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感與詞語移用

高中語文課本中介紹過通感和詞語移用兩種修辭手法,但都介紹不詳,所以在教學中,一些師生對這兩種修辭手法分辨不清,一些人認為它們不過是一種修辭的兩種名稱,也有一些人認為它們根本就是兩種截然不同的修辭。那麼,它們的關係到底如何呢?下麵談一點筆者的淺見,以期拋磚引玉,就教於大方之家。

通感是借助想象和聯想,把事物本來作用於某個感官上而產生的感覺移植於另一個感官上,使感覺相通的一種修辭方法。

客觀事物作用於人的眼、耳、鼻、舌、身等感官,便會產生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等感覺。通過心理活動,不同的感官所產生的感覺是能夠相通的。例如:①“微風過處,送來縷縷清香,仿佛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朱自清《荷塘月色》)微風中的荷葉荷花的清香本為嗅覺所感知,但為了把清香的若有若無、飄渺柔美、沁人心脾的特點表現得更加生動形象、淋漓盡致,作者將其比作聽覺可感的“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將嗅覺轉化而為聽覺,將嗅覺與聽覺交織在一起,調動起讀者多種感覺功能,啟迪讀者更加廣泛的想象和聯想,顯得十分傳神。

又如該文中②“塘中的月色並不均勻,但光與影有著和諧的旋律,如梵娜玲上奏著的名曲。”荷塘月色是作者目之所見,視覺所感的形象,作者卻以聽覺可感的“旋律”“名曲”加以形容,這樣更能調動讀者美妙的聯想與想象,增加了讀者對藝術境界的感受和領會程度。

在高中語文第四冊《明湖居聽書》一文中作者也多次運用了通感。如作者描寫王小玉的演唱效果:“聲音初不甚大,也覺入耳有說不出來的妙境;五髒六腑裏,像熨鬥熨過,無一處不伏貼,三萬六千個毛孔,像吃了人參果,無一處不暢快。”王小玉的演唱是聽覺可感的形象,卻用觸覺加以表現,使聽覺觸覺交織為一,非常生動傳神。“唱了十數句之後,漸漸的越唱越高,突然拔了一個尖兒,一線鋼絲拋入天際,不禁暗暗叫絕。那知他於那極高的地方尚能回環轉折;幾囀之後,又高一層,接連三四疊,節節高起。晃如由傲來峰而西,攀登泰山的景象;初看傲來峰削壁千仞,以為上與天通;及至翻到傲來峰頂,才見扇子崖更在傲來峰上;及到翻到扇子崖,又見南天門更在扇子崖上。愈翻愈險,愈險愈奇。”這兒以動覺、視覺形容聽覺,讓聽覺、動覺、視覺水乳交融,使讀者的聯想、想象活躍起來,變抽象形象而為形象形象,增加了讀者對文意的理解。“那王小玉唱到極高的三四疊後,陡然一落,又極力騁其千回百折的精神,如一條飛蝗在黃山三十六峰半中腰盤旋穿插,頃刻之間,周匝數遍,愈低愈細,忽又揚起,像放那東洋煙火,一個彈子上天,隨化做千百道五色火光,縱橫散亂,這一聲起,即有無限聲音俱來並發……”這兒以視覺表現聽覺,把王小玉的表演形容得無以複加!

高中語文第一冊《長江三峽》以“這一天,我像在一支雄偉瑰麗的交響樂中飛翔”總領全段,作者以聽覺表現動覺,表現了在三峽航行時新奇而又強烈的感受,讓讀者充分地體味到了作者在母親河上航行時興奮激越的情趣。

通過以上例證的分析可以看出:“通感”是把一種感官上感覺到的形象,用另一種感覺形象地加以表現的一種修辭手法。“通感”就是感覺相通,就是通過心理活動,使不同感官產生的不同感覺可以相通,它是一種“意境上”的修辭。而“詞語移用”則是把慣用以描寫甲事物的詞語用以說明或形容乙事物,從在而創造一種巧妙的耐人尋味的藝術效果的修辭手法。如高中語文課本第六冊《威尼斯》一文中多次運用了這種修辭方法。“這方場中的建築節奏其實是和諧不過的”一句中“節奏”本來是音樂術語,是指音樂中交替出現的有規律的強弱長短現象,這裏卻用它來形容建築物色彩的濃淡明暗和位置的高低錯落的情況。又如“建築也是新式,簡潔而不羅嗦,痛快之至”一句中“簡潔而不羅嗦”本來是用來形容或評論說話、寫文章直截了當,爽快直率的,這裏以形容建築物造型的簡潔,外部裝飾少的特點。再如“全副(畫)氣韻流動”之句,“流動”原指液體或氣體的流動,這兒用以形容含義抽象的“氣韻”,表現了提香的《聖女開天圖》意境的美妙和韻味的豐厚。

由此可以看出,“詞語移用”是把慣常用於形容一事物的詞語用以形容另一事物的一種修辭手法。它雖也同“通感”一樣能夠形成美妙的意境,但從修辭方式看,它是一種“詞語上的”修辭。它與通感的根本區別就在於通感是人的感覺相通,與人的感覺密不可分,而詞語移用則與感覺無關。其實也就是說,有關於感覺的詞語移用應歸於通感的範疇。

如《威尼斯》一文中”顫著釅釅的歌喉”之句中的“釅釅”一詞本用來形容茶水味道醇濃的,句中用來形容歌聲的醇厚,是詞語移用。同時也應該看到,用形之於味覺的“釅釅”形容以聽覺可感的歌喉,自然又是通感,而且由於該句側重於感覺的表現,我們應認定它用了通感修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