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債權製度。就是在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報酬總數中,拿出一部分報酬以債權的形式支付,其具體操作是:將這部分以債權形式支付的報酬留存於企業中,形成企業對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借款,即企業經營管理者對企業的債權,用於企業經營資本。債權所占比例可根據企業當年資產可能保值增值水平來確定。一個經營者任職期滿後,企業將企業經營管理者任期內曆年累計的債權及其利潤收益歸還企業經營管理者。若企業經營虧損,則按一定比例從其累計的債權中扣除,並予以抵扣虧損,如企業虧損10萬元,扣除亞企業家債權2萬元,具體比例額可根據不同企業來製定。
(4)建立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流動升遷機製。使企業經營者從“保險箱”走向充滿競爭的市場,有利於企業內部的優勝劣汰。在企業內部,經理是企業的高級雇員。如果他們經營不善,或違法經營,或侵害企業出資者、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將會被解雇,通過市場達到企業管理者的擇優選取。有了這種風險機製,將強化廠長(經理)的自身監督。況且,由於市場的存在,企業內部員工有向上晉升取代經理的需求;企業外部人員有進入企業取代現任經理的需求,這樣,對企業經營者的內部、外部監督必將強化。經營者為保住自身的職位,也必將自覺約束自己的行為。
三、道德約束
金融機構的道德約束比其他經濟領域顯得尤為重要,金融是整個經濟活動中最重要的領域,在有合理的經濟約束和法律約束保障的前提下,道德約束比法律約束尤為顯得重要,能較大地降低經濟活動的交易成本。
道德約束具有自發性和相互性的特點,道德是個體約束的規範。每個個體既是遵守或違背道德的主體,同時又是促進或監督他人遵守或違背道德約束的主體。根據道德約束人們行為程度的不同,可以把道德劃分為“軟道德”和“硬道德”。軟道德主要存在於非正式群體的思想觀念中或者正式群體的非正式觀念中,軟道德約束一般通過主體的自律行為進行,外界給軟道德主體往往施加輿論和精神的壓力,最終軟道德能不能約束行為主體,主要依賴於主體的精神因素,如果主體的自我認知與軟道德規範一致,或者主體順從了輿論和精神的壓力,那麼主體就接受了軟道德的約束,否則主體即使違背軟道德規範,一般情況下,無法給予懲戒。而封建社會的很多倫理道德往往以家規、族規和社會規製強迫社會成員接受,並且形成嚴格的獎懲製度,這時的道德就是一種硬道德,或者說是近似於法律的道德,特別是在封建社會司法實踐中,道德規範是核心內容,而法律製度就是一定程度上加強道德約束。現代社會的硬道德主要以社會組織的規章、職業道德等形式存在,也具有一定的強製性。但是這種硬道德的強製性不能代替法律,更不能超越法律,除非道德規範已經上升為法律。否則如果道德和法律不分離,會出現以道德代替法律,或者以法律代替道德。以德代法,道德會侵蝕法律;以法代德,道德約束會喪失。硬道德隻能在所屬內約束主體的行為,主體違反硬道德會遭到的最強烈懲罰就是排擠某個社會組織或單位。
道德具有示範性和規範性。一種道德規範一旦形成,不管這種道德規範對社會是有利,還是有害,隻要對一部分主體有利,一旦為其他社會成員認可或默許就會形成滾雪球式的效應。如果是對全社會不利的道德規範,就會產生嚴重的後果,這時道德自身已經難以糾正,就需要新的社會輿論以及法律的介入。比如腐敗和邪教,由於某些人的觀念退化、拜金主義以及封建迷信思想等,使腐敗和邪教在一段時期和一定範圍內滋生,成為危害社會安定團結和正常運行的毒瘤。腐敗和邪教一經產生,就有它們自身生存和發展的空間,這時原有道德的約束力量已經難以消除它們,就需要我們黨一方麵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增強公民抵製腐敗和邪教的能力;另一方麵,法律機關要對腐敗和邪教宣戰,從思想上和組織上去打擊其物質力量,從而為根除腐敗和邪教創造條件。
道德約束成本高,一個原因是因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使利益引誘成為道德選擇的主要目標。利益取向已經成為人們選擇的函數,行為的選擇往往把利益程度作為首要標準,雖然不能排除一些人把精神價值作為道德選擇的首要目標;另一個原因是道德內容多元化和變化快,我國經濟建設日新月異,社會各方麵發展迅速,伴隨著道德內容變化很快,新興的生產和管理模式,新技術革命的進行,新的消費觀念和社會觀念,新的時尚潮流,無不衝擊著人們相對滯後的道德認同,也就是說道德認同與社會相對道德建設的要求之間存在著差距,這種差距使道德約束效果下降,道德約束成本相對提高。
道德約束的成本主要有兩方麵:一方麵是人們之間的道德協調成本,道德規範一般是自發形成的,道德約束也是協調自發約束,眾多主體之間要大多數認同的道德規範,需要人們之間的信息溝通,需要人們在日常行為中,用思想和行動“投票”,經過反複選擇,才會形成相對穩定的道德規範;另一方麵,是人們認同道德的程度。一種已存在的道德體係或者一種正在形成之中的道德規範,人們認識程度越低,道德約束成本越高;人們遵守道德的程度越高,道德約束成本越低,人們遵守道德的程度越低,道德的約束成本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