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的夢想越來越卑微。接下來的一個夢想是到京城去做一個撿破爛的流浪者。初衷很簡單,很多人都在夢想功成名就出人頭地,而這些在我看來,毫無意義,少女時期妹妹的突然夭亡和大一時候經曆的社會事件,讓我對人生對社會都充滿了虛無感。剩下的時間還可以做什麼?如果必須活著,那就到處走走看看吧,站在高處,也許能高屋建瓴,但也可能看到的都是假象。我想活得卑微一點,站在世界的最低處,在沒人注意和打擾的情況下,仰頭看這個世界。
流浪,是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大學校園裏普遍流行的一個夢想。校報裏的詩歌和酸文,出現頻率最高的就是“流浪”“去遠方”之類的字樣,或者,“帶你去看海”“帶你去草原”之類的豪言壯語。也許不止是校園,看那些流行歌,比如《橄欖樹》《一無所有》《出走》《假行僧》《狼》……你會覺得全社會的年輕人都在夢想出走或者流浪。
當然,我一邊懷揣著卑微的夢想,一邊還是身不由心地跟所有人一樣為畢業分配而奔波。那段時間,身心一直處於分離的狀態,身體順應著社會和父母的期望,而心則飄得很遠很遠。
記者,不是我的夢想,但卻是我期望的一個職業。因為我理解的記者是可以為百姓仗義執言的,可以揭露社會的陰暗麵、推動社會發展的。所以,當一家當地新成立的晚報社從我供職的職業中拿一個通稿回來改個標題。
每次會後,一般都有飯局,各界人士推杯換盞,你好我好大家好,背過身去就互罵傻逼。
每次飯局回來,我都照著鏡子看自己,很難相信那個每天在外滿麵春風言不由衷的人是自己。春天來了,每天早上騎車去報社,每次騎過小橋的時候,陽光打在臉上,腦子裏就準時冒出咒語般的一句話——原來,這不是一個可以真誠生活的世界!
於是,我的流浪夢又認認真真地重新抬頭,我打算用流浪到死落魄到死這種方式跟這個不可以真誠生活的世界決裂。臨死前隨便走走看看,走到哪兒算哪兒,餓死或者凍死在半路就算功德圓滿。
1993年五一前的最後一周,我封閉在屋子裏做了最後的掙紮,然後欣然找到報社主編說辭職,同時辭去的還有我當時的教師工作。七大姑八大姨都來勸我,說:“你還沒轉正呢,檔案怎麼辦?”我心裏哂笑,我都要死的人了,還留檔案和關係作甚?
當然,我沒有把這個打算說出來,我也沒有如實告訴父母。我隻是回家跟父母告別,說我要先去北京上海看看然後出家。不懂事的我以為這個說法會讓我出走的後果聽起來沒那麼嚴重,但效果顯然不是很好,因為他們看起來還是非同尋常地難過。送別我上路的時候,他們的表情悲壯得像是送我上刑場。不過我想到可以自在地去死,心裏可高興了——我終於可以在我徹底被社會搞得混濁不堪之前跟這個世界說再見了!
不過後來,我還是沒死成,也沒出家,倒是很過癮地過了幾年類似流浪的生活,從圓明園到宋莊,不工作,每天窮困潦倒地到處蹭吃喝,一直混到三十歲。北京的文化熱鬧、各種新鮮有趣的人和事,讓我一直饒有興致地看下去,而人與人之間的疏離帶來的空間感則讓我感到輕鬆自在,於是我便興致勃勃地在此紮根並越來越茁壯地活到了現在。在這裏,我發現人其實可以過自己想要的生活,選擇按照自己的本來麵目生活;可以真實,可以不分裂,可以心口合一。
三十歲,我才真正開始要步入社會生活,研究生畢業留校,偶爾到寫字樓裏當當白領,終於過上想買酸奶買酸奶、想買皮鞋買皮鞋的日子,可小富即安之後,立馬就空虛了。要是人活一輩子隻為了大房子大車,那就太沒勁了!三十歲之前沉浸在自己的小體驗中,三十歲之後覺得有必要為改變這個世界而做點什麼了。可,做點什麼呢?這個世界有太多讓人沉重得喘不過氣的東西,製度的落後,經濟的不公,人性的淪落……從上到下從下到上,都經常讓人有種憤懣的無力感,似乎做點什麼都難以立刻改變現狀。但,總得做點什麼吧?!
我跟別人說,我後半生的夢想就是去當小學老師,孩子的創造力和想象力需要被保護,自尊心需要被保護。這些都被保護好了,人性的基
礎也就打好了,那麼,還怕這個世界不朝著好的方向發展嗎?結果招來悲觀主義者的一片反對:“你窮其一生,能培養幾個人哪?放在這個世
界裏,滄海一粟罷了。”是啊,一個人的力量真的很有限,但,不是有蝴蝶效應嗎?不是有聚沙成塔之說嗎?不是有堂吉訶德這樣的人一直存在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