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學生在情感體驗中學習語文(3 / 3)

三、情感體驗是師生間感情的平等傳遞

教師應努力創設這樣一種情境:在這個環境裏,學生能把讀寫聽說活動當作自己的需要來進行,把培養語文素養當做一種自覺行為。這種情境與傳統的語文教學環境有著明顯的不同,在傳統的語文教學環境裏,教師大多占居權威位置,是文化知識傳授者、知識學習的指導者和教學的管理者,而在由教師、課程資源與學生組成的教學情境裏,教師與學生的交流應是平等的,是一種平等的對話。所以在平等、寬鬆的情境裏,教師的角色與傳統相比,應發生改變,學生是學習的主人,教師是學生學習的合作者、引導者和參與者,僅僅是個語言交際中心和借助語言文字進行交際的主體,並不是什麼權威。

在特定的情境中,教師、學生借助語文課程資源完成語文學習的過程。在這個學習過程中,學生與教師進行的是平等的對話,必須做到同讀、同寫、同講、同議、同評:第一,所有的語文資源不是必須遵從或者完全接受的,而是把它當作需要修改或創造的東西來對待。情境教學努力將課文“還原”到原本的生活情境裏,讓學生置身於語用狀態中,引導學生由表及裏地走進教材(大多是此),探究寫作者的語用經驗,然後,讓學生帶著寫作者的語用經驗聯係自己的生活實際加以運用,把作者的語用經驗轉化成自己的經驗,實現對教材內容的修改或創造。第二,教師不是以權威者的姿態出現在學生麵前,向學生講解,學生隻能重複教師的具有絕對權威性的內容。相反,教師是以一個語言活動中心的身份參與到學生中去,同多個語言活動中心就某一話題(多數表現為圍繞課文文本的話題)一起開展具有相互作用的對話。在與語文資源、多個交際主體進行對話的過程中,實現語用體驗的傳遞和語感的遷移。所以,從某種程度來說:這種教學更多的表現為一種“聚會”,加拿大學者史密斯說,“教學乃是教師與學生在‘思考’這麵超驗的旗幟下進行‘聚會’的活動,這思考拒絕以某個在先的目的的名義而結束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作用。”在這種“聚會”裏,教師如何教、學生如何學呢?我們認為,學生在這種情境中,與教師一道,同是語言活動中心和交際主體,教學以某個交際主題為中心,應做到師生同讀、同寫、同講、同議、同評,語用體驗的傳遞、語感的遷移、語文知識的積累均可在平等交流中實現。

新課程標準指出,“學生是語文學習的主人。語文教學應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注重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意識和習慣,為學生創設良好的自主學習情境……”,“語文學習具有重情感體驗和感悟的特點,因而量化和客觀化不能成為語文課程評價的主要手段。”所以對語文課程的評價,也要注重對學生的情感態度的評價。由此可以看出,對學生進行語文教學,不注重對學生的情感教育,不設置一定的情景讓學生在特定的情境中完成對語文的學習是不行的;在這個情境裏,教師與學生同語文課程資源之間如果不平等的相待,也是不行的,隻有在這兩個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語文學習才能真正成為師生之間平等的對話,實現教師與學生之間感情的平等傳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