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哲學與家庭(1 / 3)

一、家庭--曆史唯物主義的研究對象

哲學,雖然不象許多人想象的那樣高深莫測,但確實是一種嚴密而抽象的理論體係,家庭,雖然也不象許多人認為的那樣俗不可耐,但確實是一種實在而具體的生活現象。這樣,哲學和家庭之間似乎是風馬牛不相及了。事實並非如此。

家庭在社會中的地位

哲學,特別是馬克思主義的曆史唯物主義與家庭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它們之間的這種密切關係也不是隨便硬拉扯在一起的,而是由曆史唯物主義本身的性質和家庭在社會中的地位決定了的。而且,我們已經知道,曆史唯物主義是研究社會本質及其發展的一般規律的科學,它所研究的對象是社會。現在的問題是,家庭在社會中居於什麼地位?它有沒有資格作為曆史唯物主義的研究對象?說明了這個問題,也就可以了解哲學特別是馬克思主義的曆史唯物主義和家庭的關係了。

首先,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細胞是生物有機體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所有的植物、動物,包括人在內,無一例外都是由細胞組成的。由細胞構成組織,由組織構成器官,由器官構成係統,各個係統又總和成為一個活的有機體。就拿人來說吧,細胞組成不同的組織,如皮膚組織、肌肉組織等;組織又構成不同的器官,如眼,耳、鼻、舌等,器官又構成不問的係統,如呼吸係統、消化係統等,各種不同的係統按照一定方式組合起來,才構成人這個活的有機體。可以說,細胞是一切生物機體的最基礎的東西,沒有細胞,就淡不上生物有機體。從這裏,我們足以看到細胞對於生物有機體是何等的重要了。如果我們把社會比為一個活的生物有機體的話,那麼家庭就是這個有機體的細胞。正是由眾多的家庭作為基礎,並在此基礎上建立起具有各種職能的社會組織和社會機構,才組合成國家,組合成社會。

其次,家庭是特殊的社會組織形式。社會是由各種社會組織形式構成的,有經濟組織,如工廠,商店、農場等,有政治組織,如政黨,政府,法院,軍隊等;有文化組織,如學校,劇團,作家協會等。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社會是各種社會組織形成的總和。家庭無疑也是一種社會組織形式,但這種社會組織形式是比較特殊的。第一,它是社會組織形式中最具有普遍性的組織形式,它的數量最多,分布最廣,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它的存在。第二,它是與人類關係最密切的組織形式,幾乎一切人都生在家庭,長在家庭,長大了又組織新的家庭。第三,它是擔負職能最多的組織形式,從生兒育女到生產消費、教育娛樂,無所不包。

第三,家庭是社會曆史發展的最主要的製約因素之一。在人類曆史的發展過程中,在家庭出現後的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家庭曾是唯一的社會組織形式。它同時既是人口生產的組織形式,又是物質生產的唯一組織形式。在這種情況下,社會曆史的發展是不能不受“勞動的發展階段”和“家庭的發展階段”的同時製約的。而且勞動越不發展,家庭對社會的支配作用就會越大。當然,到私有製產生以後,家庭本身成為生產關係所決定的東西,它對社會曆史發展的支配和作用有所變化,但也仍然是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的製約性因素。就是在現代社會中,它也仍然對社會曆史發展發生著重大的影響。比如由家庭所生產的社會人口的數量和質量狀況就對社會曆史的發展起著促進或延緩的作用。

第四,家庭與其它社會現象之間存在著密切的相互作用。首先是社會生產方式決定家庭,社會上層建築的各種因素對家庭也有極大的影響。我們知道,社會生產方式是社會發展的決定力量,自然,也是家庭方式的決定因素,特別是原始社會解體以來的曆史證明了這一點。有什麼樣的物質生產方式也就會有什麼樣的家庭。奴隸製度、封建製度、資本主義製度下的家庭都是與各自社會的生產方式相一致的。所以馬克思這樣說:“在生產、交換和消費發展的一定階段上,就會有一定的社會製度,一定的家庭。”在社會上層建築的各種形式中,社會政治製度,法律製度和道德觀念對家庭的影響十分突出。比如我國社會主義人民民主的社會製度促使家庭內部建立平等和睦的友愛關係。又比如,我國的法律製度、尤其是《婚姻法》對我國婚姻家庭起著規範,指導作用。再比如,我國的倫理道德觀念以讚揚和批評某種家庭類型的方式影響著我國家庭的發展。其次,家庭對其他社會因素也具有重大的影響。它既影響著社會物質生產的發展,又影響著社會精神文明的建設。在家庭同時是物質生產單位的情況下,家庭對生產的影響十分明顯。比如我國農村大多數地方現在都實行家庭承包經營責任製,在這裏,家庭人口,家庭關係都直接對生產發生影響。即使家庭不是直接生產單位的情況下,家庭的狀況對家庭成員在生產中的表現也起著重要影響。比如,幸福的家庭生活往往會使人在生產過程中心情愉快,幹勁倍增,而不幸的家庭生活也往往會使人在進行生產時有後顧之憂,分散精力。家庭對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的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當我們見到一個青少年很懂禮貌、樂於助人的時候,常可聽到這樣的稱道:“父母教育得好。”而當我們見到一個青少年不講道德、辦了壞事時,又常可以聽到這樣的斥責,“沒有家教。”這說明家庭的確在通過對家庭成員的影響而對社會道德發生著影響。同樣,我們也常常看到、聽到那些藝術世家、體育世家培養出對社會有用的人才的事例,這也無疑是家庭對社會精神文明的貢獻。

上述幾個方麵,足以說明家庭在社會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正是這種重要的社會地位,決定了家庭無可爭辯地屬於曆史唯物主義的研究對象,決定了家庭與哲學,與曆史唯物主義結下了不解之緣。

以往哲學家對家庭的研究及其局限

很久以來,家庭就進入了哲學家的視野,成為哲學家思考的對象了。在古代,古希臘的哲學家亞裏士多德研究過結婚的年齡,生育子女的數量,兒童的早期教育等家庭問題,中國的孔子也論述過他對選擇妻子,侍奉父母,對待婦女問題的看法。在近代,英國人培根設計過沒有買賣婚姻、沒有妓院,沒有喜新厭舊行為的理想的家庭製度,德國的大哲學家黑格爾對家庭的研究更廣泛也更深入,幾乎涉及了家庭問題的所有方麵,對諸如愛情特點、婚姻本質、家庭財產、家庭道德、離婚等等都作了詳細的論述,中國人梁啟超則列舉了早婚的五大危害,說明早婚不利於男女的身體和事業,不利於子女的教育和成長,不利於國家和社會的道理。這些都足以說明:從古到今哲學家一直在關心著家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