裏麵沒什麼東西,就七八塊錢。我突然覺得這是老天給我的懲罰,占了多少便宜,就要損失多少等值的東西。後來的一次真正的偷,再次印證
了這個事實。
要結婚了,兩個京城的白領蜜友打算請我倆去吃自助火鍋小慶祝一下。年輕時我們還一無所有,家裏的所有家當都是朋友給留下的二手貨。
下館子的機會也很少,那時候吃的包括肯德基在內的大部分的高檔飯,都是這倆白領蜜友請的。自助火鍋是第一次,覺得不吃撐了就賠了,我
們一盤又一盤地往回端東西,直到撐得快爆了,才心不甘情不願地罷手。吃完我又注意起盤子來,發現自助的盤子很輕薄,塑料的,摔不爛。我隨口說,這麼多盤子,真想順回去幾個啊!
本來完全是一句說笑,結果美女白領邢柯馬上來了精神,說:“那咱們就順回去幾個!”我一聽就開始緊張了,但又難以自抑地興奮:“真的可以嗎?這咋偷啊!”邢柯二話不說,打開我的大包,刷刷刷地就往裏塞盤子,我們看得目瞪口呆,又覺得刺激無比。我緊張得不行,說夠了夠了別再裝了,她又順了一大把勺子,才幹脆利落地拉上拉鏈。出得門來,一溜煙地鑽進了出租車,上車之後,驚魂未定,就開始哈哈大笑!繼包子鋪逃單事件的許多年之後,再次重溫了做賊的快感。其實並不是真想要,她們也不是送不起,純粹想惡作劇一次,還真就成功了! 回到家中,我把所有東西都拿出來,細數今天收獲的結婚禮物,盤子和勺子都在,但,英子送我的全新的化妝品卻不翼而飛了。把所有東西都倒了出來,依舊不見,而其他東西,包括錢包都完好如初。我瞬間又想起了那個惡咒——你占了多少便宜,老天就會收回多少。
我覺得上帝是偏愛我的,他用這種方式提醒我,不可作惡,不可貪婪。自此,我徹底斷了貪便宜的心,類似的惡作劇再也沒敢搞過。因為每每有唾手可得的便宜在眼前,我都會想到上帝的屢次提醒。這個不貪便宜的作風,讓很多朋友都欽佩不已。
可以定性為偷竊的行為不是惡作劇就是貪小便宜,從來沒有像小說裏寫的是為生活所迫。不過還是有一次因為麵臨絕境而偷盜,雖然未遂——
住在圓明園畫家村的那段日子,我的朋友不多,隻有一個筆友哥哥在魯迅文學院上研修班,算是我為數不多的可以串親戚的地方。魯迅文學院在東八裏莊,與圓明園一東一西,路途遙遠。一次去找哥哥玩,待得晚了,心急火燎坐車到三元橋倒車的時候,眼睜睜看著302末班車剛剛駛出站台。
打麵的需要至少二十元錢,而我那時沒錢,一般出門身上就十來塊錢。怎麼辦?我想起了可以攔截騎自行車的行人搭順路車,於是邊順著三環朝中關村方向走,邊頻頻回身招手,一連過去十幾輛車,都無人敢停。正絕望時,有一中年男子停了下來,我說明了情況然後誠懇地問:“你能帶我一段嗎?”他欣然答應。我高興地坐上後座。才騎了沒一會兒,眼看到一個立交橋了,他說:“咱們到下麵去坐會兒吧?”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驚訝地問:“你要幹什嗎?”他說:“不幹什麼,就去親熱一會兒。”聽我愣著沒接話,他又補了一句:“我給你一百塊錢。”
我立馬覺得有一百隻蟾蜍爬遍了我周身,當即就要吐,大喊:“你把我當成啥人了?停車!”他停下來,一點尷尬的表情都沒有,相當平靜地上上下下又把我打量了一遍,甩給我一句“裝什麼正經”後,就飄然而去。
我氣憤至極,覺得受到了巨大的侮辱,氣衝衝地往前走,再不敢搭車。心想,走到天亮總能走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