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個子認出是李凡,走時又狠踢李凡肚子一腳,叫囂著“小兔崽子,******敢打我”之類的話離開。
李凡再次挨了一頓,雙手撐著爬到牆角靠著,坐在一灘油膩的髒水裏。剛才發出聲音的人家聽到外麵沒有動靜了,就關上燈。李凡也沒有期待別人會出來照看自己,緩了好一會兒,才起身離開。
他恨自己下手不狠,才讓對方有機可趁。上下牙齒狠狠咬合在一起,兩眼發出凶狠的目光,像死神一般,臉上的肌肉能感覺到顫抖。他狠自己怎麼不用木板的窄麵,照著腦袋狠狠砸下去。低聲對自己說:“想要報仇,就要比對方狠,隻有狠的人才能贏。”說完又強調一遍:“是的,做人要狠,不狠就會被別人侮辱。”
他腦袋裏此時浮現出可怕的念頭,準備再次尋找機會,直接一刀將對方捅死。他想自己反正也是個乞丐,殺了人後就逃到其他地方,就是被抓,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反正這樣活著也沒什麼意思。這個想法勾起他思考自己為什麼要活著,活著的意義是什麼。他第一次開始思考生命的意義,但是得不到答案,隻認為自己現在不過是一具屍體。他想以一具屍體不需要什麼意義來結束思考,但是做不到,不過這個問題很快被仇恨代替。
殺人的念頭最終還是被他壓下來,但他不會就此罷休,沒有放棄狠揍對方一頓的念頭,行李包裏也多了一把水果刀。他想要變強,頭腦和身體都要變強。他意識到這樣做他首先得有錢,有錢才有機會學習,才能去健身房,才能買足夠的食物。於是,他想到一條路,這條路最後把他送到監獄裏去,而走這條路所付出的代價,還包括一道橫在臉上的疤痕。
由於身上的傷,他的乞討容易一些,為了不讓人討厭,他每天必須移動到不同的地點。晚上睡覺的地方也更隨意,隻要不被別人驅趕就行。
他再次回到酒吧蹲守,尋到一家快餐店,每天九點半左右就到裏麵尋個角落坐下。為了不被店員驅趕,他換上不太髒的衣服,並帶上一本書店買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由於這個時候就餐人次少,李凡穿的也不邋遢,店家沒有趕他走。但一來十幾天,他都沒有發現什麼可疑的行動,又不好在店裏呆太多時間。最近幾天店員已經不耐煩了,保潔阿姨每次打掃地麵,到他麵前時,就會不懷好意的讓他讓讓,刻意把掃把挫到他身上。開始店員們議論他不要臉,還是私下裏進行,後來幹脆故意說給他聽。
李凡作了進一個月乞丐,臉皮厚了,但還是留有一些羞恥心,聽到他們的議論也不是毫無感覺,不得已忍痛花費十幾元買點東西。店員把食物給他時,刻意把看盤往桌上一磕,但介於還有其他客人,不好說粗話。
李凡自己無理,別人怎麼對他,也都忍了,還要強行賠店員一張笑臉。但是店員並不買賬。終於一天,酒吧外麵停了一輛黑色轎車,李凡認出是上次的轎車,趕緊跟下來,躲在一一棵電線杆後麵。為了不讓別人認出來,他戴了一個垃圾堆裏撿的鴨舌帽。
這次出來的是何經理,他來到轎車旁邊,打開車門坐進去,很快又從裏麵出來,裏麵的人似乎不願意讓他呆太久。李凡走到轎車前方的路口,隻等轎車過來時攔住他。小轎車往前行駛,李凡突然站到麵前,緊急刹了車。裏麵的男子很生氣,躁怒的搖下車窗喊到:“你他媽不要命了。”
李凡見他停下來,走到車窗邊,見裏麵是一個戴墨鏡的中年男子,低下頭對他說:“我知道你是幹什麼的,你得讓我上車。”
男子警惕的看著他,很是生氣的說:“我幹什麼的於你何幹,我他媽還有事,你趕緊滾。”
李凡沒有理會,繼續說:“十幾天前,也就是七月十三號,我看到了你在那個小巷和別人交易。”說完李凡繼續威脅說:“我記下了你的車牌號,你要是不讓我進來,我現在就報警。”
男子變得更加憤怒,但是不便發作。李凡見這情景,確信自己猜對了,就靠在窗口,等男子回應。他也驚奇自己的膽量,心想大概是人被逼到絕路,膽子就會變大。
男子沉默了會兒,決定讓他進車,先把他穩定住,心想你一個十幾歲的嫩杈能把我怎麼樣。他準備將車開到無人區,問清楚李凡的意圖,要是真有什麼危險,就幹掉李凡,拋屍大海。
李凡坐在後排,也擔心會有危險,但不表現出來,手牢牢抱住自己的包,包的拉鏈沒有完全拉上,開口的地方正對水果刀的刀柄。男子沒有和李凡交談,通過後視鏡觀察他的一舉一動,沒發現什麼特別的地方,料想對方不過是個小混混,找自己大概也就是敲詐點錢財。心想李凡是吃了豹子膽,竟敢打自己注意,是活的不耐煩了。
他載著李凡行駛到偏僻的地方,李凡也不知道到了那裏,心裏緊張。當男子停下來時,他不動聲色的觀察周邊環境,知道自己來到郊外,周圍就幾戶人家,連路燈都沒有。
男子畢竟老成,自己抽一支煙,不慌不忙地為他:“你知道我是誰嗎?”
李凡如實回答:“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