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圖騰、禁忌(1 / 3)

宗教、圖騰、禁忌

緬族事佛之俗

緬族是緬甸的主體民族,約占其人口的65%,緬族人的事佛之俗也成為緬甸最有代表性的民俗。小乘佛教為緬甸國教,對於虔誠的緬族信徒而言,佛教的影響無所不在。人稱緬甸有三多:寺多、僧多、烏鴉多(信徒布施的食物引來啄食的烏鴉),這是對他們篤信佛教的形象寫照。

信徒們認為,建造佛塔可積功德,保佑今生,造福來世,因此曆代修造的佛塔遍布全國各地。如果將緬甸的佛塔排列成單行,可有1500公裏之長。有“萬塔城”之稱的文化古城蒲甘,最盛時曾有佛塔數萬座之多!

緬族佛塔雖受印度和斯裏蘭卡影響,但也頗具民族建築風格。佛塔由塔基、壇台、鍾、座複缽、蓮座、蕉苞、寶傘、風標、鑽球構成,塔表砌有彩色瓷磚,上有各種鳥獸、人物和神像浮雕,塔內則有“佛本生經”的浮雕或壁畫,壁龕內有各種玉佛或石佛。塔尖和寶傘貼有金箔並鑲嵌寶石,遠處望去,金碧輝煌。例如著名的仰光大金塔,高約100米,通身貼金,宛如一隻摩天金鍾,塔上寶傘用1.25噸純金製成,上麵鑲嵌著鑽石、寶石、翡翠共4443顆,精美絕倫,光彩奪目。在緬族聚居的曼德勒山有片雪白的“塔林”,計有729座白塔,每座塔內存放著一塊1871年鐫刻的佛經石碑,至今光潔如新。此外,勃固有一尊巨大的臥佛像,長62米,高15米,通體貼金,亦為世界一最。緬族村村有寺,佛寺成為人們社交與節日活動的中心。

緬族的和尚也很多,出家修行成為每一男子的成丁禮,剃度為僧短則7日,長則數十年。隻有這樣方能被社會承認是個成年人。少年出家的多在八九歲,還俗後才能結婚。僧侶們享有很高的社會地位,在農村,人們見到和尚,尤其是遇到高級僧侶——法師,要就地跪拜。和尚乘坐車船,還會受到讓座的禮遇。緬族人事佛時,必先脫鞋赤足,方能進入寺院、佛塔。和尚日常所需,由飲食日用到袈裟香火,無一不由善男信女們布施供給。如遇建寺修塔,再塑金身等事,信徒們少不得還要獻金箔捐功德,所以緬族人事佛的開銷很大。

在佛教經典的影響下,愛施舍、戒殺生已成為緬族人的民族信條,除了經常性的向寺院、僧侶布施之外,信徒們還時常要買些魚蟲鳥類放生。

緬族兒童的啟蒙教育多由僧侶進行,長期以來寺院代行初級教育機構的職能。出家當和尚、學習佛經,是學習文化的重要方式。由於兩萬多所佛教寺廟普及緬甸各地,起到了掃盲的作用,緬族文盲率在東南亞各國中實為最低。

此外,緬族的音樂、舞蹈、雕塑、繪畫也有許多內容是反映佛教生活的,許多傳統節日也起源於佛教,因此稱緬族“全民事佛”毫不為過。

喇嘛與不丹的風俗

不丹人民篤信佛教,他們的一切風俗習慣和宗教息息相關,不丹佛教源於我國西藏,高僧到來,行旅交往,自然相互影響,因此不丹的民情風俗,頗似我國的西藏。

不丹人的名字都是由喇嘛在小孩生下來以後,根據占星圖來取名的。有時小孩遇到生病或別的什麼困難,父母又要找喇嘛另外取個名字。

年輕人結婚也離不開喇嘛,當新娘隨著男方迎親和女方送親的人來到夫家時,在未入門前,要由喇嘛主持一個儀式,向神獻禮。然後新婚夫婦並排坐在喇嘛前麵,聽他念經。念完之後,互飲交杯酒,接受喇嘛贈送的八樣吉祥物,夫妻關係就算得到承認。

