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學之於文化
語文教學不能令人滿意,有諸多原因,未能進入文化層次恐怕是重要原因。
語文,“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應該把語文放在文化的大框架內來考察。人是文化的動物,語文教育首先關注的是人。人於本能之外,還擁有一個文化的世界。文化的一般解釋為:文字、文章、文采、典章、法律等。人,除使用工具、語言文字、圖畫標誌外,還擁有國家、法律、宗教、哲學、倫理、曆史、藝術等精神世界。
語文構建的是人的文化精神世界,語文教學承擔著文化承傳任務,而不能僅僅是“語言”或別的什麼純“知識”“技能”訓練。說起文化承傳,還應注意傳統文化影響無處不在的事實。如今我們無論做什麼事,隻要一涉及文化,就必然要和傳統文化碰麵,就是說絕逃不過傳統的影響,2001年高考作文的“誠信”,就是古老的話題。人的培養從基本精神開始,這又離不開傳統文化,這滲透民族文化基本精神的所謂國學——民族的根。然而,傳統影響有正麵也有負麵的。幾千年封建社會涵養的傳統文化,必然帶有濃厚的陳腐氣息,像集權專政強製推行封建統一的價值觀念,所謂以“天理”遏止“人欲”,對主體意識的壓抑,致使中國傳統文化形成漠視個性的特點。這和西方文化不同,英語中人稱代詞“我”的第一個字母“I”大寫,其餘的代詞“你”“他”等都不大寫。這從一個側麵表明西方文化中對個人和個性的尊重。而在漢語中凡是“我”和與“我”沾邊的稱謂,都要“降一等”。如:“在下”“鄙人”“寡人”“糟糠”“賤內”“犬子”等。這種無視人格、精神的影響極其深遠,就連《新華字典》上“人”的解釋都沒有思想、精神文化的款條,隻說能製造和使用工具。漢語為感悟語言,從中可體察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取向。這些影響在語文教學中也是非常顯著的,尤其是無視“人的培養”“個性”“獨立人格的關注”等。
文化是一個體係。土,不是文化,土城牆、陶土製品就可能是文化。水,不是文化,水渠,像都江堰就是了不起的文化了。再如國畫就是個體係,它是宣紙、毛筆,畫、詩、書法、篆刻以及畫的意義、境界、價值觀,還有裱糊等的“綜合”,這才稱其為文化。
語文之於文化依然為體係。語文,除知識、能力,更為重要的是文化精神世界。語文教學欲進入文化,必然為綜合體。如同孤立的事物不成其為文化一樣,隻教些孤立的知識、技能也不成其為文化。把語文課當成純知識、技能課來教,或淺層次的解析,外部強加的理性解析等,都無法進入文化的層次。這就叫“有知識無文化的語文課”。可以說,語文之文化,應表現在人的精神底子以及運用語言表述交流的本領這兩方麵。語文教學,“教”出智慧、見識,教得有成效,就得進入文化,從文化角度來審視語文。所謂文化,文即人文,化即教化。語文課進入文化,無非以“人文”“教化”為前提。人文,強調人的培養和個性的關注;“化”的教化,屬規範(西方文化認為人是有限的生物),包括語言規範、個人的行為規範及學習的基本規律,如鑒賞的規律。即便是個人的領悟,也須是“悟出正理”。那麼,凡能“教會”學生讀出、寫出“自己”的合乎“教化”的都應該屬於“進入文化”層次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