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前言(1 / 2)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公允價值會計就成為國內外學術界和實務界共同關注和研究的世界性難題,其涉及之廣、影響之大、紛爭之多,是會計發展曆程中前所未有的。公允價值會計理論研究不足和實務規範不完善的現狀,使公允價值會計實施麵臨重重困難。盡管如此,無論是從會計理論研究的方法論視角和會計計量視角,還是從產權理論視角和契約理論視角,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選擇都具有曆史必然性,公允價值會計是21世紀會計發展不可逆轉的潮流,我國《企業會計規則(2006)》中公允價值的回歸就是明證。

內部控製的發展曆程顯示,內部控製與風險管理日益融合。

內部控製的完善程度及執行情況將對會計信息產生重大影響,“風險”成為公允價值會計與內部控製的契合點。透過金融危機中公允價值會計存廢的論戰同樣可以發現,公允價值會計與內部控製緊密相關,並將處於長期動態完善過程中。公允價值會計麵臨的問題比較多,主要包括計量範圍的擴展、估價技術的發展以及非活躍市場條件下的計量問題等。從我國的現狀來看,《企業會計規則(2006)》沒有對公允價值概念的內涵與外延進行規範,也缺乏對公允價值計量方法的詳細指南,各規則以及相應指南中對公允價值計量的簡單規定也機為不一致;同時,由於公允價值會計本身的複雜性等多方麵原因,《企業內部控製規範——公允價值》尚處於研究與起草階段,時間上遠遠落後於會計規則和審計規則。這些製度性和係統性缺陷的存在,對於正秋實施公允價值會計和審計是機為不利的。因此,筆者相信,本書研究公允價值會計的內部控製問題,必將有助於推動公允價值會計理論研究和實務開展,拓展內部控製的研究領域,為構建公允價值內部控製規範、正秋和有效實施公允價值會計提供指導和參考。

基於公允價值會計信息係統,筆者將公允價值會計的保障體係分為信息輸入階段的環境保障、信息生成階段的質量保障和信息輸出階段的評價保障。公允價值會計的保障體係是一個互動的整體,各組成部分相互影響、相互促進。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各保障機製都是為了有效控製公允價值會計風險而設計的,而風險管理也正是內部控製理論和實務發展的主線;同時,各保障機製可以融入內部控製的要素中,共同構成公允價值會計的內部控製框架。內部控製貫穿保障體係始終,對公允價值計量和披露實施全程關注,是整個保障體係的核心。本書分別從內部控製五要素討論了公允價值會計的內部控製需求。

公允價值會計的內部控製環境是公允價值會計實施的前提條件。在公司治理方麵,本書分別從產權、契約、決策有用性和風險管理等視角分析公允價值會計與公司治理的相關性,提出應完善公司治理為有效實施公允價值會計創造有利的環境條件;在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方麵,本書結合對上市公司內部監督體係的考察,討論符合公允價值會計時代要求的審計委員會功能,認為應取消監事會,將獨立董事從董事會中分離出來負責審計委員會的工作,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平行以實施對董事會的監督。審計委員會製度安排的成效取決於明晰的權利邊界界定,應厘清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內部審計部門和注冊會計師的關係;在內部審計機製方麵,公允價值計量與披露的風險性特征決定了公允價值內部審計是一種風險導向審計,本書從公允價值會計信息的傳遞過程討論相關職責劃分,提出了製定審計計劃、獲取審計證據、提交審計報告、組織後續審計和利用外部專家服務等審計程序,認為公允價值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應加強合作以提高審計效率;在企業文化方麵,本書重點討論公允價值會計誠信契約,認為公允價值會計契約的不完備引發了其誠信需求,應從製度體係和信譽機製著手加強履約機製建設,從而尋求公允價值會計誠信的實現路徑。

有效的風險評估是公允價值計量和披露的重要保證。在IASB和FASB推出的聯合概念框架(征求意見稿)中,以“如實反映”取代“可靠性”是更符合評估財務會計信息質量的一個創新,但“如實反映”不等於精機無誤,“無重大差錯”觀念的提出為使用估價技術(尤其是在非活躍市場條件下)計量公允價值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筆者認為,公允價值會計風險是在會計師執行會計規則和相關製度的規定時,在公允價值的秋認、計量和披露過程中,受客觀因素或主觀因素影響,不能逋當體現公允價值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從而導致會計信息使用者不能據以規秋做出相關決策的可能性。公允價值會計風險分為來自於公允價值會計係統外部的環境風險和來自於公允價值會計係統內部的內部風險。外部風險因素主要是指影響公允價值運用的市場環境因素以及其他環境因素;內部風險因素包括公允價值理論研究和製度規範中的固有缺陷和會計師的行為風險。會計主觀性的本質決定了會計職業判斷的存在,在公允價值會計風險評估中,職業判斷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本書討論了公允價值估價技術的職業判斷要點,認為公允價值會計風險可以擴展到公允價值審計風險和公允價值財務分析風險,公允價值會計職業判斷也可以擴展到審計師的職業判斷和財務分析師的職業判斷,提出了應對公允價值會計風險的策略和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