禁止它喝水,以香蕉、蘋果等水果代之。

袖猴崽子靈巧異常,見人喝水必然要模仿。那麼,如何才能禁止它喝水?在這方麵夫人要聰明得多,她把杯子裏倒上水,故意引誘袖猴崽子,但水裏麵卻放進大量的鹽巴和白礬。

袖猴崽子不知有詐,小胳膊捧起水杯,閉上眼睛就往嘴裏灌。那水又鹹又苦又澀,害得袖猴崽子噴吐不及,難受得抓耳撓腮、“嘰嘰嘰”

大叫大嚷。如此反複多次,袖猴崽子就害怕水了,再逼它喝水時,它就咬緊牙關搖頭晃腦表示拒絕。

這以後,袖猴崽子就斷了喝水的念頭。夫人由此斷定:“這小家夥怕是永遠也長不大了!”

夫人捉弄袖猴崽子的手段使鴻誌出了一身冷汗:在老總和夫人眼裏,我何嚐不是一隻袖猴?不同的是,他們限製我“長大”的辦法,是禁止我飲用誌向之水,進而習慣於庸俗、墮落於世俗。

終於,他鼓足了勇氣對夫人說:“我們還是分手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