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2 / 3)

“宦官”與“太監”

很多人覺得,自古以來,“宦官”和“太監”就是一回事。其實,這並不確切。第一,最初的宦官不都是閹人;第二,“宦官”和“太監”並非自古以來就是同一概念。

“宦官”之稱,古已有之。當時,人們把在皇宮中為皇帝及皇族服務的官員,統稱為宦官。東漢以前,充當宦官的有閹人,也有其他人。東漢時期,宮廷之禁愈來愈嚴,於是太監一職開始“悉用閹人”。

“太監”一詞,最早見於遼代,是遼代政府機構中的官員。遼代太府監、少府監、秘書監等機構,均設有“太監”一職。元代承襲遼製,所設各監也多有“太監”。元代太監是諸監中的二級官吏,並非盡是閹人。

到了明代,太監才和宦官發生較固定的關係。充當太監者必是宦官,但宦官卻不盡是太監。太監是宦官中的上級官員,是具有一定品級、俸祿的高級宦官。

太監成為宦官的專稱是從清代開始的,因為清代將侍奉皇帝及皇族的宦官都冠以太監之稱。所以,宦官便同太監混為一談了。

縣官為何稱“知縣”

知,本來的意義就是管理、主持的意思。知縣就是管縣,管理、主持一縣的政事。知,解釋為管理、主持,古詩文中常常遇到。《左傳》中說“子產其將知政矣”,就是說子產將要主持政事了。宋朝魏了翁《讀書雜鈔》指出,後世官職上加“知”字,就是從這裏開始。

《宋史·蘇軾傳》說蘇軾“知徐州”、“知湖州”、“知杭州”,就是說派蘇軾去主持徐州、湖州、杭州的政事,也就是擔任這些州的知州。唐宋以後的知府、知州、知縣、知事,都是這種意思。

古詩詞中,知也解為“管”。杜甫:“翠襟渾短盡,紅嘴漫多知。”多知即多管,意謂鸚鵡學人語,多管閑事。王維:“坐看紅樹不知遠,行盡青溪忽值入。”不知即不管,是說為看紅樹不管路遠。

“知府”的由來

在中國的許多朝代中,都設置了“知府”這一職位。

“知府”這一官職,是由“知”和“府”兩詞結合而來。府作為一級地方行政單位,它的演變經曆了一個較長的過程。

在魏晉時期,州刺史兼任將軍之職。州刺史是文職,將軍是武職。州有州的衙門和幕僚,將軍另外有將軍的衙門和幕僚。將軍的衙門,就叫做“府”。

到了唐朝,中央政府在首都、陪都以及皇帝登基前任職的州設置府,例如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等等。府的長官,統稱府尹。

宋朝時,府的設置逐漸多了起來。府隸屬於路(路是介於中央與州之間的一級行政區劃)。

明、清兩朝,省、縣之間的一級行政單位被稱作“府”。除了首都、陪都所在地的府長官仍然稱府尹外,一般的府長官,都稱作“知府”,意思是“知(即主持)某府事”。

知府之下,設同知、通判等官員,輔佐知府處理公務,分掌糧稅、鹽稅、江海防務、水利等等。

在明朝,按照繳納稅糧的多少,“府”被分成三等:納糧20萬石以上為上府,20萬石以下為中府,10萬石以下為下府。當時,全國有150多個府。清朝時,各府因自然條件的差異、人口多寡、路程遠近,相互間的差別也很大。

“知州”的由來

在中國,許多地方的名稱,都帶有一個“州”字。如杭州、福州、廣州、永州、青州等。而且先秦時期還有刻“九州”於一鼎之說。這些名稱都是曆史上延續下來的,那麼州的由來是怎麼樣的呢?

在西漢時期,州這一名詞開始出現。但當時的州,並不是行政區劃。據史書記載,漢武帝為了有效地管理地方,將全國劃分成13個監察區,稱為“州”。每州都由中央派遣一長官,負責監察郡、縣的官吏。這一長官,便被稱為刺史。

到了東漢後期,州慢慢演變成為一種地方行政區劃。州轄郡、縣,刺史又稱州牧,就是州的行政長官,擁有行政軍事權。

隋朝時,郡的建製被取消,隻保留州、縣。唐朝繼承隋朝的製度,將地方分成州、縣兩級。當時州的行政長官仍稱為刺史。

在宋代,開始把州的行政長官叫做“知州”,知州下屬的官員有同知、通判,分別掌管財政、刑法、治安等。

明清兩朝,州有兩個級別:直隸州和散州。直隸州直屬於省,級別與府相同;散州隸屬於府,級別與縣相同。

“主席”的來源

古人在桌椅還沒有發明以前,都是席地而坐的。當時,先鋪上房間那麼大小的席子叫“筵”,每個人坐的小墊子叫“席”。

因此,古人進屋時,就要先脫鞋,再走過筵,坐在席上。現在日本人和朝鮮人的室內生活,基本上還是這個樣子,這正是我國古代席地而坐的遺風。入席時,客人有客座,主人中的長輩獨自坐在正位或主家席位,叫做主席。

“主席”這一稱謂於是這樣叫開,後來,經過演變,“主席”才成為現在的會議主持人,或是國家、團體、公司領導人的職位名銜了。

“書記”的由來

很早的時候,書記指的不過是用以記事的書寫文字。在三國曹丕(與吳質書)中有“元瑜(即阮踽)書記翩翩,致足樂也”之句,其中的“書記”,指的就是章、表、書、疏等類的文體。

南北朝時期,書記逐漸演化為專稱。在南朝梁任彥升《齊景陵文宣王行狀》中說道:“謀出股肱,任切書記。”在《文選注》中,呂向注:“書記,謂文字之士也。”

唐朝時期,在元帥府和節度使手下主管撰寫文字的屬官稱“掌書記”,也可稱為“書記”。如杜甫《送高十五書記》詩,詩題下鮑注雲:“高書記適也……哥舒翰表為左驍衛兵曹參軍,掌書記。”是說當時高適的職務是左驍衛兵曹參軍,因為他兼任掌書記的職務,所以杜甫稱他“高十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