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昏,沐暮幾乎是拖著兩條腿回的家,雖然隻是替補,但她知道萬一出了什麼意外,自己就會有很大的責任要承擔。所以訓練起來從不含糊,甚至比其他人更加認真賣力。

“手伸出來,”葉天澈站在門口,似乎在等她。

沐暮奇怪,但還是乖乖把手伸了出來,這才注意到今天忘記洗手了,整個手掌都是黑糊糊的,她不好意思,正想往回縮時被葉天澈抓住了手腕。

她的手腕很細,葉天澈沒敢用太大的力,隻輕輕把它扯了過來,他指著她的手,挺認真的語氣,“別動,你看,你的手手指都是白的,但掌心卻是黑的,這說明你一直是用手掌在控球,這是不對的。”

他說的什麼沐暮沒能聽的清,倒是能清楚的感覺到從他的手傳過來的溫度。但她表麵上卻還是一副虛心好學的模樣,一個勁兒的點頭。

“明天記得注意點,你得學著用手指控球,手掌不要碰球。”他說完,很自然的放開她的手,懶懶道,“進屋吧。”

“。。。嗯。”她的心思還沒回過來,對於他為什麼會知道自己的狀況也沒有多想。

葉天澈從來沒去籃球場看過沐暮,對即將舉行的籃球賽也沒什麼熱情,倒是最近安分了不少,沐暮常常能看到他一個人坐在座位上安安靜靜的看書。

不管怎樣,他能自覺總是件好事,也少了自己一些擔心。

“你們的技術已經可以算得上不錯,現在,隻需要做好一件事就足夠。”林希晨站在隊前,難得的嚴肅表情,“就是,放開手腳去打球,不管男生還是女生,全都給我放開了手腳去打,打籃球其實很簡單,說穿了就是奪球,帶球,最後進球,然後阻止對方進球,你們必須要想盡一切辦法進球,這才是最重要的,但是我要強調一點,不能犯規,否則,會得不償失。”

正說著,一陣手機鈴聲從書包裏傳來,啦啦啦啦的聲音很是歡快,林希晨好不容易建立的嚴肅氣氛就這麼被打破了。

林希晨暴走,“誰誰誰的,給老子站出來。”

一旁弱弱的聲音傳來,沐暮慢慢舉起手,這個鈴聲是葉天澈專門設的,理由是,反正隻有我會打電話給你。

“喂,”沐暮拿出手機,走到一旁。

“我迷路了,”葉天澈的聲音從話筒傳來,帶著他特有的淡然,“你過來接我,我在X街X路X店這裏。”

他是個路癡,而且還不是一般的路癡。每次隻要是一個人出門,就絕對會迷路。最狠的一次,居然在一幢商業大樓裏轉了整整一下午還沒找到出口,最後還是被保安給帶出來的。

沐暮看了一眼林希晨,正想說好,林希晨卻一把奪下手機,粗著嗓子道,“操,迷路了你丫就給老子自己打車回去,阿暮現在沒空。”

葉天澈彎彎嘴角,隱隱帶著笑意的聲音,“阿晨,你不會忘了小學時我帶迷路的你去上廁所的恩情了吧?”

林希晨瞬間黑了臉,捂住電話咬牙切齒的聲音卻很輕,“算你狠。”

說到這件事,想當初還是上小學的時候,一年級,六歲,那個時候的葉天澈已經是院子裏出了名的乖寶寶,長得可愛嘴巴又甜,兩三句話就能把大人們逗笑的合不攏嘴,還沒學會說話的時候已經能到處串門騙糖吃了。

而林希晨則恰恰相反,從小就是院子裏出名的搗蛋鬼,六歲了說話還說不清楚,沒少讓林叔叔和阿姨頭疼,兩下一比較,葉天澈是沐浴在陽光下的小天使,林希晨,頂多是從地裏挖出來的帶泥小土豆。

不順眼,太不順眼了。六歲的林希晨玩著泥巴,看著幹幹淨淨的六歲葉天澈從自己麵前走過,伸手一拽,小小少年的白色襯衣上就沾上了一個大大的手掌印。

就這麼開始了交集,有一次上課,林希晨一個人偷跑出來上廁所,結果不小心迷了路,正著急的時候就碰見了葉天澈,沒想到男孩子竟然不計前嫌,很有風度的給他帶路。

林希晨咧著嘴傻笑著跟著葉天澈身後,兩個人有說有笑的走到廁所,林希晨頓住腳步,指著門牌上“WOMAN”那個單詞,試探性的問道,“那個是什麼意思?”

葉天澈看了好一會兒,最後很肯定的說,“是請進的意思。”

原來如此,林希晨佩服的看了他一眼,點點頭走進廁所,然後,廁所裏還有好幾個同班的女孩子,呃……後來,就那樣,小林希晨的清白就這麼毀了,果真是,往事不堪回首。

唉,對這件事,雖然十年過去了,但林希晨心裏一直耿耿於懷,舊事重提,流血犧牲是在所難免的了,這不,林希晨揪著葉天澈的衣領,眼露凶光,“老子就知道,你丫的是故意那時候。”

葉天澈筷子一伸,趁機夾了塊土豆塞進少年嘴裏,剛剛還在冒火的林希晨瞬間焉了下來,差點沒把中午吃的給吐了出來,是土豆的味道,居然是最最討厭的土豆,丫的太卑鄙了。

“我真不是故意的,”葉天澈笑了起來,“那時候真以為就是那個意思。”

“可是,你不是在美國長大的嗎?怎麼會跟阿晨上一個小學?”沐暮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