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最切身之福祉
中國人常說“百善孝為先”,也就是將“孝”擺在了為善的第一號位置上。一個人哪怕一生沒有什麼其他成就,如果是一名大孝子或大孝女,便創下了一大成就,為世人樹了榜樣,為了良好的世風作了貢獻,必受人敬。
古人的《孝經》、《二十四孝》、《勸孝歌》、《宣孝詩》等等都是同一目的:勸人盡孝道。《小學詩》中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勸孝——“第一當知孝,原為百善先,誰人無父母,各自想當年。”不過,《二十四孝》中那種“為母埋兒”的孝行故事當然嚇人,放在今天,那是犯罪。孝子郭巨為了確保供母之食,竟然要將分母之食的三歲兒子埋了,認為兒可再有,母不可複得。在掘坑之際,忽見黃金一釜,天賜孝子,悲劇轉為喜劇。一是讓人難信真有其事,二是現今誰能接受得了這種喪失人性的“為母埋兒”的孝行!
司馬光的《涑水家儀》中要求兒孫及其媳婦們每天天將亮必須起床,洗漱束發穿戴整齊之後一起到長輩的住處請安。晚上長輩就寢時,小輩必須將他們安頓好,方可回自己的寢室。在長輩麵前不可吐唾沫、擤鼻涕、喧鬧呼叫等等。我們現在的小輩能做得到嗎?
元代人蕭道壽在他的母親發怒要懲罰他時,他自己將木杖遞上,伏於地受杖。打完之後,母親命他起來才敢爬起來,再三拜謝之後拱手立於一旁。我們現在的孝子會這麼做嗎?
至於“割股療親”,椐說最早這樣做的人是唐代的何澄粹。他的父親病後,他割了一塊股(大腿)肉給父親吃,因為聽說人肉可以治病。後來到了宋代,有文字記載可查的割股者達55人。元明清時期,仿效者更多。我們現在會有人如此愚孝嗎?
時代不同了,孝行也不同了,現在常年在外的兒女能象歌中所唱的“常回家看看”已難做到。又不是父母就住鄰村,又不是與父母相隔幾十分鍾或一二個小時的車程。相隔千裏之遙,又一年忙到頭,能常回家看看嗎?身在美國加拿大,隔著太平洋,能常回家看看嗎?每天早上到父母寢室請安那簡直是天方夜譚了。古人說的“父母在,不遠遊”今人能做得到嗎?此類兒女的孝行無非是常牽掛父母,因而常與父母通個話而已。
天下父母無一不希望自己的兒女能孝順,隻不過期望值有差別而已,尤其到了風燭殘年,子女的孝順勝過一切。人人都怕老而孤苦無依,都怕人生的最後一程過得淒涼。人的有福無福,到了人生長跑的最後一二圈時更見分曉,子女的孝不孝順主宰了你一生中最後也是最重要的福分。縱然重病或絕症在身,隻要孝子孝女伴在身旁,依然是福。
為人父母,對子女傾注自己的愛本應是無私的,決不是一筆交易。不是今天我愛你,明天你就得孝我,認定投入必求產出,付出就必圖回報,甚至將本逐利。抱著如此心態的父母如果在言行上表現出來,未免讓子女對他們的敬愛之心打個折扣。敬愛敬愛,敬與愛相連,子女敬你了,必會愛你,愛你了,必會孝你,不用著急。你這位做父親的又嫖又賭又折騰,家中錢財如水流,家人被你害得度日如年,你怎能讓子女敬你。你對子女要麼罵與打,要麼不聞不問,嗜煙嗜酒如命,說話毫無水平,與妻吵鬧不停,家中雞犬不寧,你怎能讓子女敬你。別先圖孝,先做出點樣子來別讓子女厭你恨你。你勞苦了大半輩子,家庭責任感強,勇於擔當,任勞任怨,嗬護家人,雖沒有掙大錢,雖沒有大成就,相信你的子女不會不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