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忍與自由 (1959)
—1959年11月20日胡適在台北《自由中國》十周年紀念會上的演說詞
雷先生!《自由中國》社的各位朋友!我感覺到剛才有位來賓說的話最為
恰當。夏濤聲先生一進門就對我說:“恭喜恭喜!這個年頭能活到十年,是不
容易的。”我覺得夏先生這話,很值得作為《自由中國》半月刊創刊十周年的
頌詞。這個年頭能活上十年,的確是不容易的。《自由中國》社所以能夠維持
到今天,可說是雷做寰先生以及他的一班朋友繼續不斷努力奮鬥的結果。今天
十周年的紀念會,我們的朋友,如果是來道喜,應該向雷先生道喜;我隻是擔
任了頭幾年發行人的虛名。雷先生剛才說:他口袋裏有幾個文件,沒有發表。
我想過去的事情,雷先生可以把它寫出來。他所提到的兩封信,也可以公開的。
記得民國三十八年三四月間,我們幾個人在上海;那時我們感覺到這個形勢演
變下去,會把中國分成“自由的”和“被奴役的”兩部分,所以我們不能不注
意這一個“自由”與“奴役”的分野,同時更不能不注意“自由中國”這個名字。
我想,可能那時我們幾個人是最早用“自由中國”這個名字的。後來幾位朋友
想到成立一個“自由中國出版社”。當初並沒有想要辦雜誌,隻想出一點小冊子。
所以“自由中國出版社”剛成立時,隻出了一些小冊子性質的刊物。我於4 月
6 日離開上海,搭威爾遜總統輪到美國。在將要離開上海時,他們要我寫一篇《自
由中國社的宣言》。後來我就在到檀香山途中,憑我想到的寫了四條宗旨,寄
回來請大家修改。但雷先生他們都很客氣,就用當初我在船上所擬的稿子,沒
有修改一字;《自由中國》半月刊出版以後,每期都登載這四條宗旨。《自由
中國》半月刊創刊到現在已十年了。回想這十年來,我們所希望做到的事情沒
有能夠完全做到;所以在這十周年紀念會中,我們不免有點失望。不過我們居
然能夠有這十年的生命,居然能在這樣困難中生存到今天,這不能不歸功於雷
先生同他的一班朋友的努力;同時我們也很感謝海內外所有愛護《自由中國》
易明白的。我引用這兩句話,第二天在報上發表出來,被共產黨注意到了。共
產黨就馬上把它曲解,說:“胡適之說這兩句話是有作用的;胡適之想拿這兩
句話來欺騙民眾,替蔣介石辯護,替國民黨辯護。”過了十二、三年,毛先生
又引用了這兩句話。所謂“理未易明”,就是說真理是不容易弄明白的。這不
但是我寫《容忍與自由》這篇文章的哲學背景,所有一切保障自由的法律和製度,
都可以說建立在“理未易明”這句話上麵。
最近出版的《自由中國》創刊十周年紀念的特刊中,毛子水先生寫了一篇
《〈自由中國〉十周年感言》。他在那篇文章中又提到一部世界上最有名的書,
就是出版了一百年的穆勒的《自由論》;從前嚴又陵先生翻譯為《群己權界論》。
毛先生說:這本書,到現在還沒有一本白話文的中譯本。嚴又陵先生翻譯的《群
己權界論》,到現在已有五六十年;可惜當時國人很少喜歡“真學問”的,所
以並沒有什麼大影響。毛先生認為主持政治的人和主持言論的人,都不可以不
讀這部書。穆勒在該書中指出,言論自由為一切自由的根本。同時穆勒又以為,
我們大家都得承認我們認為“真理”的,我們認為“是”的,我們認為“最好”
的,不一定就是那樣的。這是穆勒在那本書的第二章中最精彩的意思。凡宗教
所提倡的教條,社會上所崇尚的道德,政府所謂對的東西,可能是錯的,是沒
有價值的。你要去壓迫和毀滅的東西,可能是真理。假如是真理,你把它毀滅掉,
不許它發表,不許它出現,豈不可惜!萬一你要打倒的東西,不是真理,而是
錯誤:但在錯誤當中,也許有百分之幾的真理,你把它完全毀滅掉,不許它發表,
