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生物性汙染水是微生物廣泛分布的天然環境,各種水源中含有多種的微生物,一般無致病作用。但隨垃圾、人和畜的糞便、醫院及某些行業生產過程中的廢棄物進入水體,可使水體受到病源微生物汙染,如飲用此種未經消毒的水,有可能引起介水傳染病的暴發流行。介水傳染病主要包括:霍亂和副霍亂、傷寒和副傷寒及痢疾等細菌性疾病;傳染性肝炎、脊髓灰質炎及傳染性眼結膜炎等病毒性疾病;阿米巴痢疾、血吸蟲病等引起的寄生蟲性疾病。有些微生物如軟體動物、線蟲、蚊蟲及藻類等,可導致水的感官性狀發生改變,如使水質產生異臭、異味,引起居民厭惡並影響水的自淨和處理。
2.水化學性汙染隨著化學物質在工農業生產和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廣泛應用,越來越多的化學物質通過各種途徑進入水體。據估計,進入水體的化學物質多達2200種以上,化學性物質已成為水體的主要汙染物。來自冶金、化學纖維、造紙、印染、煉油、農藥、重金屬、石油、礦山化工等工業廢水和生活汙水中含有大量的酸、堿、鹽、汞、鎘、鉛、鉻、氮、磷、酚、氰化物、多氯聯苯等化學汙染物,可使水體受到汙染。汙染物通過飲水或食物鏈進入人體引起急、慢性中毒。如長期攝入甲基汞汙染的水體中的魚、貝類,可引起水俁病;當飲用被鉻(主要是6價鉻)汙染的水發生中毒時,可出現惡心、嘔吐、腹瀉、血便等症狀,嚴重者可出現脫水,還可出現缺氧血症及少尿,甚至無尿等嚴重中毒症狀;長期飲用被酚汙染的水,可使居民出現皮膚痛癢、惡心、腹瀉等消化道症狀。具有致癌作用的一些化學物質如鉻、鎳、鈹、苯胺、苯並(a)芘和其他多環芳烴、鹵代烴等進入水體後可以在懸浮物、底泥和水生生物體內蓄積,長期飲用受這些物質汙染的水或食用生長在這種水環境中的水生生物有可能誘發癌症。
3.水物理性汙染主要是由於一些工廠向水體中排放高溫廢水造成的。一個10萬kW的火力發電廠,每秒鍾排出熱水達7噸多,由於水體的溫度增高,水中生化反應的速度加快,溶解氧減少,影響魚類的生存和繁殖。熱汙染也有助於細菌的繁殖,水草生長加速,影響水體的流動,減慢水體的自淨過程。水溫升高還會使氰化物、重金屬離子等毒物的毒性增強。在核能的開發和利用中,如果不注意衛生防護,放射性物質可汙染水體並通過食物鏈富集,最終導致對人類健康的危害,如引起放射病、癌症及遺傳突變等損害。
【職業性有害因素】
1.化學性因素
(1)生產性毒物如金屬、類金屬毒物:鉛、砷、汞等;有機溶劑:苯及同係物、三氯乙烯、二硫化碳等;刺激性及窒息性氣體:氯、氨、光氣、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氫及氧化氫等;農藥:有機磷、氨基甲酸酶酯類等。生產性毒物可以引起各種職業中毒。
(2)生產性粉塵可包括無機粉塵:石英塵、石棉塵、煤塵及滑石塵等;有機粉塵:動物性及植物性粉塵等;混合性粉塵:如棉、麻、煙草初加工時產生的棉、麻、煙草與砂土的混合性粉塵。生產性粉塵除了引起各種塵肺外,還可以引起各種變態反應性疾病。
2.物理性因素
(1)不良的氣象條件生產場所的氣象條件包括氣溫、氣濕、氣流和熱輻射。高氣溫、強烈的熱輻射及高溫度可引起中暑;低氣溫、高氣濕特別是與高氣流相結合可引起凍傷。
(2)異常氣壓在高氣壓環境(如潛涵和潛水作業等)下工作一定時間後,在轉向正常氣壓時,如不遵守減壓規程,減壓過快,可使溶解在人體組織和血液中的空氣形成氣泡而阻塞血管和壓迫組織,引起減壓病。在低氣壓環境(如高空、高原作業等)下工作時,因氧分壓不足而缺氧,可引起航空病和高山病。
