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1 / 3)

兩個護士走了,寧王清麗坐在病床前,撫摸著沒有紮針的手——沈複的手非常冰涼,脈搏微弱得幾乎觸不著。雖然,寧王清麗很虛弱,但還是堅持站起來,吩咐老男仆羅叔跟她守沈複,兩個警衛守在病房裏,兩個守在門外,其中一個流動警戒,以防萬一,如有人加害,必須當機立斷擒拿。

寧王清麗又坐在沈複的床邊,注視著吊瓶,不由自主的會想起過去來。

兩年前,沈複初次來到她家,蓬頭垢麵,衣衫襤褸,身材雖高大,可瘦削得跟木棍一樣,實在像個叫花子。寧王清麗當時才十六歲,天真活潑,情竇初開,未受過任何委屈,也未見過任何受委屈的人,所以見了這種穿著的人,頗為討厭。

寧王魯魯讓理發師給沈複理了發,沈複洗了臉,寧王魯魯命令下人拿來新衣服,讓沈複換上,這樣一打扮,沈複容光煥發,眉宇間英氣勃勃。

“人是衣裳,馬是鞍裝,還是個挺帥氣的大青年。”寧王清麗改變了看法,但對沈複無任何感覺。

“不要看不起他,是個很有本事的人!”寧王魯魯看出女兒對沈複有鄙夷的神色後,找機會說道。

父親的一句話著實起了作用,寧王清麗一向瞧不起鄉下人的思想,很快淡化了,她有意無意的注意起沈複來。後來家中發生了諸多的事情,徹底讓她改變了對沈複的看法。先是她大姐出嫁——大姐跟她是同父異母。

寧王魯魯妻妾眾多,孩子有十七八個,平時跟孩子們交流很少,隻有跟寧王清麗在一起的時間最多,因為寧王清麗是寧王魯魯的愛妾所生,而愛妾很早就去世了。其他的孩子,個個跟母親相依為命,對父親似乎有點陌生,有什麼心事也不說,隻對母親講,當然,在一起的時間幾乎沒有。

寧王清麗的大姐叫寧王清蓮,比清麗大四歲,二十歲那年出嫁。婆家是河州有名的豪門,公公是國民政府要員,女婿是正團級幹部,家教森嚴,等級無情,尊鄙有序,儼然是一座皇宮,令人不寒而栗。這種環境,心理素質好而又有野心的女人,挺適合,心理素質差的女性,就承受不了。當時,寧王清蓮對豪門權貴的清規戒律略有耳聞,但她生性懦弱,平時在家,循規蹈矩,對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不敢反駁一句。後來嫁到婆家,更是逆來順受;刻意孝敬公婆,敬愛丈夫,她天真地以為,這樣總會得到婆家的諒解,得到疼愛,不會拿家法壓她。可是她想錯了,眾所周知,山形挪不了,人性改不了,這是定論。你要金錢權勢,就沒有人情溫暖,你要人情溫暖、婚姻長久,就沒有金錢權勢,二者必選其一,不可兼得。然而寧王清蓮出嫁那天,她周圍的所有女性認為,寧王清蓮福大命大,找了個好婆家,可以榮華富貴一生,人人欽羨。

寧王清蓮所嫁的雖是豪門,卻吝嗇刻薄而又嗜好清名,所以從不買丫鬟來服侍,而讓清蓮伺候他們。丈夫每回一趟家,就讓寧王清蓮給洗腳,可丈夫有腳臭,一脫襪子,臭氣熏天,滿屋子的腳氣經久不散,寧王清蓮左手捂著鼻子,右手給洗腳,往往一不小心,把盆子弄翻了,洗腳水潑了一地,惹得丈夫大發脾氣,臭罵一頓,寧王清蓮不敢還口,唯有嚶嚶啜泣的份。

丈夫因在部隊上,不是剿匪,就是跟著軍閥混戰,很少回家,就是回一次家,從來不跟她談心,始終板著冷冷的麵孔,一言不發,像是有人惹他了。晚上睡覺,迫不及待的要過性生活,但三兩下子就完事了,完事之後,便翻過身去,背對著她,呼呼大睡了。寧王清蓮自嫁到婆家以來,從未感受到家庭溫暖,丈夫的溫存,更別說什麼愛情可言了。丈夫不在,清蓮整天惴惴不安,唯恐被公婆責罵;丈夫來了,還是鬱鬱寡歡,

沒有男歡女愛。更有甚者,凡是娘家的事情,公婆丈夫都讓她用自己的私房錢去處理,

他們一家人不聞不問,寧王清蓮啞巴吃黃連,有口說不出。

後來寧王清蓮懷孕了,她以為生了兒子,公婆會寬容,丈夫會疼愛吧。她就希望自己生個兒子,生了兒子可以挺起腰板來活人。

寧王清蓮終於生了個兒子。

河州地方,女兒生了孩子,快到四十天的時候,娘家人叫上親族婦女和姐妹姨娘,

備辦禮物,隆重地到婆家來,一則看望女兒,二來算是賀喜。作為婆家,需要隆重接待。婆家也好,娘家也好,算是對女兒生孩子受痛苦的一種安慰,也是一種獎勵。作為母親,給女兒買了一套西服、一件旗袍,給親家母一套衣服,一百個大洋,給親家公一套衣服,一百個大洋,——感謝兩位親家對她女兒的伺候*勞。其他小姑和小叔子也都有獎賞,其意也是感謝對女兒的照顧和包容。最後,寧王清蓮的母親拿出一千個大洋,交給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