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0章 附錄一(13)(1 / 3)

③初步的交流。學生通過收集資料、調查研究得到的初步研究成果在小組內或個人之間充分交流,學會認識客觀事物,認真對待他人意見和建議,正確地認識自我,並逐步豐富個人的研究成果,培養科學精神與科學態度。

表達和交流階段

在這一階段,學生要將取得的收獲進行歸納整理、總結提煉,形成書麵材料和口頭報告材料。成果的表達方式要提倡多樣化,除了按一定要求撰寫實驗報告、調查報告以外,還可以采取開辯論會、研討會、搞展板、出牆報、編刊物(包括電子刊物)等方式,同時,還應要求學生以口頭報告的方式向全班發表,或通過指導老師主持的答辯。

學生通過交流、研討與同學們分享成果,這是研究性學習不可缺少的環節。在交流、研討中,學生要學會欣賞和發現他人的優點,學會理解和寬容,學會客觀地分析和辯證地思考,也要敢於和善於申辯。

(三)研究性學習實施中的教師指導

研究性學習強調學生的主體作用,同時,也重視教師的指導作用。在研究性學習實施過程中,教師應把學生作為學習探究和解決問題的主體,並注意轉變自己的指導方式。

在研究性學習實施過程中,教師要及時了解學生開展研究活動時遇到的困難以及他們的需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指導。教師應成為學生研究信息交彙的樞紐,成為交流的組織者和建議者。在這一過程中要注意觀察每一個學生在品德、能力、個性方麵的發展,給予適時的鼓勵和指導,幫助他們建立自信並進一步提高學習積極性。教師的指導切忌將學生的研究引向已有的結論,而是提供信息、啟發思路、補充知識、介紹方法和線索,引導學生質疑、探究和創新。

在研究性學習實施過程中,教師必須通過多種方式爭取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麵的關心、理解和參與,與學生一起開發對實施研究性學習有價值的校內外教育資源,為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提供良好的條件。

在研究性學習實施過程中,教師要指導學生寫好研究日記,及時記載研究情況,真實記錄個人體驗,為以後進行總結和評價提供依據。

教師可以根據學校和班級實施研究性學習的不同目標和主客觀條件,在不同的學習階段進行重點的指導,如著重指導資料收集工作,或指導設計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指導學生如何形成結論等等。

六、研究性學習的評價

評價是研究性學習過程中的重要環節。評價的內容與方式必須充分關注學習態度,重視學習的過程與方法,重視交流與合作,重視動手實踐。

(一)研究性學習評價的一般原則

研究性學習強調學習的過程,強調對知識技能的應用,強調學生親身參與探索性實踐活動並獲得感悟和體驗,強調學生的全員參與。因此,要采用形成性評價的方式,重視對過程的評價和在過程中的評價,重視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自我評價和自我改進,使評價成為學生學會實踐和反思、發現自我、欣賞別人的過程;同時,要強調評價的激勵性,鼓勵學生發揮自己的個性特長,施展自己的才能,努力形成激勵廣大學生積極進取、勇於創新的氛圍。

(二)研究性學習評價的特點

評價主體的多元化。評價者可以是教師或教師小組,可以是學生或學生小組,可以是家長,也可以是與開展項目內容相關的企業、社區或有關部門等等。如果有的成果參加評獎或在報刊上公開發表,則意味著專業工作者和媒體也扮演了評價的角色。

評價內容的豐富性和靈活性。研究性學習評價的內容通常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麵:

一是參與研究性學習活動的態度。它可以通過學生在活動過程中的表現來判斷,如是否認真參加每一次課題組活動,是否認真努力地完成自己所承擔的任務,是否做好資料積累和分析處理工作,是否主動提出研究和工作設想、建議,能否與他人合作,采納他人的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