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中國宗教(1 / 3)

第三卷 中國宗教

序 中國宗教

中國是個多宗教的國家。中國宗教徒信奉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中國公民可以自由地選擇、表達自己的信仰和表明宗教身份。據不完全統計,中國現有各種宗教信徒一億多人,宗教活動場所8.5萬餘處,宗教教職人員約30萬人,宗教團體3000多個。宗教團體還辦有培養宗教教職人員的宗教院校74所。

--佛教在中國已有二千年曆史。現在中國有佛教寺院1.3萬餘座,出家僧尼約20萬人,其中藏語係佛教的喇嘛、尼姑約12萬人,活佛1700餘人,寺院3000餘座;巴利語係佛教的比丘、長老近萬人,寺院1600餘座。

--道教發源於中國,已有一千七百多年曆史。中國現有道教宮觀1500餘座,乾道、坤道2.5萬餘人。

--伊斯蘭教於公元七世紀傳入中國。伊斯蘭教為中國回、維吾爾等10個少數民族中的群眾信仰。這些少數民族總人口約1800萬,現有清真寺3萬餘座,伊瑪目、阿訇4萬餘人。

--天主教自公元七世紀起幾度傳入中國,1840年鴉片戰爭後大規模傳入。中國現有天主教徒約400萬人,教職人員約4000人,教堂、會所4600餘座。

--基督教(新教)於公元十九世紀初傳入中國,並在鴉片戰爭後大規模傳入。中國現有基督徒約1000萬人,教牧傳道人員1.8萬餘人,教堂1.2萬餘座,簡易活動場所(聚會點)2.5萬餘處。

在中國,全國性的宗教團體有中國佛教協會,中國道教協會,中國伊斯蘭教協會,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中國天主教主教團,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中國基督教協會等。各宗教團體按照各自的章程選舉、產生領導人和領導機構。

中國各宗教團體自主地辦理教務,並根據需要開辦宗教院校,印刷發行宗教經典,出版宗教刊物,興辦社會公益服務事業。中國與世界許多國家一樣,實行宗教與教育分離的原則,在國民教育中,不對學生進行宗教教育。部分高等院校及研究機構開展宗教學的教學和研究。在各宗教組織開辦的宗教院校中,根據各教需要進行宗教專業教育。宗教教職人員履行的正常教務活動,在宗教活動場所以及按宗教習慣在教徒自己家裏進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動,如拜佛、誦經、禮拜、祈禱、講經、講道、彌撒、受洗、受戒、封齋、過宗教節日、終傅、追思等,都由宗教組織和教徒自理,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幹涉。

發生於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對包括宗教在內的中國社會各個方麵都造成了災難性破壞。中國各級政府在糾正"文化大革命"錯誤的過程中,也為恢複、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作出了巨大努力,平反了宗教界人士蒙受的冤假錯案,恢複開放了宗教活動場所。八十年代以來,中國基督教每年恢複、新建教堂約600所;到1996年底,累計印刷發行《聖經》達1800多萬冊,並受到多種免稅優惠;中國基督教協會自1983年起編輯出版的《讚美詩》累計發行達800多萬冊。從1958年至1995年,中國天主教已先後自選自聖主教126位。近十餘年中國天主教培養、祝聖的年輕神甫有900多人。北京基督教崇文門堂每周的主日禮拜有3000多人參加。天主教北京南堂每周日有4台彌撒,有2000多人參加,其中一台是專為在北京的外國人舉行的英文彌撒。

在漫長的曆史發展中,中國各宗教文化已成為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的一部分。中國的宗教徒有愛國愛教的傳統。中國政府支持和鼓勵宗教界團結信教群眾積極參加國家的建設。各宗教都倡導服務社會,造福人群,如佛教的"莊嚴國土,利樂有情",天主教、基督教的"榮神益人",道教的"慈愛和同、濟世度人",伊斯蘭教的"兩世吉慶"等。

在中國,各種宗教地位平等,和諧共處,未發生過宗教紛爭;信教的與不信教的公民之間也彼此尊重,團結和睦。這既是由於源遠流長的中國傳統思想文化中兼容、寬容等精神的影響,更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政府製定和實施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建立起了符合國情的政教關係。

