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是不對的。
自從出生以來,所接受的教育、道德、倫理,都這樣確切無誤地告訴我們。
但是,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殺死同類這種事情是無法被允許的嗎?
當我們翻開史書的時候,可以看到無數個因為殘殺同類而名垂千古的英雄,可以看到一聲令下、無數生命消逝的詔命宣令。但即使如此,我們仍在歌頌著他們,就像是歌頌著迫不得已、忍辱負重的無奈與必然。
難道我們是在讚美著錯誤嗎?
殺人就是殺人,生命是無可挽回的,即使用最鮮亮的外衣去覆蓋,也不能遮掩住血淋淋的事實。
說到底,殺害同類這種事情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自然中、社會中,沒有人會為這種事情大驚小怪。隻要人類還是從優勝劣汰、適者生存進化而來的生物,獵取同胞的行為就是不會終止的吧。
又或許是出於人類的保護欲?
不希望被殺,所以也不希望去殺,所以編織出殺人是錯誤的規則,讓它流傳於世間。
原本的謊言,在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之後,就成為了真理。
殺人不是不對的,這種行為是會遭到指責和懲罰的。
但是,誰去指責,又如何懲罰?
大眾高呼著以眼還眼,機構執行著死刑。
明明嘴上拒絕著殺害,卻又進行著這種行為。而且不是用自己的手,而是去借別人的手。原來,人們的保護也隻限於自己,當別人傷害到自己的身體或者感情的時候,就可以去正當地、果斷地殺害。
也有人說,人們喜歡將所有的抉擇都扣上對錯的帽子。
殺人是不對的,保護則是正確的;傷害是不對的,修複則是正確的;欺騙是不對的,真誠則是正確的。
但如果說,殺了一個人能夠拯救更多的人?傷害一點,能夠挽救全局呢?欺騙一時,是為了周全所有呢?
對錯也不過是一枚硬幣的兩麵,當你想要去保護的時候,也不過等同於在心中祈求著某地的某人受到傷害而已。
那麼,這份虛幻的對錯,又怎麼能人信服呢?
還有人說生命是平等自由的,沒有誰擁有剝奪的權利。
但生命是平等的嗎?
我們的確同樣地呼吸著、同樣地感受著、生存在同樣的世界。可是,有的人腰纏萬貫、有的人一貧如洗,有的人位高權重、有的人不如螻蟻,有的人能夠和愛人廝守一生,有的人連戀慕的資格都沒有。
生命是自由的嗎?
性格、思維、血緣、法律、常識,無不在束縛著我們,最可笑的是,這些東西本來是沒有的,但是人類一出現,它們就應運而生了。渴望被命運囚禁的生靈,又何談自由。
於是我懂了,包括殺人這種事情,根本不存在對與錯,而隻是情不情願、值不值得的問題。
為了一壺水、一塊麵包殺人值不值得呢?
似乎是不值得的,但是當這些食物成為最後的生存希望的時候,人們就會毫不猶豫地舉起屠刀,將前一刻還患難於共的同伴殺死,以爭取自己活下去的機會。就像眼前這樣,一對兄弟在大打出手、頭破血流。
既然人們可以不擇手段地延續生命,也就是說人們也可以麻木不仁地舍棄生命吧。
就像四周的老人和孩子們,用如同被淘空一切實質的目光看著這個冷漠的世界。
又好像自己,將所有的食物都奉獻了出去,然後引發了一場流血的衝突。
真是奇怪啊,有的人拚命地想要活下去,有的人卻在尋求著死亡。
最諷刺的是,前者死了,後者卻一直活著。
所謂命運,就是喜歡這樣不如人意的惡作劇嗎?
我還明白了,所有東西都是因地而異的,包括生命在內。比方說在全世界流通的貨幣,到了這裏連廢紙都不如;又比如說,所謂寶貴的生命,在這裏一文不值,隻是一些人用來消遣的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