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董伸舒等學說的中世紀神學思想(續)
第一章 董仲舒的知識論與邏輯思想
從文字形式上看,董仲舒的著作裏(如本傳所載的天人三策及流傳於今的春秋繁露,其公羊決獄早經散失),保留著以宇宙為對象的自然知識;如"天地"、"山川"、"風雨"、"陰陽"、"五行"、"四時"等範疇,幾於無處無之,且均占有著立論前提的地位,似甚重要。但從思想實質上看,董仲舒的唯心主義的知識論實為儒學庸俗化的典型。茲分別言之:
第一,以自然認識"非聖人所欲說",乃"君子之所甚惡"。例如:
"能說鳥獸之類者,非聖人所欲說也。聖人所欲說在於說仁義而理之,知其分科條別,貫所附,明其義之所審,勿使嫌疑,是乃聖人之所貴而已矣。不然,傳(傅)於眾辭,觀於眾物,說不急之言,而以惑後進者,君子之所甚惡也,奚以為哉?聖人思慮不厭,書日繼之以夜,然後萬物察者,仁義矣。由此言之,尚自為得之哉?"(重政)
這樣看來,物質存在的第一性認識,便成了"惑後進"的無益之論,隻有從聖人生觀的道德觀方麵出發,才是認識的正途。
第二,理性(智)的極則在於"奉天而法古"並向先王看齊("覽先王"),而以"不訕上"和"不危身"為判斷是非的尺度。所以說:
"義不訕上,智不危身;故遠者以義諱,近者以智畏。畏與義兼,則世愈近而言愈謹矣。......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是故雖有巧手,弗修規炬不能正方圓;雖有察耳,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雖有知(智)心,不覽先王不能平天下。然則,先王之遣道,亦天下之規矩六律已。"(楚莊王)
一切知識活動都在諱忌敬畏之中,封建主義的教條"規矩"是最高的戒律。
因此,認識的目的不在暴露真實,求得真知,而在於向政治的及道德的要求屈服。從這種曲解了客觀世界的知識("諱"與"畏")也合於"義"看來,這正是搢紳先生作風複活的知識論的基本特征。
"義不訕上"和"智不危身"的知識領域的清規更有具體的說明,詳見於楚莊王篇。他以"春秋分十二世,以為三等,有見;有聞;有傳聞。有見三世;有聞四世;有傳聞五世。......所見六十一年,所聞八十五年,所傳聞九十六年"。他據此說孔子有"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所謂三世異辭,立為張三世之法。立言既然要"義不訕上"並"智不危身",於是他說:"於所見微其辭,於所聞痛其禍,於傳聞殺其恩,與情俱也。"(同上)這就是說,孔子在其生世哀定昭的記事,措辭宜慎重隱微,不妨把事實加以曲書,故說"於所見微其辭";對於襄成宣文之世之所聞,和自己時代接近,記事須滲透主觀的恩愛,故說"於所聞痛其禍";至於僖閔莊桓隱之世,相去自己生世已遠,記事就不妨膽大直率,譏刺無用顧忌了,故說"於傳聞殺其恩,與情俱也"。這是何等唯心所欲的曆史方法論!我們拿董說去和司馬遷的觀點對照一下,就知道唯心主義和唯物主義的鬥爭了。
同時,正因為在封建的政治與道德以及情感之上賦予了限製知識發展的合法權力,所以董仲舒知識論裏的自然範疇,其現象與本質是常相矛盾的。此即是說,從現象看,表現為"天道本來如此,因而人道不得不如此"的語法,而本質上則為"人道是如此,所以天道也應當如此"的邏輯推斷。在此處,"人是宇宙的立法者",其所說的自然法則,皆非出於客觀的研究,而是出於主觀的比附,是一種由比附而成的擬人主義的係統。例如:
"凡執贄,天子用畼(暢),公侯用玉,卿用羔,大夫用雁。雁乃有類於是者:長者在民上,必施然有先後之隨,必俶然有行列之治;故大夫以為贄。......羔有角而不任,設備而不用,類好仁者;執之不鳴,殺之不諦(啼),類死義者;羔食於其母,必跪而受之,類知劄者,......故卿以為贄。玉有似君子:......玉至清而不蔽其惡,內有瑕穢必見之於外:故君子不隱其短,不知則問,不能則學,取之玉也。君子比之玉:玉潤而不汙,是仁而至清潔也;廉而不殺,是義而不害也;堅而不硻(硜、磨),過而不濡,視之如庸,展之如石,狀如石搔而不可從繞,潔白如素而不受汙,玉類備(德)者,故公侯以為贄。畼有似於聖人者:純仁淳粹,而有知之貴也,擇於身者盡為德音,發於事者盡為潤澤,積美陽芬香以通之天;畼亦取百香之心,獨末之合之為一。而達其臭氣畼於天("於天"原作"天子"),其淳粹無擇與聖人一也,故天子以為贄,而各從事上也。"(執贄)
董仲舒在雁、羔、玉、暢的習性及化學物理構造上,一一看出了道德等級的意義,顯然是意識決定存在的範例,是唯心主義擬人的比附。在擬人的比附方法裏,表現出董仲舒的知識論的神學本質,也顯露出地主階級意識的烙印。勞動人民是不能執"贄"的,他們所用的勞動工具又該怎佯比附呢?"天"既然有偏心,那麼勞動人民的東西自然是最臭的了。在論董仲舒的神學世界觀時,我們曾說,它是以當時君臣父子的中世紀編製為模型而創出其宇宙構造及萬物性質,正與此處所說的神學的知識論相為呼應。
第三,認識在於密察神秘的本體,而不究事物內在的聯結。他說:
"其(春秋)辭體天之微,故難知也。弗能察,寂若無;能察之,無物不在。是故為春秋者,得一端而連之,見一空而博貫之,則天下盡矣。"(精華)
然而在二百四十二年春秋時代的雜多現象之中,怎樣就能得出"人道浹而王道備"與"萬物之聚散皆在於是"的法則呢?這除了具有特別的知識論為前提,絕不會以偏得全的,換言之,二百四十二年的時間包括了千秋萬世的行為律,實在是一種非常異義可怪的時間論。他說:
"春秋文成數萬,其旨數千,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史記太史公自序引)
"春秋論十二世之事,人道浹而王道備,法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相為左右,以成文采,其居參差,非襲古也。是故論春秋者,合而通之,緣而求之,伍其比,偶其類,覽其緒,屠其贅,是以人道浹而王法立。"(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