按照傳統的習慣,不丹人生病要請喇嘛來家誦經祈禱,並請懂星相的喇嘛商量治療辦法。當然,隨著現代醫院的建立,情況有所改變。不過,一邊到醫院看病,一邊請喇嘛禳解,還是較為普遍的。

不丹人建造新房也按一些特殊風俗行事。修房時,鄉裏鄰居都來幫忙,包括木匠和泥瓦匠。主人可以不給工錢,但從早到晚要供應酒飯。新房造成後,要請喇嘛來舉辦驅魔獻祭儀式。儀式上,房主人要給木匠和泥瓦匠每人一套衣服,並按照他們的技藝,附送其它禮物。儀式後,載歌載舞,飲酒歡樂,慶祝一番。

不丹官員遇到升遷等喜事,常要遵照一定的儀式,表示欣喜慶賀。官員們身上披戴的綬帶是杏黃色,大臣或副大臣級橘黃色,高級官員紅色,以下是紅色帶白條,白色帶紅條,純白色。橘黃色和紅色綬帶由國王親自授予,其它顏色由內政大臣授予。官員獲得綬帶,由親友陪同,送回家中。到家後,喇嘛和親友一起,舉行宗教的喜慶儀式。親友們要送三件、五件或七件禮品。

平時,一般辦事和來往,無需佩戴綬帶。但遇有節日或某種正式場合均要綬帶在身。官員們到一種被稱為“宗”的堡壘式的建築物裏去。必須把綬帶係上。紅色綬帶以上的官員,還要掛上佩劍。“宗”是每個地方政府的官址和僧侶的住地。前來的官員都不能戴帽和打傘。

不丹的節日慶祝,舉辦射箭比賽,都離不開喇嘛。許多音樂和舞蹈表演也由喇嘛擔任。不丹全國有上千座廟宇,六千多名喇嘛,喇嘛除了在廟中念經禮佛外,似乎並非脫離塵俗、清靜無為,他們參加人民生活中的許多活動和世間的生活緊密相關。

穆斯林的齋月與禮拜

伊斯蘭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伊斯蘭教的宗教活動很多,回曆太陰年1、7、11、12月這四個月為“神聖月”,期間禁止一切激烈活動。9月是齋月,阿拉伯語稱“拉瑪丹”,除孕婦、乳嬰、病人、旅行者與作戰士兵外,教徒必須封齋一個月,每天從黎明到日落戒除一切飲食與娛樂,隻在夜間吃些簡單飯食。原來穆斯林人傳說,安拉(真主)在伊斯蘭教創始人穆罕默德40歲那年的伊斯蘭曆(回曆)9月,將《可蘭經》傳給了他,穆罕默德受到安拉啟示後,便開始了傳教活動。穆斯林為了紀念,就在每年回曆9月實行齋戒,這個月也稱“齋月”。其中又以埃及開羅的齋日氣氛最濃。開羅舊城中心的愛資哈爾清真寺,在全埃及的5000多個清真寺中最負盛名,它與愛資哈爾大學是伊斯蘭宗教學的權威,負責伊斯蘭教的傳播。

當時針指在3點半,曙光尚未穿透地平線,金字塔尚影影綽綽,難辨獅身人麵像時,高昂而又拖著長尾音的可蘭經吟誦聲便劃破了淩晨的寂靜。然後,一片片祈禱聲回蕩在人群中,穆斯林一天的“把齋”活動開始了。齋日的夜晚,在寺院和高層建築物上都裝飾有紅綠彩燈,燈光輝映天空,象征著光明。太陽剛一落下,沙拉丁城堡的一響炮聲,宣告餓齋結束。一天未進食的人們可以進“早餐”了,食物比較簡單,人們一般在麵粉中摻和大量的糖和素油製作甜食食用。城內店鋪林立,來往選購物品的人非常多。齋日的夜晚隻有過了午夜才會平靜下來。一般來說,齋月裏的戒絕飲食不會給工作與生活帶來影響。如1973年的埃以“齋月戰爭”中,埃及士兵就以高昂的鬥誌,摧毀了被認為是不可逾越的巴列夫防線,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

