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一個人救十個人是俠,殺一個人救一百個人就是大俠,殺一個人救成千上萬的人就是大俠中的最大俠。
大唐王朝轟然覆滅,一切都沒了規矩,社會進入了一個殺皇帝和皇帝被殺的時代。殺皇帝如砍瓜切菜,皇帝被殺是家常便飯,兵禍連連,到處是殺戮之氣。
打打殺殺,生生死死,輸輸贏贏,沒有誰是最後的贏家。爭權奪利,爭來爭去,最後都為他人做了嫁衣裳。
換皇帝比換尿布還勤快的時代,是絕對的亂世。
亂世出英豪,更多的是出乞丐,本書就是關於兩個小乞丐的故事。有小乞丐還有小姑娘,一個小姑娘。
什麼是武功?能殺得了人保護好自己的就是武功。
什麼是最強武功?能殺了最強武功的人就擁有最強的武功。
江湖血雨腥風,膽小者勿入。
在一個天高月黑的早晨,剛吃過晌午飯,太陽掛在天上,月亮普照著大地,星星眨呀眨地眨著它們亮閃閃的眼睛窺視著大地,就像要窺視每個人的隱私。
天邊的晚霞像血一樣紅,鮮紅。宛如一盆狗血潑灑到了白布上。
少爺身上也噴灑上了血,不過不是狗血,是人血。人的血。敵人的血。
少爺伸手悄悄摸了摸自己的傷處,感覺骨頭沒折,經脈沒斷,隻是掉了一些皮肉和一點骨頭渣,流了一些血。
無大礙。
他撇撇嘴,忍著傷痛舒展了一下手指,往嘴裏塞了一口兔子肉,烤兔子肉。他知道該結束了,該接受跟班和丫頭的歡呼了。
身後的跟班和丫頭沒說話,也沒有歡呼,瞪大眼睛眼睜睜地看著,丫頭不敢說話,怕分少爺的心;跟班說不出話,正在嚼兔子肉,歡呼就積攢在他倆心裏,等著勝利。
因為在他們看來事情還沒有完結,危險還沒有過去,戰鬥還沒有結束,重要的是敵人還沒有死。
少爺抬頭望向對麵的敵人,對手使用的是狼牙棒,敵人一出現他就知道來人是“狼王寨”的,手裏的狼牙棒證明了他的身份。
隻有“狼王寨”的人才使用狼牙棒。至於來人是“狼王寨”的什麼角色?姓甚名誰就不清楚了。
從來人出手招式上來看,上來就施殺手,十三招之內就打傷了他的腿,可以斷定,敵人武功不俗,輩分不低,在“狼王寨”應該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狼王寨”的人一向以出手狠辣著稱。眼前的這人似乎出手更狠更辣,好像是急著想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問題,把他們三個斃殺完了回去交差。
少爺有點奇怪,“狼王寨”離這裏很遠,他們還應該是在“東牆派”的地盤上,找他們尋仇的應該是“東牆派”的人啊,怎麼會碰到“狼王寨”的人?還是個出手毒辣的殺手。難道“狼王寨”和“東牆派”聯手了?不可能啊!“東牆派”的人以看家護院和培養看家護院的武師為主,而“狼王寨”是專門劫家略舍,騷擾富商大賈的,他們是水火不容的黑白兩道,說什麼也不會聯手啊?再說了,自己一個平凡的無名小叫花子,也犯不著江湖兩大名派為了他而冰釋前嫌啊?
對麵的敵人似乎也在思索,更多的是詫異,一個看起來很平凡很平凡很不起眼的小叫花子,竟然能在自己最厲害的十三大殺招之下僅僅傷了一條腿,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從出手閃躲的動作招式上來看,對方的身形很快,也隻有快。快得自己看不出對方是啥來路,屬於何門何派?幾十年的老江湖了,白長了一雙招子,居然看不出對手的武功路數。唉。他有點頹廢,心裏萌生了退意,握在手裏的狼牙棒鬆了鬆,考慮著是退,放過眼前的這個小叫花子,趕快回“狼王寨”?還是繼續進攻,快刀斬亂麻地殺了眼前的這個小叫花子?雖然十三招沒要了這小子的命,但也打傷了他的一條腿,如果自己再毒些,再辣些,再狠些,再多用些招式,多使點力,一定能殺了這小子。他對自己的武功還是很有把握的,“狼王寨”的“十三招絕命狼牙棒”絕不是浪得虛名。
就在他進退維穀猶豫不決的時候,他想到了銀子,五千兩白花花的銀子,五千兩銀子的銀票,就揣在他懷裏的行囊裏。殺了這小子就可以得五千兩紋銀,還不用上繳狼王,不怕走漏風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