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公害
自從1995年10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2001年9月農業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以來,人民的生活健康及飲食安全衛生得到保障,保證消費者吃上放心的、衛生的無公害食品。2002年3月,農業部發布農牧發[2002]1號文件:《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此通知對21類藥品進行了嚴格的控製。以上這些法規及其它相關文件是指導我們生產安全放心的無公害豬肉所必須遵循的依據。雖然無公害豬肉受到消費者的青睞,可是在鮮肉銷售市場中所占比例很小。要想全麵提高消費者的消費水平,使豬肉成為居民肉食品消費的首選,不僅要培養絕大部分消費者的消費意識,同時也應加強我國養豬業的管理,擴大無公害生豬的飼養規模。然而,要想得到合格的無公害豬肉,必須從源頭??生豬的飼養管理入手,提高飼養技術,科學飼養管理,合理使用飼料及添加劑,快捷有效的獸醫防疫衛生工作,避免造成藥物在豬體內殘留,達到現代化養豬來生產無公害豬肉的目的。
1、引種
為提高豬群總體質量和保持較高的生產水平,達到優質、高產、高效的目的,豬場和養豬戶都經常要向質量較好的種豬場引進種豬。引種也是豬場管理的第一環節和基礎環節,品種的引進應遵循以下8項原則:⑴正確選擇引入品種;⑵慎重選擇個體;⑶嚴格執行檢疫製度;⑷所有豬種必須有檢疫證書;⑸種豬場必須要有生產、經營許可證;⑹要區分引進品種是原種還是商品配套係;⑺要考慮品種原產地與引入地間的環境差異;⑻要考慮引進品種的生產性能。了解被引品種地區的疫病情況及整個畜禽類疫病發生情況,不得從疫區引進種豬及仔豬;需要引進種豬時應從有種豬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引進,並按GB16567規定進行檢疫,引進的種豬隔離觀察15?30天,經獸醫檢查合格後方可供繁殖使用;隻進行育肥的生產場,引進仔豬時,應首先從達到無公害標準的豬場引進。引入品種確定後,對引進的同一品種應相對集中飼養、慎重過渡、逐步推廣及進行開展品係繁育等工作。
了解和調查被引品種的選育標準和整個地區的疫病情況後,在種豬選擇個體方麵要求:健康、無任何臨床病征和遺傳疾患(如臍疝、瞎乳頭等),營養狀況良好,發育正常,四肢要求結合合理、強健有力,體形外貌符合品種特征和本場自身要求。種豬引進需要運輸時,盡量減少引進個體的應激,引進後種豬先在隔離室飼養,隔離期結束後,對種豬體表消毒後可進入正常生產,實行“自繁自育、定期檢查、定期消毒”的飼養管理原則。
2、飼料使用
生產無公害豬所需飼料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發布的NY5032-2001,嚴格按照標準的規定執行,保障飼料的安全性,把握飼料的品質就等於阻止了公害的源頭。不應給肥育豬使用高銅、高鋅日糧,禁止在飼料中添加β-興奮劑、鎮靜劑、激素類、砷製劑;在商品豬出欄前,按有關準則執行休藥期;不使用變質、黴敗、生蟲或被微生物汙染的飼料,使用的飼料原料和飼料產品須來源於無疫病地區,無黴爛變質,未受農藥或某些病原體感染;飼料原料、預混料、飼料添加劑、全價飼料必須定點供應,產品成分清楚;出欄前嚴格按休藥期規定換喂不加藥飼料;不應使用未經處理的泔水和其他畜禽副產品,使用自配料的應建立詳細的飼料生產記錄。
根據生豬不同生長時期和生理階段的營養需求,配製不同的配合飼料,最大限度的發揮豬隻的生產潛力,盡量減少因飼喂過飽、突然改變飼料、不規律的飼喂而造成的飼料浪費和營養過剩。采用合理的飼喂器,可以改善豬的采食習性而提高飼料的利用,最好采用鴨嘴式飲水器,以節水、防疫。
3、飼養與管理
隻有對豬場進行清潔化的科學管理,實現管理機械化、自動化,才能保障產品批量化、規格化,充分發揮豬的生產潛力,提高勞動生產力和經濟效益。大致可分為:公、母豬群、仔豬群和育肥豬群。分別介紹如下:
3.1?種公豬
為確保種公豬的性欲、精子質量及配種效率,實現繁殖更多更好的仔豬,必須進行科學的飼養管理,應采取以下措施:
⑴根據種公豬的生理特點及營養需求,配製科學的配合飼料,不能肥豬料或其他料來代替,更不能糟渣類飼料來飼喂。
⑵適當對小公豬進行配種訓練,鍛煉小公豬的經驗和信心,但是未滿1周歲的公豬交配次數在1周內不超過6次,1歲以上的每周可交配12次,且休息1天。
⑶設計合理的種豬舍,使得種公豬能進行適當活動;選擇適齡配種,過早配種會影響豬的正常發育和所產仔豬的身體狀況,小型及早熟品種一般在6-8月齡,體重50-60Kg以上為適配齡,而大型品種在8-10月齡,體重100Kg以上為適配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