(3)電離輻射與非電離輻射能引起物質電離的輻射稱為電離輻射,例如X射線、γ射線、β粒子和中子等,可引起放射性疾病。非電離輻射是指紫外線、可見光、紅外線、激光和射頻輻射(包括高頻電磁場和微波)等。紫外線照射,可引起電光性眼炎;強紅外線和激光照射均可導致白內障或視網膜的損傷。接觸射頻輻射者,可出現神經衰弱綜合征等。
(4)噪聲和振動強烈的噪聲長期作用於聽覺器官,可引起職業性耳聾;長期劇烈的局部振動可導致振動性疾病。
3.生物和心理因素
(1)生物因素在某些工作和生產過程中接觸到某些傳染病病原體,如處理某些動物屍體、獸毛、皮革等作業,可受到炭疽芽胞杆菌和布氏杆菌等感染。醫務人員工作的傳染病房,也可以接觸到某些病原微生物。
(2)心理因素心理性有害因素在各種職業環境中幾乎普遍存在。如高尖端技術精密儀器的操作、快速機車的駕駛、危重病人的搶救等,使人處於一種高度緊張狀態;不協調、不融洽的職業性人際關係對正常職業心理活動有一定的影響;來自家庭不愉快事件的壓抑性心理也會幹擾正常的工作;職業人員自身素質差,對事物認識和理解能力較差及存在一些心理問題等,也與職業性病損的發生有一定的關係。
4.工效學因素主要指某些不符合勞動生理和體能功效的因素。包括勞動組織和製度不合理;精神(心理)緊張;勞動強度過大或生產定額不當及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安排的作業與勞動者生理狀況不相適應等,需要人體長時間保持一定的強製體位或需要頻繁地活動,造成個別器官係統處於過度生理緊張狀態,導致身體的某些部位發生功能性和器質性變化。如長期站立和行走的作業易發生靜脈曲張;長期傾斜、彎曲的體位或負重行走的作業能導致脊柱彎曲;計算機操作人員、核對員、鍾表工及細小零件裝配等作業易出現眼痛、頭痛、自覺視力障礙、流淚及眼瞼浮腫等症狀。
【職業性病損及其特點】
1.職業性病損
(1)職業病的概念和範圍:當職業性有害因素作用於人體的強度和時間超過一定限度時,人體不能代償,並引起功能性或器質性病理改變,出現相應的臨床征象,影響勞動能力,稱為職業病。廣義的職業病是泛指由職業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特定疾病。而狹義職業病是從立法和保險賠償的意義出發,指國家根據其具體國情和科學技術水平,以法律形式規定的具有一定範疇的職業病名單,也稱法定職業病。根據1988年1月1日衛生部頒布的修改後的職業病名單,目前我國規定的職業病共9類99項。其中包括51種職業中毒,如鉛、汞、錳、一氧化碳、氯乙烯、甲醇、苯、有機磷農藥中毒;12種塵肺(肺塵埃沉著症),如矽肺(矽沉著病)、石棉肺、碳黑塵肺、滑石塵肺等;6種物理因素職業病,如中暑、減壓病、高原病、局部振動病、放射性疾病等;3種職業性傳染病,即炭疽、森林腦炎、布氏杆菌病;7種職業性皮膚病,如接觸性皮炎、光敏性皮炎、電光性皮炎、痤瘡、黑皮病等;3種職業性眼病,如電光性眼炎、職業性白內障等;2種職業性耳鼻咽喉疾病,如噪聲聾、鉻鼻病;8種職業性腫瘤,如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瘤,聯苯胺所致的膀胱癌、苯所致的白血病、焦爐工人所致的肺癌等;7種其他職業病,如化學灼傷、職業性哮喘、金屬煙熱、棉塵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