伊斯蘭教教規規定,穆斯林需保持宗教禮拜習俗。穆斯人的禮拜每天五次,分別在黎明、中午、下午、黃昏、夜晚舉行;每周的星期五午後則在清真寺舉行一次集體“主麻拜”。每年分別在開齋節和宰牲節舉行二次會禮,而且在齋月的每個夜晚都要做禮拜。穆斯林在禮拜之前,必須沐浴淨身,稱為“大淨和小淨”。大淨洗全身,小淨洗手、腳、臉、摸頭、淨下;用水擦洗叫“水淨”;在沒有水的地方,則用手在潔淨的地麵上拍一拍,搓搓手,摸摸臉,這叫“土淨”或“代淨”。禮拜在寬敞明亮、金碧輝煌的清真寺禮拜大殿舉行。人們頭戴白、花帽,麵朝聖地麥加方向跪在雪白的毯子上,伊瑪姆(教長)身著傳統教服,頭戴伊斯蘭帽,帶領人們作站立、讚頌、鞠躬、叩頭、跪坐等動作,然後授經布道講教義。禮拜結束後,穆斯林們互道“色蘭”,即相互問候,才一一離去。

吉卜賽人的宗教信仰與巡禮

歐洲曾經流傳這樣一個故事,一輛馬拉的吉卜賽人大篷車在流浪途中陷入泥沼,他們從車上下來邊推車邊祈禱聖母:“仁慈的聖母請幫助我們,如果我們的車能從泥中推出來,我們一定向您供奉一支和我們身體一樣大的蠟燭。”當馬車開始移動時,那支許了願的蠟燭就縮小到腳那麼大;馬車又往前移動一點,再許願蠟燭就變成腳指頭那麼大了。當馬車走出泥沼,蠟燭的許願就成為泡影了。他們對聖母瑪利亞虔誠地敬個禮,說:“仁慈的聖母,您對我們這些窮人一定不會苛求的,我們對您保持敬意比奉獻給您蠟燭更好。”

這個故事說明吉卜賽人並非虔誠的宗教信徒,而且他們也無固定的宗教信仰,或者說吉卜賽人沒有統一的宗教信仰。他們通常采用所在國的宗教儀式,在曆史上他們曾依附印度教、伊斯蘭教和基督教,但這些信仰隻是作為權宜之計,而不是真正的皈依。

歐洲吉卜賽人每年要舉行一次巡禮,這種巡禮最早是歐洲基督教徒朝拜聖女瑪利·雅各貝和瑪利·莎荷美的宗教儀式。這種儀式起源於1448年,16世紀時曾盛行於歐洲。吉卜賽人在這個時期大規模流浪到歐洲,他們以虔誠的基督教徒的身份去參加巡禮。當時他們這樣做是為了避免所在國當局把他們當作異教徒迫害。

19世紀以後,吉卜賽人開始到法國南部的加馬利島的聖馬利去舉行巡禮。每年5月24日,法國、德國、意大利、西班牙、匈牙利、羅馬尼亞等國的吉卜賽人,乘著馬車和汽車趕到那裏參加祭典。但吉卜賽人並不向基督教的兩個聖女朝拜,而是按照天主教的方式向他們自己的黑聖女莎拉朝拜。莎拉是聖女瑪麗的使女,吉卜賽人特別崇敬她,並把她敬奉為守護神。

祭典的前一天晚上,吉卡賽人聚集在莎拉的偶像前參拜,點上幾百支大蠟燭。用鮮花、花邊裝飾黑聖女莎拉的藍白色衣服,並給她帶上項鏈、花環,吉卜賽人極為興奮地度過這個夜晚。朝拜的人把孩子高高地舉起,讓她們吻黑聖女的臉,年複一年以致使莎拉偶像的彩繪顏料日益脫落。

