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醒來,外麵的天上已經大亮,窗外傳來嘰嘰喳喳的鳥叫聲,李遠之在夢裏千裏奔襲了一夜,累得他想就此死在床上。
閉上眼睛。又眯了一會兒,他才睜開眼,一轉頭,便看見白乙坐在窗戶邊的椅子上看他,頭發用一根銀色的絲帶隨意的束著,清晨的陽光透過方格玻璃照在他身上,給他整個人鍍了一層黃色光暈,看上去溫暖了許多。
李遠之把頭埋在被子裏蹭了蹭,心裏暗想,白乙要是不想殺他,該多好啊!
拖拖拉拉的洗漱完,李遠之看向依然沒有動靜的白乙,問:“你要不要跟我一塊去吃早飯的?”
見他站起來,李遠之才朝門外走去,走到門檻處又突然停了下來,他想起來,傳說中,鬼是不能見太陽的,昨天是陰天,白乙跟著他出門沒出事,此刻外麵豔陽高照,他真怕他等會出去一曬,“刺啦”一聲,冒著一陣青煙,被曬沒了。
忙回身進屋,找了一把傘出來,撐開,本來想遞給白乙的,但一想到其他人看不見他,到時隻看到一把傘懸空移動,要不要太驚悚。
所以隻好他拿著,伸手把白乙拉到身邊,讓他整個人罩在傘下,說:“你靠著我,別被太陽曬到。”
白乙略微一想,便明白了他的用意,其實他想說他不怕太陽,隻是看到李遠之擔心他的舉動,他決定選擇沉默。
打著傘,一路朝齋堂走去,路上遇到寺裏的明智小沙彌,老遠對他揮手,笑著問:“遠之,這大太陽的,你撐著傘幹什麼?”
李遠之說:“陽光太烈,我怕曬黑啦。”
明智小沙彌嘿嘿笑了兩聲,搖頭走遠了,李遠之雖然打了傘,但還是小心的把白乙往有廊簷的地方帶,隻是這樣走,去齋堂就繞路了。
直到齋堂門口,李遠之才收起傘,放在門邊的角落裏,往打飯的窗口走去,邊走邊小聲的問:“白乙,你喜歡吃什麼?我們這裏有饅頭、花卷、素菜包子、油條、雞蛋、蔥油餅……”
說著,李遠之突然住了嘴,他想起鬼是不需要吃飯的,人死了之後就不能享受口腹之欲了,這可真夠遺憾的。
李遠之要了兩個素菜包子,一個雞蛋,一碗粥,又加了一點小菜,找個位置坐下來,見白乙坐在對麵看他,他突然覺得有些難受,問:“白乙,人死後吃什麼?香火嗎?”
白乙搖頭,說:“我不知道,我沒吃過。”
“那你吃什麼?”
“我不吃東西。”
“哦。”李遠之不再說話,專心的吃飯,隻是速度卻比平時快了許多,因為他覺得當著一個不能吃東西的鬼享受美食,簡直是在折磨對方,罪孽深重……唉,阿彌陀佛!罪過,罪過!
這一天,白乙都沒有消失,一直跟在他身邊,李遠之顧慮到他的安全,便沒有出門,窩在房間寫導師布置的課題報告,白乙坐在他身邊看書,李遠之時不時的抬頭,看他兩眼,心裏暗想,白乙生前應該是個風度翩翩的君子,這一身溫潤如玉的氣質著實讓人仰慕,也不知道亂了多少姑娘的芳心。
第二天去學校上課,中午吃飯的時候,沈煜告訴李遠之,說拍賣會上拍到玉玲瓏的黑框眼鏡男死了。
“死了?怎麼死的?”李遠之問得急,一口飯噎在喉嚨裏,直打嗝。
“被人挖了心髒。”沈煜翻出手機上網,搜索本地新聞,頭條便是眼鏡男被害的消息,他把手機遞給李遠之,說:“這小子家裏挺有錢的,住半山別墅,屍體在他家別墅的遊泳池裏被發現的,家裏的財物被洗劫一空,警局那邊初步認定為入室搶劫。”
李遠之看著手機裏的新聞,照片上黑框眼鏡男的屍體已經被泡的發白,左胸口被前後貫穿,黑洞洞的,心髒已經不見,李遠之臉色難看,忍著翻江倒海的胃,問:“那他的現場有沒有找到他的心髒?”
沈煜夾起一塊爆炒豬肝塞進嘴裏,說:“沒找到,不過,你仔細看他胸口處的傷口,有沒有發現不對勁?”
李遠之把圖片放大,細看,眉頭立刻皺了起來,說:“這傷口怎麼像是被什麼動物的利爪撓出來的?”
屍體身上的傷口烏黑,血肉被撕的一塊一塊的,而且傷口的周圍也有抓撓的痕跡,屍體的眼睛圓睜,眼球凸出眼眶,瞳孔放大,明顯死前受到了突然驚嚇。
沈煜點頭,說:“最奇怪的是,警察在現場沒有采集到除了死者之外的任何可疑指紋和腳印,別墅的監控顯示,昨晚除了這小子之外,沒有其他人進出過。”
李遠之猜測,說:“難道是野獸殺人?”
“不可能。”沈煜搖頭,說:“那別墅雖然在半山腰,但那座山上最大的動物就是猴子,根本沒有什麼凶禽猛獸,我看倒不如說像是鬼殺人更貼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