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湯顯祖與明後期戲劇(續)
第一章 沈璟和吳江派
萬曆年間,有為數眾多的文人參與戲曲創作,並且有不少人投入了畢生的主要精力,戲曲在文人中受重視的程度是前所未有的。這也刺激了對戲曲本身的研究。湯顯祖是一位傑出的劇作家,但他對如何從事戲曲創作並未提出係統的意見(就像很多詩人並不談"詩法"一樣);他主張重"情"、重"意趣神色",也不是專門從戲曲來談,而是他的哲學思想、文學思想的一貫表現。把戲曲作為一種特殊的藝術形式,從音律、語言、演唱乃至結構諸方麵進行較深入的探討而造成廣泛影響的,是以沈璟為首的"吳江派"。但這一派的理論過於注重格律,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時,又有明顯的偏頗。
沈璟(1553-1610)字伯英,號寧庵、詞隱,江蘇吳江人。萬曆初進士,曆任兵部、禮部、吏部諸司主事、員外郎。
因仕途挫折,中年即告病還鄉,專力於戲曲創作及研究。著有傳奇十七種,合稱《屬玉堂傳奇》(部分已失傳)。其中《紅蕖記》、《埋劍記》、《雙魚記》以情節離奇、關目曲折取勝,表現了重視舞台效果的傾向,對後來的戲劇創作有一定影響。
另外,《義俠記》寫武鬆故事,傳唱較廣;《博笑記》以十個獨立的短劇組成,形式上有創新,內容多譏刺世事的混亂顛倒,也有一定特點。但沈氏思想頗為陳腐,作品內容多封建說教的成分,也不擅於刻畫人物的真實心理和個性,所以成就不高。
沈璟是曲學名家,他的《南九宮十三調曲譜》在前人著作的基礎上對南曲七百十九個曲牌進行考訂,指明正誤,成為後人製曲和唱曲的權威教科書。他的曲論要點有二:一是格律至上,二是推崇"本色"語言。《詞隱先生論曲》有雲:
"名為樂府,須教合律依腔。寧使時人不鑒賞,無使人撓喉捩嗓。說不得才長,越有才,越當著意斟量。"他要求作曲合律本來不錯,但持法過於苛嚴,且認為為了合律可以犧牲抒情表意,這就成了束縛。至於他所說的"本色",則著重於語言的樸拙淺俗,這對於明傳奇過於偏重文藻駢驪的傾向有糾正的意義。不過,這種"本色"論既是和嚴格的音律相結合的,又重視以古曲為範式,實也有一種雅化的意味。
中國傳統戲曲是一種歌劇,而沈璟所關注的,主要是其歌曲部分,於歌曲又特重聲韻之和美,這和湯顯祖從戲劇文學的角度主張"以意趣神色為主",著眼點是不同的。沈璟曾因《牡丹亭》不合他的以昆腔為準的音律要求,將之改為《同夢記》(吳江派中其他人也曾這樣做),引起湯顯祖強烈的不滿。他們的態度當然是偏狹而武斷的,不過,不能因此說沈璟對於曲學的研究沒有價值。後來的戲曲家對他普遍表示推崇,這總是有一定道理的。
湯、沈之爭發生後,許多戲曲家持折中調和之論,被認為是吳江派嫡係的呂天成在《曲品》中說:"不有光祿(指沈),詞型弗新;不有奉常(指湯),詞髓孰抉?倘能守詞隱先生之矩矱,而運以清遠道人之才情,豈非合之雙美乎?"這個意見在當時有代表性,也有可取之處。《曲品》是一部以分列品第方式評論戲曲作家與作品的著作,保存了許多珍貴的資料,評論中也有較好的見解,不過因缺乏係統的理論觀點,總體上顯得散碎。在明代曲論中,最有係統性和理論性的,當屬王驥德的《曲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