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惹上了點麻煩。
麻煩來源於一個女人,更正一下,我想她應該還隻能說是個女孩,小女孩。
她叫薇妮,是我們公司去年剛推出來的新人,算是我的師妹,年紀小,長得漂亮,背景不明,很受公司重視。
簡單來說,就是疑點重重,很有娛樂新聞挖掘的潛質。
我不小心被狗仔拍了照片,和沐暮在一起的時候。那天我喝了很多酒,有些醉了,因為阿晨告訴了我一些事情,有關沐暮的事情,我去找她,在她樓下發酒瘋,我心裏難受的厲害,真的。
她下樓來,在距離我五米遠的地方停下,我看著她,神色哀傷,我說,木木,讓我抱抱你好不好?
她遲疑了一下,似乎在確認我是不是真的醉了,我不知道她的結論是什麼,但她慢慢的走了過來,然後我狠狠的抱住了她,狠狠的,我幾乎能聽到自己骨頭作響的聲音。
她小聲的嘟囔了一句“疼”,我這才反應過來,趕緊鬆開了些,疲憊的把頭擱在她的發頂,低低的說了一句對不起,她以為我在為弄痛了她道歉,很快回了一句沒關係。
我當時真的很想說,如果我是在為你因為我而遭受的一切說對不起,如果我是在為我一次次錯過你說對不起,你也能像現在這樣原諒我嗎?
可是我沒能說出口,我不敢,她願意讓我抱,不厭惡我的靠近,我已經很滿足,不敢再奢求什麼了。
我真是大意,這一幕剛好被記者拍到了。為了轉移媒體的注意力,我答應了跟薇妮合作。
自出道以來,我從未和女明星合作過,一是不想鬧出不必要的麻煩,二是在我看來,做音樂本身就是一件很獨立的事情,我習慣一個人。
所以,這算是第一次,應該很有吸引力和娛樂性。
這一次,我絕不能再讓沐暮受到任何傷害。
薇妮是個很聰明的女孩子,我們之間,算是一場交易,單純的交易。
不過我沒想到,像她這般高傲的女孩子,也會有這樣心酸的經曆,果然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她是公司董事長的孫女,千金小姐掌上明珠,卻和父親的關係冷凍了十多年,隻因為她當年間接的害死了自己的母親。
她真的還隻是個孩子,站在旁觀者的角度,我同情她,然後我突然有了個想法,我想或許我可以幫她解開這個心結。
我決定試試。
我刺激了她,她被我激怒,果然親手找出了她的父親深愛她的事實,意識到這一點,她有些呆愣,反應過來之後便開始哭了,哭的一塌糊塗,像個委屈的孩子。
我沒有父母,所以很希望還擁有的人能夠珍惜。
但我沒想到這會讓她喜歡上我,在我看來,她隻是個小妹妹,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成為喜歡的對象,更何況,我已經有沐暮。
我的心很小,隻容得下一個人住在裏麵,住進去之後,就隻能住一輩子。
我想其實我也有點兒死心眼,跟沐暮學的。
緋聞鬧的滿天飛,我想我必須找薇妮好好談談,可沒想到,談沒談出個結果來,反而撞上了火災。那一刻我真有種說不出的無奈感。
我們沒死,被救了,可是我的嗓子被濃煙熏壞了,我發不出聲音來,基本上成了個啞巴。薇妮因為感激我在火災裏救了她,每天跑到病房裏來照顧我。我也隨她去了,這沒什麼,若是她能覺得心裏好受些的話。
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我一直不敢跟沐暮聯係,時間就在我的猶豫不決中飛快的流逝在指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