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應求“真”
文章的生命在於真。古人說寫文章要“事信而不誕”,意思是事情要可靠真實而不荒誕。著名教育家葉聖陶先生也說:“我們作文,要寫出誠實的,自己的話。”詩人臧克家也說:“回頭看自己過去所寫的那些描寫鄉村破產和農民生活的詩,可以說,它們是我真摯感情的結晶。”從上麵這些經驗中我們可以明白這樣的道理:寫記敘文,就是要真實地描述生活,真實地描寫景物,真實地抒發感情。那麼,我們如何去追求“真”呢?
首先,寫真事,說實話。真實的事必然來自自己對生活的觀察、體驗、思考:有哪些人,說些什麼,做些什麼,想些什麼;什麼樣的事,在什麼地點、時間發生、發展和結束的;有哪些具體的細節和場麵;什麼物,它的樣子、特點、構造;麵對這些人、事、物,我想些什麼,心情如何……詳詳略略,如實寫來。
其次,抒發真情,寫些獨特的感受。“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沒有情,就沒有感動人的詩,沒有感動人的歌,同樣,也不會寫出好文章。情真,就是自己對生活的真切體驗、感受,也就是說,我們要抓住自己感興趣的一人一事一物一景,運用自己的思想和思考方法去細心觀察、去體驗自己真正得到的感受,尤其像杜波羅留夫所說:“要善於攝取其中有什麼東西特別打動他的一瞬。”作文切忌“用自己的嘴說別人的思想,用別人說過的話。”情真是以事真為基礎的,但事真不一定情真,這種情不是無病呻吟,孤芳自賞,而是積極向上的、健康的。要做到“情真”,就要熱愛生活,善於發現和熱情歌頌生活中的真善美。
其三,敘述描寫要真實。這就要求我們具體生動地寫出事件,讓人有真實的感知。具體寫,一是要把最動人的地方描述出來;二是要寫得集中,不要麵麵俱到,複雜的事,也要詳略得當;三是要寫得有條有理。在敘述和描寫中,可以點睛式插入自己的感受。
“求真”並不排除想象,而是要求想象合理,即既要有科學基礎,又要有生活基礎,合情合理,令人信服,同樣是一種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