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醫放血療法(1 / 1)

蒙族醫藥學 蒙醫放血療法

在一定的部位,將淺部脈(靜脈)切開或穿破,進行手術放血,借經引出病血,達到治療和預防疾病的目的,是為放血療法。

本療法多適用於由血、希拉引起的熱性疾病。如傷熱擴散、騷熱、疫腫、瘡瘍、痛風、索日亞(包括結核)、丹毒、黃水病、麻風等熱症。巴達幹與赫依引起的寒症,若與血和希拉合並時,亦可采用放血療法。凡屬正精耗竭,體質虛弱,孕婦、產後、浮腫、大癆痼疾、胃火衰敗等寒性疾病以及由巴達幹赫依所轉化的疾病。兒童和老年人,用瀉下法、催吐法、鼻藥及灌腸法施治之後,亦禁用放血療法。另外,對血、希拉熱引起的疾病,雖然大多可以用放血療法施治,但如下七種熱性病,其臨床表現雖為熱象,但亦不可過早地采取本療法。如對未成熟之熱性病及疫熱,過早放血則易使其混濁而紊亂;對疫熱過早放血則易使熱邪內陷髒器;對騷熱在病血與正血尚未分離之前放血則易使正血過失,導致赫依增盛,煸散熱邪,病血滯留於體內,餘熱盡而易於反複;對空虛熱采用放血療法遇易使滯留於體內的病血散布於命脈;對毒熱症施行放血則易使熱邪擴散於全身或滯留於體內不除;對體弱病人使用放血療法則有危及生命之虞。

放血時機:根據疾病的不同情況,在病程的早期、中期和後期,分三個階段施治。

早期

即發病初期宜於放血者,如體腔出血侵及髒腑,流血過多而不止者,以及擴散熱、騷熱、食物中毒等,起病急驟,不循常規發展成熟,應掌握時機,在發病初期及時放施治。

中期

疾病中期,無惡寒現象,身體沉重麻木時,可放血施治。或正血與病血已充分分離,血液無混雜現象時,宜於放血。

後期

凡血和希拉熱邪或病血散布於脈道時,易於轉化為其它疾病,因此,應用不當之飲食引發其餘熱,爾後放血施治。

病血之鑒別:病血與正血是否已經分離的征象,可從口腔、鼻腔和肛門三處之血去診察。正血色鮮紅,而病血則不然。如不出現病血與正血相混雜跡象時,即為已達放血時機,否則,須用湯藥經分離之。放血器械

即放血用的特製的小刀。關於其形狀、大小等,在《四部醫典.

後續本》雲:用優質的原料,由精工巧匠經多次錘煉製成管翎針及彎尖新月狀、剃刀狀、斧刃等銳利刀具,長約六橫指,其銳利程度能削斷毛發為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