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氏家族優良傳統
毛氏家族到韶山後,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裏必須傾全力解決生存問題,社會生活尚比較簡單,人們無多少時間訓練禮儀。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家族先賢開始製定嚴格的文化規範,以指導和約束族人的行為,保證家族的興旺發達。乾隆二年(1737年),毛氏創修族譜,可惜該譜已經失傳,其主要內容不得而知;光緒七年(1881年)毛氏二修族譜製定了家規18條,家訓和家戒各10則;宣統三年(1911年)三修時又增加百字銘訓和勸戒訟詞。另外,二修、三修族譜時,還輯錄了古今聖賢格言。毛氏宗祠“聰聽彝訓”匾額上方抄錄有曾國藩的部分家書,以補家族文化規範之不逮。
二修族譜製定的家規18條涉及家庭、社會人倫道德的各個方麵,由族長、房長強製執行。家族處理不了的則“送官究治”。如第1條規定:“孝悌為百行之原,固人道之所當盡。凡為子弟者,務宜服勞奉養以事親,遜順恭讓以盡弟。苟有不孝養父母,不弟事兄長,大則忤逆違悖,小則言語撞觸,族長傳祠,從重懲戒,訓之不悛,送官究治。”又如第5條規定:“子弟之成敗全在父兄之教訓,故父兄之教不嚴,子弟之率不謹。凡族人於子弟知識稍開,天真未遭之際,提撕訓導以保天性。及長,教以正業。如有聽其遊蕩,放辟不加約束,先以容縱處父兄,後以不肖治子弟。”
家規作為族人的道德生活信條,具有突出的實用價值,必須做到家喻戶曉。毛氏家族在製定出家規後,要求“凡各家長當於三餘之時,孫子略識書字之際,使之觀看,與之講明,令其和其稽考,遵其法戒,則在家可為一家之令子,在鄉可為一鄉之善士,在國可為一國之忠良。”
毛氏家規製定於1881年,毛澤東則誕生於1893年,且在韶山生活了17年,因此,家規對毛澤東的影響是客觀存在的。從家規的內容來看,排除其極端的封建禮法觀念,其中的確存在許多積極因素,如孝養父母、尊老敬長、嚴格教子、婚喪從儉、憐恤孤寡、清正廉潔等。這些都是毛氏家族的優良傳統道德,並在毛澤東身上打下了深刻的烙印。
封建禮法嚴尊卑,別等級,釀成恃強淩弱的暴虐之風,但排除其極端思想,內中也蘊含著尊老敬賢的可貴精神。毛澤東對老人、對長輩一直是十分尊敬的。在延安時期,毛澤東便提議給“延安五老”祝壽,並給其中之一的徐特立六十大壽寫了賀信,稱讚徐老是“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毛澤東給人寫信、會見賓客,對稱呼、對座位都極講究,雖說是細枝末節,但也證明少年時代的文化習染對人的影響是多麼深遠!由於與尊長接觸很講禮儀,他身邊一些工作人員覺得與他的身份不大適應,毛澤東卻戲稱自己是“老保守黨人,是老頑固”。
勤儉持家是毛氏家族的優良傳統。家規中雲:“冠、婚、喪、祭,稱家有無。儉嗇太過,鄙吝失之固;驕奢靡麗,侈浪失之浮。惟其不固不浪,乃得之中,則於禮無悖,於人無議,且足以風世。”毛澤東的父親持家十分勤儉,甚至有些近乎慳吝。如他不準家人在歲時令節以外的時間吃肉,隻對雇工有時破例,農忙時節以肉和雞蛋招待他們。毛澤東繼承了家族勤儉持家的傳統。他曾說:“要勤儉持家,作長遠打算,什麼紅白喜事,討媳婦,死了人,大辦其酒席,實在可以不必。”將勤儉持家的思想推廣開去,毛澤東又號召“勤儉建國”“勤儉辦一切事業”。他身體力行,終生保持著樸素節儉的生活習慣。1945年他去重慶談判,郭沫若送給他一塊歐米伽手表,此後直到逝世,毛澤東都戴著這塊手表。其間不知壞過多少次,他都舍不得換新的。
毛氏家族家規認為:“孤兒寡小,最為苦楚,無論親友同族,務宜一體體恤,無事則共相顧複,有事則力為扶持。”毛澤東所屬的震房還辦有養濟所,專門救助那些孤苦無靠的人。毛澤東的母親文氏為人善良,常常接濟那些窮苦的鄉親。毛澤東終生最看不得窮人落淚,又時時不忘為“卑賤者”鳴不平。究其根源,與家族傳統也有一定的關聯。
毛氏家族崇尚正直無私的道德風尚,在家族事務中力倡清正廉潔,“厚德流光”,認為侵吞祀產和公項“無異人子食父母之肉”。家規中規定,如有貪墨行為,“要立行斥革論罰”。家族前輩們的“好義趨公”,對毛氏子弟有深遠的影響。如民國時期曾任雲南易門縣縣長的毛國翹,在任期內,“凡有關於國利民福者無不盡心力以為之”,但又“無絲毫之暗昧,其公正廉明,洵屬難得”。毛澤東終生反對腐敗,嚴懲腐敗,既是他作為偉大革命家的真實寫照,也是他對傳統道德風尚的發揚和光大。毛澤東在淳樸的鄉風民俗中長大,汲取了奮鬥向上的人生觀念,他偉大的人格離不開家族傳統的哺育和熏陶。
毛澤東一生中所表現出的優良品質,與家族的規範化教育有著千絲萬縷的關聯。
(參見胡長明:《毛澤東成為一代偉人的“秘密”》,《黨史博覽》1999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