第一章 中國佛教的曆史

佛教產生於公元前6~5世紀的古印度。創始人名悉達多·喬達摩。20歲時離家成道,此後被尊稱"佛陀",意為覺悟者,簡稱"佛",所傳宗教被稱為"佛教"。

佛陀去世後的數百年間,佛教傳遍印度次大陸。原始佛教內部由於對教義的理解不同,發生分裂,進入部派佛教時期,主要分為上座部和大眾部,南傳佛教主要是上座部諸派,盛行於斯裏蘭卡,並傳遍東南亞地區,後傳入中國雲南。

佛教傳入中國的確切年代尚無定論,異說頗多,大體在公元前後兩漢之際。主要有漢傳、藏傳和南傳佛教三大派別。

從南北朝開始中國佛教進入興盛發展階段。南北朝時佛教已遍布全國,出家、在家佛教徒數量增加很快,如北方的長安僧尼過萬,南方的建業(今南京)有佛寺數百座。

隋唐時期是中國佛教鼎盛之時。隋朝皇室崇信佛教,唐朝皇帝崇信道教,但對佛教等其它諸多宗教都采取寬容、保護政策。中國佛學逐步發展成熟。

封建社會後期,漢地佛教衰落,戒律廢馳,叢林破敗,僧人無知,迷信盛行。近代以來,在楊文會等一批佛教界有識之士的帶動下,佛教在各個方麵得到一定的發展。抗日戰爭時期大批愛國僧人如著名佛教社會活動家太虛大師積極支持抗戰,為爭取道義上和物質上的支持在全世界廣為宣傳,佛教界還在戰地組織了僧侶救護隊,為爭取祖國自由獨立做出了應有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漢傳佛教界首先與全國人民一道參加了土地改革運動,廢除了封建地主所有製及其它各種剝削製度,佛教事業日益發展。1952年11月成立了中國佛教協會籌備處,1953年中國佛教協會在北京成立,圓瑛法師當選會長,中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恢複和落實,使中國佛教獲得新的發展。藏傳佛教主要流行於西藏。雲南。四川、青海、新疆、甘肅、內蒙古等省、自治區,藏族、蒙古族、裕固族、門巴族、珞巴族、土族群眾普遍信仰,人口700多萬。

中國南傳佛教即上座部佛教主要分布於雲南省的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思茅地區、臨滄地區、保山地區,傣族、布朗族、阿昌族、佤族的大多數群眾信仰南傳佛教,截止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約有信徒100多萬。

第二章 中國道教的曆史

道教正式創立於東漢末年,其標誌是太平道和五鬥米道的出現。

南北朝時期經過葛洪、寇謙之、陸修靜、陶洪景等人努力和改革,道教成為與佛教並列的中國正統宗教之一。

南北朝以後,五代統治者基本上都重視儒釋道三教,隻是各個皇帝對每個教的喜愛、信奉程度有差異,有的更重視佛教,有的更重視道教。在尊奉的同時,統治者也加強了對佛道二教的控製。

唐宋時期,道教受到統治階級的推崇而得到進一步發展,形成了多種流派,元以後逐步形成全真派和正一派兩大流派。明代道教走向衰落,對統治階級的影響遠遜於唐宋時期。

到了清代,皇室尊崇藏傳佛教,對道教采取嚴厲限製的方針,道教更加衰落,活動主要在民間。

鴉片戰爭以來,中國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道教亦受到帝國主義的壓迫和西方思想的衝擊。道教進一步衰敗,在中國五大宗教中降為教團勢力和政治影響最弱的一個。許多道士文化素質低下,宗教知識缺乏。道教組織鬆散,各地聯係和團結不夠緊密。但仍有一批道士潛心修煉,著書立說,課徒傳戒,使道教法脈得以延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之初,在從新民主主義社會向社會主義社會過渡時期,道教界配合上地改革,開展了宗教製度民主改革運動。

經過民主改革,中國道教徒加強了聯係和團結,在沈陽太清官方丈嶽崇岱道長的倡儀和政府的支持之下,1957年4月於北京召開了道教界第一次全國代表會議,成立了中國道教協會,由嶽崇岱任第一屆理事會會長。中國道教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