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兔話妖凡(2 / 2)

良凡正百無聊賴的翻著網頁,忽然一條新聞引起了他的注意,大致內容是本市某某家走失一女久不歸家,又在其常走的路上發現了斑斑血跡,若有知情人士請與其家人聯係雲雲,看看時間正好是前天晚上。良凡不由得想到了昨晚那個妖怪,莫非是他幹的?那女子難道已逢不測?想到這裏良凡心裏有些沉重。

一直以來,不管神仙也好妖怪也罷,良凡都當是個新鮮事兒,尤其是自己這種莫名其妙的力量,自己也隻當好玩,聽牛隨雲說遇到妖怪,自己也隻當有趣。昨晚在用天雷招來擊斃那個妖怪時,良凡心中想的也無非是打怪遊戲什麼的玩票性質,這時回想起來,張林月昨天說的斬妖除魔為我輩本分的話來,良凡覺得格外刺耳。原來,妖怪是真會吃人的,而且就在自己左近,以前自己的想法真是好天真。

兔子見良凡盯著電腦屏幕久久沉默不語,用爪子揪了揪他的耳朵,問道:“怎麼了,小少年,有什麼煩心事麼?說出來,本兔幫你參詳一下。”

良凡沉吟良久,緩緩的開口道:“你說,妖怪就一定要吃人麼?世上有沒有不吃人的妖怪,為什麼非要今天妖怪吃了他,明天我把妖打死這樣呢,大家就不能和平相處麼?”

兔子打了個哈欠,有些略感無聊的說道:“其實這就是世間萬物的生活構成,就好像你們凡人要過活就要吃肉食一樣,妖吃人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對,在上古那會兒,凡人勢弱,妖靈橫行。凡人打獵是為生存,同樣妖靈吃人也亦然,都是為了活下去,隻是後來妖靈因自悟了修行一道,不再以吃人為生,而是依靠自身的修行得來的能量存活;再然後,凡人勢大,逐漸掌控大地,妖靈不在是大地主角,逐漸退出了凡人視線。不過嘛,本兔不否認某些妖怪吃人純粹是為了興趣,那你出手打殺了也不算什麼,當年你的前任就是這麼幹的。”

良凡有些頭疼的按著太陽穴:‘我怎麼覺得好麻煩啊,不殺行不行啊?”

兔子接著說道:“可以啊,就像你的老師那樣,作惡多端的見著了弄死,為惡不大逮回家當看門狗養,要怎麼辦,隨你便咯!”

良凡想了想,感覺腦袋瓜都脹了,索性不再去想,看了看時間也差不多了,忙起身準備上學去,兔子一直在他肩上不時打著哈欠,見他作勢出門,就說:“本兔先打個盹啊,沒事別叫醒本兔。”說完就在良凡肩膀上睡著了。

良凡也不管他,抬腳就打算出門,不過猶豫了一下後就回轉身來把床頭書桌上的狹長盒子揣進了書包,這才出門上學去了。

到了學校,良凡還沒在椅子上坐熱,就見牛隨雲誇張的向自己衝過來,邊跑邊喊道:“~凡~子~想死哥哥我了,在見不到你我就活不成了,看在黨國的份上你一定要拉兄弟一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