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章、格言、會旗(1 / 1)

憲章、格言、會旗

奧林匹克憲章--亦稱奧林匹克章程或規則,是國際奧委會為奧林匹克運動發展而製訂的總章程。

奧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強"(Citius,Altius,Fortius)。

國際奧委會會旗--白底無邊,中央有五個相互套連的圓環,即我們所說的奧林匹克環,象征五大洲的團結,全世界的運動員以公正、坦率的比賽和友好的精神,在奧運會上相見。

憲章

奧林匹克憲章,亦稱奧林匹克章程或規則,是國際奧委會為奧林匹克運動發展而製訂的總章程。第一部章程的倡議和製訂者是顧拜旦。1894年6月在巴黎國際體育會議上正式通過。主要內容是奧林匹克運動基本宗旨、原則、以及舉行奧運會的有關事宜。數十年來,曾多次修改、補充,但由顧拜旦製訂的基本原則和精神未變。

格言

奧林匹克格言,亦稱奧林匹克座右銘或口號,係奧林匹克運動宗旨之一。格言"更快、更高、更強"(Citius,Altius,Fortius),是顧拜旦一位密友迪東(HenrimartinDidon)於1895年提出的。他將這句話刻在他所辦學校的門楣上。顧拜旦對此頗為讚賞,經他提議,1913年獲國際奧委會正式批準,將它定為奧林匹克格言。1920年它又成為奧林匹克標誌的一部分。此外,也有把"體育就是和平"、"重要的是參加,而不是取勝"作為格言的。

會旗

國際奧委會有自己的會旗。旗為白底無邊,中央有五個相互套連的圓環,即我們所說的奧林匹克環。環的顏色自左至右為藍、黃、黑、綠、紅,象征五大洲的團結,全世界的運動員以公正、坦率的比賽和友好的精神,在奧運會上相見。

國際奧委會會旗係1913年根據顧拜旦的構思而設計製作的。

曆屆奧運會開幕式上都有會旗交接儀式。由上屆奧運會主辦城市的代表將旗交給國際奧委會主席,主席再將旗遞交當屆主辦城市的市長。然後將旗幟保存在市府大樓,四年後再送交下屆主辦城市。當屆奧運會升在運動會主會場上空的旗幟是一麵代用品。

根據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奧林匹克五環"是奧林匹克運動的象征,是國際奧委會的專用標誌,未經國際奧委會許可,任何團體或個人不得將其用於廣告或其他商業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