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三十年代,美國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密蘇裏州有一個非常偏僻的村鎮,叫弗羅裏達。當時這個村鎮又小又窮,隻有兩條街道和一些小巷子。那街道最長也不過幾百碼,下雨天街巷內泥濘難行,如果半月不下雨便塵土飛揚。街道兩旁的房子大都是用整根原木搭成的,歪歪扭扭、零亂不堪。就在一八三五年十一月三十日,該村的約翰·馬歇爾·克萊門斯家又誕生了一個小生命,這個小生命的到來打破了該村隻有一百人的紀錄。他就是後來聞名世界的幽默諷刺作家——馬克·吐溫。
馬克·吐溫(1835~1910)原名塞繆爾·朗荷思·克萊門斯。他的父親約翰·馬歇爾·克萊門斯是當地的一位法官,收入菲薄。這位法官曾經購買了約十萬公頃的土地,夢想這塊土地有朝一日能成為兒女們的生財寶地,誰知沒過多久就被一八三四年爆發的巨大金融危機衝擊一空,從此他變得性情孤傲、沉默寡言。馬克·吐溫的母親簡·蘭普頓的性格與他父親大不相同。她雖然跟著丈夫受了不少磨難,但心胸寬廣、熱情開朗、心地善良,在她的胸懷裏悲傷的人能找到安慰,幸福的人能得到祝福。她對待朋友、同事和用人一視同仁,從不抱個人偏見。在這一點上馬克·吐溫受母親的影響最深。
馬克·吐溫四歲半開始上學,學校就設在村邊一片新開辟的空地上。這個時期的他對一切都充滿了好奇和興趣,那對藍藍的眼睛閃動著大膽和機智的光芒。每逢禮拜天或節假日,馬克·吐溫不願待在家裏,他喜歡和夥伴們一起到伯父的農莊去玩。那裏有山有水,有神秘的樹林。每當走到那清新的野外,大自然的魔力便把這顆年幼的心靈吸引住了:那樹林深處莊嚴而神秘的氣氛,那泥土的氣息,那野花的清香,那雨後一簇簇樹葉的光澤,那一陣陣風吹過後雨水的滴答聲,那啄木鳥的咚咚啄木聲,那叢林中野雞的低鳴聲,那受驚的小動物從草叢、灌木中疾竄而過的身影,還有那山鷹在空中時而高飛時而盤旋、用剛勁有力的翅膀襯托出藍天一片的情景……這一切有聲的和無聲的景象編織成一個絢麗多彩的世界,使他心曠神怡!晚上在伯父的住處,馬克·吐溫和夥伴們圍著爐火一邊吃著野果子,一邊聽黑人丹尼爾大叔講令人好奇又有點害怕的神話故事,一講就是好幾個。丹尼爾大叔很喜歡馬克·吐溫,馬克·吐溫也很喜歡他,因為他肚子裏的故事就像秋天成熟的葡萄,一串一串的,真有意思!
霍爾太太是來自新英格蘭的中年婦女,也是馬克·吐溫的第一位教師,她嚴肅認真,一舉一動都要照章辦事,既死板又固執。每次上課前她總是先做禱告。剛開始馬克·吐溫還饒有興趣地去聽,但他漸漸就膩煩了,認為《聖經》上的那套東西都是騙人的把戲!馬克·吐溫小時候是家中最頑皮的孩子,他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樣兒叫他母親簡直沒辦法。為了教育兒子,母親想出了一個辦法,讓馬克·吐溫每個禮拜天都去教堂懺悔。馬克·吐溫對教堂早就厭倦了,為了不讓母親生氣隻好當麵答應,但一出家門就溜到別處去玩了。母親對馬克·吐溫的行動總是不放心,每當兒子回來總要詢問上教堂的情況,並考查兒子,讓他複述牧師念誦的《聖經》中的章節。這難不倒馬克·吐溫,他早就在學校裏把《聖經》背得滾瓜爛熟了,隨便挑出一段就能八九不離十地複述出來。他就用這種辦法來蒙混過關。
然而,生活並不是天真爛漫的,道路也不總是一帆風順的。就在馬克·吐溫十二歲那年,父親患病去世了,剩下母親一人拉扯著四個未成年的孩子。全家隻有靠十五歲的哥哥奧裏恩在一家印刷廠勞動來養家糊口,但他掙的錢根本養活不了全家。為了分擔哥哥和母親的憂愁,馬克·吐溫沒等小學畢業就中途輟學,走上了自謀生路的道路。他先是在漢尼堡《信使報》報館當學徒,做送報人和排字工人,老板隻管吃穿,不發工錢。後來他又隻身來到紐約,在一些報館做臨時工,工錢少得可憐。在這期間他還去過費城、華盛頓等幾個城市,同樣是以打零工、做排字工為生,掙來的錢除了吃飯和繳房租外,連回家的路費都付不起。雖然生活沒有保障,但是馬克·吐溫並沒有向困難屈服。在打工之餘他沒有放棄讀書學習,他知道自己文化水平不高,決心要在生活中發奮學習。他經常利用在報館排字的方便,閱讀文學名著和期刊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