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詩律研究的對象
詩律學研究的是詩歌形式技巧中的部分語音問題。一般說來,這些問題可以分成以下幾個環節:一、節奏式:1.節奏單元的組成;2.節奏單元組成詩行的方式;二、韻式:3.韻的組成方式;4.韻在詩中的布置方式;三、段式:5.詩行組成詩節的方式;6.詩行或詩節組成全詩的方式。
所有這些環節都可以說是節奏的不同表現形式,而詩律研究的對象是詩歌中這種廣義的節奏結構。
這些環節是互相交織的,很多詩律學術語,如"七律"、"和歌"或"十四行詩",包括了貫穿這些環節的內容。
在許多民族的文學史中,詩律的研究很早就得到發展。它是一門古老的學問,但曆來許多詩律研究著作大多是詩的格律教規。所謂格律,是固定化程式化的詩律。程式本身也是由非程式變化而來,而詩人們在創作中對程式的態度各不相同,使程式終將歸於消失。因此,詩律的研究並不局限於詩歌格律的研究。從現代眼光來看,詩律研究應當是一門描述性的科學,它對詩歌創作中的詩律現象進行總結,而不是對詩歌創作作出某種規定。
詩律研究雖然隻涉及語音問題,但這些問題與構成詩歌有機整體的其他方麵有密切聯係。詩句的語義、詩表達的感情、詩的朗誦或書寫印刷形式,都能對詩律產生很大影響。
節奏式 節奏式包括節奏單元的構成以及節奏單元組合成詩行的方式。節奏式是詩律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環節。
節奏式是由音節內和音節間某些語音特征之有規律的重複所形成。這些特征是:音長、音強、音高(以上為音節內語音特征);音節數量、停頓(或上一音節拖長)(以上為音節間語音特征)。
音節發聲特征的絕對值對構成節奏來說意義不大。無論音長、音強或音高都隻有在詩行語流背景上形成某種可以複現的穩定的對比變化,才能形成節奏。因此,上述第一組特征必須與第二組特征相結合,才能構成節奏單元。
其次,詩行中的音節同時具有與詩行中其他音節相對比的音長、音強和音高等發聲特征,但這三者對比情況是不統一的。因此,一種節奏式在第一組特征中隻能取一個構成因素。選取這個特征的原因是它比較穩定,或比較清晰,或基於文化傳統原因。如果不能從第一組特征中選取,也可以僅靠第二組特征來構成節奏。
此外,還有許多其他因素可以幫助構成節奏式,如頭韻、腰韻等韻式節奏因素;對偶、首詞重複、疊句等語義節奏因素;以及拆行、改換字體、加標點等節奏因素。這些輔助因素有時會嚴重影響節奏,但它們不是節奏構成的基礎。
語音特征的不同組合,構成了詩歌幾種主要的節奏類型。它們是:
1.音長-音節體: 長元音音節與短元音音節組合成節奏單元,相同節奏單元重複一定次數,或若幹不同節奏單元按一定方式相續,組成詩行。吠陀經時代的梵語詩,古希臘詩,阿拉伯詩,以及受古希臘詩影響的8世紀前的拉丁詩,受阿拉伯詩影響的 9世紀後的波斯詩,都用這種節奏式。這種節奏式的節奏單元稱為音步。
在歐美,這種節奏式基本上已經消失。歐美有些詩人喜歡模仿希臘羅馬的古典詩,常作恢複音長-音節體的試驗,但無一成功。
2.音強體: 北歐日耳曼諸民族的古代史詩采用音強體節奏式。它以一個重讀音節為核心,前後團聚幾個非重讀音節,形成節奏單元,每行節奏單元數量相同。這種節奏式比較簡單,因此在日耳曼史詩中,作為節奏單元核心的重讀音節一部分押頭韻,以增強節奏感。試舉古薩克森史詩兩行為例:
□st □p stigan,□thiun W□hsun;
s□ang gis□erc an gimang; thie s□u Warǒ an hr□oru,...每行四重音,每個重音團聚的音節數量差別很大,每行頭三個重音音節押頭韻。
中世紀後,這種節奏式在日耳曼諸語詩歌中消失,但民歌和兒歌一直到現在仍使用這種質樸的節奏式。現代有許多詩人努力恢複音強體,取得了相當可觀的成績,使這種節奏式在現代詩歌中占有重要地位。
3.音強-音節體: 後期拉丁語詩歌逐漸拋棄古希臘詩的音長-音節體,而仿照其音步組成方式形成音強-音節體。這種節奏式以重讀音節與非重讀音節按一定方式組合成音步,每行音步數量相應。以普希金的兩行俄語詩為例:
Любв□/,над□ж/ды,т□х/ой сл□вы
Нед□/лго н□/жил н□с/обм□н ,...這是輕重格四音步行,第一行行尾音步多一音節是使用陰韻的需要。自中世紀後期起,這種詩體逐漸成為日耳曼諸語和大部分斯拉夫語占統治地位的詩歌節奏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