那幾分真理也一同被毀滅掉了。這不也是可惜的嗎?再有一點:主持政府的人,
主持宗教的人總以為他們的信仰,他們的主張完全是對的;批評他們或反對他
們的人是錯的。盡管他們所想的是對的,他們也不應該不允許人家自由發表言
論。為什麼呢?因為如果教會或政府所相信的是真理,但不讓人家來討論或批
評它,結果這個真理就變成了一種成見,一種教條。久而久之,因為大家都不
知道當初立法或倡教的精神和用意所在,這種教條,這種成見,便慢慢趨於腐爛。
總而言之,言論所以必須有自由,最基本的理由是:可能我們自己的信仰是錯
誤的;我們所認為真理的,可能不完全是真理,可能是錯的。這就是剛才我說的,
在七八百年以前,我們的一位大學者呂伯恭先生所提出來的觀念;就是“理未
易明”。“理”不是這樣容易弄得明白的!毛子水先生說,這是胡適之所講“容忍”
們想一想。我想有許多有權有勢的人,所以要反對言論自由,反對思想自由,
反對出版自由,他們心裏恐怕覺得他們有一點危險。他們心裏也許覺得那一班
窮書生拿了筆
杆在白紙上寫黑字而印出來的話,可以得到社會上一部分人的好感,得到
一部分人的同情,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這個就是力量。這個力量就是使有權
有勢的人感到危險的原因。所以他們要想種種法子,大部分是習慣上的,來反
對別人的自由。誠如殷海光先生說的,用權用慣了,頤指氣使慣了。不過他們
背後這個觀念倒是準確的;這一班窮書生在白紙上寫黑字而印出來的,是一種
力量,而且是一種可怕的力量,是一種危險的力量。所以今天我要請殷先生和
在座的各位先生想一想,究竟誰是有權有勢?今天在座的大概都是拿筆杆寫文
章的朋友。我認為我們這種拿筆杆發表思想的人,不要太看輕自己。我們要承
認,我們也是有權有勢的人。因為我們有權有勢,所以才受到種種我們認為不
合理的壓迫,甚至於像“圍剿”等。人家為什麼要“圍剿”?還不是對我們力
量的一種承認嗎?所以我們這一班主持言論的人,不要太自卑。我們不是弱者;
我們也是有權有勢的人。不過我們的勢力,不是那種幼稚的勢力,也不是暴力。
我們的力量,是憑人類的良知而存在的。所以我要奉告今天在座的一百多位朋
友,不要把我們自己看得太弱小;我們也是強者。但我們雖然也是強者,我們
必須有容忍的態度。所以毛子水先生指出我在《容忍與自由》那篇文章裏說的話。
不僅是對壓迫言論自由的人說的,也是對我們主持言論的人自己說的。這就是
說,我們自己要存有一種容忍的態度。我在那篇文章中又特別指出我的一位死
去的朋友陳獨秀先生的主張:他說中國文學一定要拿白話文做正宗;我們的主
張絕對的是,不許任何人有討論的餘地。我對於“我們的主張絕對的是”這個
態度,認為要不得。我也是那時主張提倡白話文的一個人;但我覺得他這種不
能容忍的態度,容易引起反感。
所以我現在要說的就是兩句話:第一,不要把我們自己看成是弱者。有權
有勢的人當中,也包括我們這一班拿筆杆的窮書生;我們也是強者。第二,因
為我們也是強者,我們也是有權有勢的人,我們絕對不可以濫用我們的權力。
我們的權力要善用之,要用得恰當:這就是毛先生主張的,我們說話要說得巧。
毛先生在《〈自由中國〉十周年感言》中最後一段說:要使說話有力量,當使
事有是非”十個字,是很不容易的。如要想達到這個自由,恐怕要時時刻刻記
取穆勒《自由論》第二章的說話。我頗希望殷海光先生能把它翻譯出來載在《自
由中國》這個雜誌上,使大家能明白言論自由的真諦,使大家知道從前哲人為
什麼抱著“善未易明,理未易察”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