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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認的“初識”,是“沙縣小吃”中的偶遇,我至今都清楚地記得那天的場景。來義烏數月有餘,就近處的沙縣小吃幾乎成了我的私人廚房,不知道為什麼在廈門整整一年,都沒能把它吃膩。那天中午,我一如往常地走進店裏,賓朋滿座的店裏,我在背門靠左的第一張桌子坐下,因食物久久沒能上桌,枯燥等待讓我恨不得咬牙切齒時,我右手邊鄰座的手機裏傳來一陣江湖情仇武打廝鬥的聲音,引起了我的注意。聽著聲音,無聊地在腦海中同步模擬著劇情中的精彩場麵,當江劇情發展至高潮時,沒能按耐住性子的我,直接蹭過頭去看。正低著頭看得入神的人,稍稍側臉,點頭一笑,示意“你也喜歡看啊!”,我明白了他的意思,避免尷尬,我回應著問了一句“看的什麼?挺精彩的”,他回應我“《隋唐英雄》!”……
等我的食物上桌,我才坐回自己的凳子上,邊翻看著手機,都顧不上吃飯。直到剛剛那位看電視劇的小哥進裏屋買完單,與我迎麵走出來時,我抬頭看了一眼,示意招呼,看到他上身一件寶藍色的短袖T恤,胸口一個白色蘋果的logo,出於好奇,我隨口問了一下“這是‘蘋果牌’的衣服嗎?”,他一笑,回我“賣手機的工服”。就這樣簡單一遇,為我們今後的從相識到相知埋下了伏筆,那時的我們並不自知,甚至都沒把這當回事兒,彼此隻不過是茫茫人海中的一個過客,轉身便會忘記。
自從來義烏後,我一直住在沙縣小吃店附近,意味著,每天上下班,我都要回到那附近,直到一天下班,趕上了一場大雨,剛下公交,雨中,我習慣地跑進站台正後方的蘋果店裏去避雨,也是為了蹭網。我剛踏進那家蘋果店的大門,迎上來一張似曾相識的麵孔,從我萬千記憶中跳躍了出來,那張帥氣陽光的麵孔,便是我在沙縣小吃中偶遇的帥哥。
我們認出了對方,他還是把我當顧客般客套的“跟步”服務,為我介紹著產品,讓我這“假顧客”都有些不好意思。回憶起他曾在沙縣小吃中留下的“賣蘋果手機”的話,我這才知道,原來他上班的店是這裏,是我每天上下班的必經之處,巧的是,我居然就住在他工作的店後麵。看大雨漸停,臨行前,看著投緣,便留下了對方的QQ,我問他的名字做備注以便記憶,他坦率地告訴了我“李帥!”他看我一臉詫異地看著他,他強調到“將帥的帥!”我的詫異,隻是有些吃驚“這是真名嗎?怎麼會這麼名副其實,人如其名一樣陽光帥氣,一臉白淨”。
白駒過隙,歲月如梭,等我再次從那個公交站下車,走進李帥工作的那家蘋果店時,已是半年之後了,在這半年裏,我幾乎把這個人忘得幹幹淨淨,我以為他也是。我從東陽回來,原本就不善於交際的我很少有交友的習慣,所以當我再次遇到李帥,也算是舊相識了。但我從沒把這個人放進記憶裏,他卻告訴我,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他發現我不在他的好友列表裏了,一時間把QQ好友列表翻了個遍都沒找到我,頓時失落了。直到我告訴他,我改了網名,換去了頭像。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我才想起也留下我的名字。在他看來,這可能是一件看似非常平常的事,卻對我造成了很大的觸動,好在他絲毫沒有察覺。
我的觸動源自於,李帥和我的幾麵之緣,在我毫不把他當回事的時候,他卻在乎我了,或者說,他把我當朋友了。可“朋友”,在我的字典中,一直不知道為何物,怎樣才算是朋友。一貫我行我素獨來獨往的記憶中,我的生命裏,從沒有就朋友,即便有過,也隻是單向的而已,最後都是不了了之地消失了。
自我有記憶以來,似乎從來都與身邊的人不同,從愛打籃球、愛群居活動、愛打架的同學們,到我初上社會,混跡於社會底層的農民工中,他們都是過著泡網吧、打遊戲、打老虎機、打牌、喝酒……的生活,我則顯得與他們格格不入。哪怕身處社會底層,幹著最粗髒重的活,我都不忘每晚捧本書翻看一下,拿支筆在筆記本上摘抄或寫點什麼,即便我學曆很低,那時寫不出什麼像樣的東西來。隻是不能否認的是,我一直和身邊的人相隔著無形的距離。我的世界裏,別人走不進來,我也走不出去。我與身邊的人如同兩條平行線,永遠都不會相交,自然,當我從一個地方離開,又在新的地方開始。無論在我,還是在他們,都是彼此的過客,從不在意。直到李帥的出現,他打破了我保持了多年的陳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