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少數民族服飾的文化內涵(1 / 3)

第一卷 少數民族服飾的文化內涵

無論是從社會的橫斷剖麵還是從曆史的縱向發展來看,服飾都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個民族的服飾變化,是與其總體文化的演進緊密聯係的。隻有在一個民族的文化背景下,才能對該民族的服飾作出深刻的理解。

第一章 服飾是人類文化的顯性表征

文化是與人類社會發展聯係在一起的;在人類社會出現以前,物質世界中根本不存在任何文化現象。反之,人類社會的全部曆史,就是一部文化發展史。凡是人類在社會曆史實踐過程中所創造的一切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都可以歸結為文化。

在剛剛與動物相揖別之後的相當一段時間內,早期人類是沒有任何服飾的。現代科學已經證明,和人、猿人最切近的進化環節是哺乳動物中的靈長類。一切哺乳動物(也包括鳥類等非哺乳動物),和外界氣溫的適應和體內溫度的調節,是靠皮毛來實現和進行的。秋冬絨毛生長,春夏絨毛脫落,是鳥類獸類中隨處可以觀察到的事實。如果猿和人的揖別點是以學會製造工具來確定的話,不可能在學會製造工具的同時,第一批早期人類的體毛就會掉光。因此,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原始人類與外界氣溫的適應和對自己體溫的調節,仍然是靠體毛來實現的。隨著早期人類對世界的認識能力和實踐水平的提高。隨著人的自我意識的逐漸確立,人們才慢慢學會利用自然物來遮蔽自己身體的某些部分;而體毛的脫落和經過簡單縫製的衣裙的出現,則經曆了更長的時間。我國古書《世本》佚文中有"伯餘作衣裳"、"胡曹作衣,胡曹作冕"、"於則作悱履"的記述,肯定衣裳出現於"伏羲、女媧、神農"的三皇時代。傳說中的"三皇"時代對我們來說當然十分遙遠,但在人類進化史上卻是相當晚近的事。同時還應該指出,象衣裳之類日常用品的製作或發明,絕不可能是個別人的事,而是人類文化發展的產物,傳說中的"胡曹",隻不過是當時人類群體的一種代稱。《中國文化史》一書的作者柳治徽先生明確指出。"自燧人以迄唐、虞洪水之時,其曆年雖無確數,以意度之,最少當亦不下數千年。故合而觀其製作,則驚古聖之多;分而按其時期,則見初民之陋。犧、農之時,雖有琴瑟、罔罟、耒耜、兵戈諸物,其生活之單簡可想。至黃帝時,諸聖勃興,而宮室、衣裳、舟車、弓矢、文書、圖畫、律曆、算數始並作焉。故洪水以前,實以黃帝時為最盛之時。後世盛稱黃帝,有以也。然黃帝時之製作,或侍前人之經驗或賴多土之分工,萬物並興,實非一手一足之力。故知社會之開明,必基於民族之自力,非可徒責望於少數智能之士。而研究曆史,尤當滌除舊念,著眼於人民之進化。勿認開物成務,為一人一家之績也。"

我們知道,人類在曆史實踐中所創造的文化,可以區分為物質文化、精神文化和製度文化這樣三種大的類型。其中,物質文化實在具體,具有形象、直觀的特點,和人們的生產生活關係十分密切,因而處處使人們覺得不可缺少。

和一切物質文化的創造物相一致,服飾也擁有具體形象、直視顯眼、實用普及等點。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都必須穿戴一定的服飾,而且服飾是無保留地呈現在人們麵前的,人們隻要上下打量一眼就可以了解到他的服飾的質料、形製、色彩、組合,從而也就可以大略了解這個人處於一種什麼樣的"文化"水平之上。由於服飾可以由各種各樣的材料剪裁縫製而成,衣裙的用料如何,也就可以反映出穿衣人自己及其生活的。社會的生產發展程度,反映出穿衣人的經濟狀識和生活水平。又由於服飾都不是純粹的天然物,總要進行剪裁縫製、琢磨加工和連綴搭配,所以它又直觀地反映出一定地區、一定民族乃至一定時代的工藝技術水平。服飾還是一定社會內地域劃分、等級區別的標誌,一個人的服飾也就是一定社會地位的顯性表現。除此而外,人們的服飾還都是工藝品、藝術品。它既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又必須與具體的人體結合而充分展示其藝術性,因此它既供穿戴者欣賞,更供旁觀者欣賞,同時,服飾這一藝術品不依靠與日常生活的分離而恰恰要依托與日常生活的統一而確立自己的藝術地位。這樣一來,服飾的質料、形製、款式、色彩無不體現出穿著者本人和周圍人們的審美情趣、審美習慣、審美追求和審美理想,體現出一定程度的社會文化心理結構,甚至體現出一定的禮樂製度。總之,服飾文化首先是一種現象、直觀的物質文化,但在這一形象、直觀的物質文化物中,卻又包含著極其廣闊、深刻的精神文化和製度文化的內容,因而具有無比豐富的社會內涵和文化內容。

關於服飾的起源和用意,曆來有多種不同的說法,有的認為服飾起源於禦寒,有的認為起源於遮羞;有的認為穿戴的用意在於裝飾,有的認為在於顯示自己富有。應該說除了"顯示富有"誕生較晚,是在私有製社會出現以後的事以外,禦寒,遮羞、裝飾作為服飾起源的動因都是有一定道理的。從"社會文化"的角度出發,講的是"現實的"服飾。因此,得到這麼一個初步的結論;服飾是人類文化的顯性表征。