第二天清晨,在18名騎馬的衛士護送下,吉卜賽人將擱放聖像的小舟抬向海邊,放入大海後,舉行海洋祝福儀式。以前每個參加者都要走入海水中,現在僅聚集在海邊接受大海的祝福。在宗教儀式舉行完畢後,還要舉行舞蹈、鬥牛等慶祝活動。

近些年來,除在加馬利島舉行巡禮外,還在法國南部與西班牙交界處的魯魯爾舉行類似活動。自1959年以來每逢9月1日來自各地的吉卜賽人去那裏參加慶典。在意大利羅馬近郊波美齊亞,每年9月也舉行天主教巡禮。1956年教皇保羅六世曾親自參加慶典,在吉卜賽營地主持了彌撒,給吉卜賽人帶來無上的榮譽,使他們受到極大的鼓舞。

波利尼西亞人的宗教信仰

波利尼西亞人的全部宗教信仰包含在“馬那”和“塔布”兩個概念裏。“馬那”是一個現象的肯定方麵;“塔布”則是同一個現象的否定方麵。“馬那”是一種神秘力量的宗教概念,被認為是一種可以給人帶來成功和幸福的特殊力量。但是並非所有的人都具有“馬那”。“馬那”特別喜歡跟著首領和貴族。由此可見,它是與權勢、威信聯係在一塊的。“塔布”也是一個嚴格的社會概念。按波利尼西亞人的古老概念,認為凡是神聖的東西都應具有“馬那”,而且在不同程度上也都是“塔布”,即被禁忌的。同時,“塔布”不是有害的、危險的,所以需要用禁忌的辦法將它與人隔開。具有“塔布”力量的,也隻有首領和貴族。

波利尼西亞人賦與掌權的首領以神聖的靈光,而首領本人,無論是活著還是死了,都不僅是“塔布”(不得觸犯、禁忌)的對象,而且是具有“馬那”神力的受人崇拜的對象。有的地方連首領的頭和他用的腰帶都被認為是神聖的。凡屬於首領的東西,普通人都不得接觸,否則就有死亡的危險。著名人物的亡靈在那裏作為神來崇拜。在波利尼西亞人中有許多關於宇宙起源的想像和神話傳說。他們也信奉美拉尼西亞人中流傳的對無固定形象的魔力的崇拜。當地人認為領袖人物具有最大的魔力,他們可以製定各種禁忌。祭司階層與領袖人物緊密聯係在一起,享有很高威信。祭司居住在廟堂裏,領袖們一般埋葬於此。

在波利尼西亞,各島的祭司及其組織形式和職能是不同的。大體分為二種:一種是祭司是某個組織的成員;另一種是預言者自由開業,用種種說謊的方法給人以鼓勵和勸阻。前者在波利尼西亞叫做“托洪加”(或“塔胡加”、“圖洪加”、“卡胡納”);後者叫作“陶拉”(或“陶臘”、“塔瓦”、“考拉”)

托洪加大部分都是神廟和聖地的祭司。他們獻身和服務於某些確定的神。但有些島上,托洪加並非神廟的祭司,而是各種職業的行家,帶有半宗教半世俗的性質。托洪加不僅僅是祭司、巫師和薩滿,而且是秘密知識的傳授者、醫生、農業技術指導者、天文學家、各種典禮的主持者。陶拉與托洪加的區別,並不是經常可以分得清楚的。不過,陶拉的特點是運用種種“失魂”的辦法假裝與神靈來往。

與階級等級製度相適應,在波利尼西亞的諸神中也分出相應的等級。在諸神中有四位最高的自然神:“塔涅”——多半指太陽神,同時也是男性的化身、創造神;“圖”——戰爭神;“隆戈”——指雨神、土地神、豐收神;“坦加羅阿”——是最初的神靈之一。關於這些神在波利尼西亞都有動人的傳說,出現了不少優美動人的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