第二章 服飾在民族識別和研究中的地位

服飾是人類文化的顯性表征,在民族識別和民族研究中,服飾也就是重要的依據和應該予以注意的對象之一,占據著一個不可缺的地位。由於各種地理的、曆史的、社會的原因,世界民族情況十分複雜,不但種繁類多,而且源流交錯。這樣一來,要真正理清每一個民族發展的線索,確切掌握每一個民族的各種情況,甚至為每一個民族正名,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般認為,全世界共有人數多少不等的大小民族二千多個。之所以很難說出準確的統計數,就是由民族識別工作的困難而造成的。在這二千多個民族中,人口在百萬以上的民族共有269個,占民族總數的八分之一左右,但人口卻多達41億多,占全球總人口的96.3%見相反,百萬以下的民族有1800多個,其人數卻不到1.6億,僅占全球人口的3.7%。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我國各民族沒有經過科學識別,加上各種政治社會因素,民族關係十分複雜,民族情況相當混亂。解放後,許多少數民族紛紛公開自己的民族成分,提出自己的族名。到現在為止,確認我國有民族56個,除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約93%的漢族外。其他的55個民族為少數民族。

根據民族學規定的分類原則和我國的實踐經驗,民族識別主要是以民族特征和民族意願為依據而進行的。在民族特征中,就包括了民族服飾這一重要因素。

作為民族識別依據的民族特征之一,是民族共同語言。民族學理論認為,語言的共同性是民族的最重要標誌之一,因而民族識別首先要考慮所要識到的對象共同體,即自認為或被認為屬於同一民族的人們是否具有共同語言。而且語言還具有較大的穩定性和對某種強迫同化的穩定性,所以把語言作為依據也就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和科學性。

作為民族識別依據的民族特征之二,是民族共同地域。在單一民族聚居的地區,民族共同地域的形成與否十分明顯,問題也就簡單得多,很容易作出判斷。而在現實生活中,往往出現多民族雜居的情況,民族共同地域是否形成的問題也就複雜得多。比如我國的少數民族,在曆史上就發生過多次大的遷移流動,有些民族至今分布十分廣泛,而且常造成大小聚居區交錯雜處的局麵。因此,在考慮共同地域對,不僅要著民族聚居的位置,而且要弄清他們與近鄰民族的交流融合和互相影響的各種關係。

作為民族識別依據的民族特征之三,是民族的共同經濟生活。緊密聯係的共同經濟生活,是形成現代民族的一個重要動力,在前資本主義時期所形成的民族共同體,這個因素相對地是不發展的。在我國,這個問題相對地更加複雜。由於地區之間發展的不平衡,居住在不同地區的同一民族,往往處於不同的生產力水平和經濟發展水平上、又由於商品經濟往往極不發展,許多民族生產出來的東西要靠漢族等別的民族充當中間聯係人才能進行交換。當然,對於居住在同一地域的同一民族來說,其生產水平和經濟生活水平大體上仍然是統一的。

作為民族識別依據的民族特征之四,是民族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這一特征,其內涵格外豐富,既表現為共同的物質生活方式,又表現為共同的精神生活方式,即共同的風俗習慣、起居飲食、喜慶節日、信仰祭把、婚姻家庭、文學藝術特點等等。這當中,最核心的是共同的民族心理素質,即在物質國和精神的文化生活中,感覺到大家都屬於一個人們共同體的"自己人"這種心理。這種心理強烈而集中地體現在某種帶有神秘色彩的共同宗教儀式中和共同的歌唱舞蹈中,同時也經常、普遍地表現在風俗習慣起居飲食、婚姻家庭中。當然,我們也不應該隻注意到個別的"特點",把個別的"特點"當作共同心理素質的代表並以此判定具有某種共同特點的人們共同體就是同一民族。總之,在形成和維係民族這個人們共同體方麵,"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這個特征的確比別的特征更顯得重要。

十分明顯,一個民族的共同經濟生活和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都和本民族的穿著服飾有關。到了一個地方,這一地方生活著幾個不同的民族,或者說同一民族的生活圈有多大,最直觀簡便的方法就是看該民族服飾的流布和有多少不同的民族服飾被穿著。在西雙版納的貿易集市上,人們可以給你指出誰是傣族,誰是哈尼族,誰是布依族,誰是拉祜族,誰是佤族,誰是基諾族,誰是克木人等等,其依據就是他們的穿著打扮而且絕不會搞錯。事實上,一個民族生產滿足其在衣、食、住等方麵的需要的物質資料的活動,即他們的"第一個曆史活動",正是構成他們共同的經濟生活的基礎。特別是對於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不甚發展的我國大多數少數民族而言,能紡織出什麼樣的衣料。縫製出什麼樣的衣服,生產出什麼樣的飾物,正是他們生產水平和工藝技術的表現之一。當這些東西由別的民族的現代工廠生產之後,他們也表現出共同的選購傾向。而在日常穿著打扮上,更明顯地表現出他們的"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我國西北的東鄉族男子出門在外,隻要頭戴一項黑色或白色軟帽,留著大胡子,同教人見到,便顯得十分親熱,必定以和相待,並得到十分周到的保護和多方麵的援助。可見,服飾在體現一個民族的認同感和共同的心理素質方麵,具有多麼巨大的作用。服飾是科學調查必不可少的環節和內容,其所獲資料在民族識別和民族研究中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