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記起來了,那個約定。
他坐在會議廳裏,一身灰色破舊的西裝極不合身。會議桌旁是十幾個黑色西裝的公司股東,個個都是商業精英,吃人不吐骨頭老謀深算的狐狸。
“按照公司的規定,江總留下的37.6%的股份中,7.6%留給你,剩下的30%由公司的三大股東平均分。這樣一來,胡總所擁有的股份將達到30.1%,是我們之中最高的,應當成為下一任的總裁。”
“我反對。”未然出聲,“按照我母親的遺囑,她名下37.6%的股份都將留給我,你們憑什麼這麼瓜分?”
“瞧瞧,母親屍骨未寒就在這兒跟我們談股份,像你這樣的人,憑什麼繼承Elier,憑什麼問我們憑什麼?”有人出言諷刺。
“你倒是有資格在我母親屍骨未寒之時明目張膽的瓜分她的東西,她在的時候你們敢說這種話嗎?不過就是看她走了才胡作非為!”未然諷刺。
“你!”胡總氣得一口氣差點兒沒上來,“你再怎麼說也不過是江總和他前夫的兒子,要論也得是把股份給你妹妹,哪裏有輪得到你?”
“你們會舍得把到嘴邊的股份讓出來嗎?可笑。”未然說,“不管怎樣我也算是江家的人,就算我父母離婚,那也輪不到你們這些東西在這裏對江家指手畫腳評頭論足。”
“你居然說我們是東西!”股東們憤憤不平。
“難道你們不是東西嗎?”未然回敬。
“好好好,”胡總怒道,“一個毛頭小子也敢跟我們嗆聲。我且不跟你計較。你說你要江芬的所有股份?”
“是。”
“那豈不是要由你來當這個總裁?”胡總像是聽到了什麼天大的笑話,“先別說你沒有任何經驗,沒有學過商業的知識,甚至還沒上大學,單單說你這一身西裝。”
胡總轉身對股東們說:“你們說說,連一身像樣的西裝都沒有,還妄想做Elier的總裁?!笑話!”
“就是,丟人現眼啊!”
“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胡總,以後我們哥幾個可就倚仗您了!”
股東們議論著離開了會議室。從頭到尾隻把他當作一時興起想來湊熱鬧的以為管理公司就是過家家的不自量力的人,根本沒把他放在眼裏。
他憋紅了臉,一拳砸在紅木桌上。
沒錯,他的確連一件像樣的西裝都買不起,所以隻能承受他們的冷嘲熱諷。
忽然他被人從身後抱住。
是若辻。
她的聲音帶著哭腔,有什麼濕濕的從背後的衣服滲了進來。
“未然,我保證,我以後一定會成為很棒很厲害的服裝設計師,再也不讓他們看不起你!”
年少時的約定,那麼倔強,那麼刻骨銘心。
那一瞬間,他好像覺得所有的嘲諷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若辻一直都在他身邊,陪著他,不會離開。
他望向有點灰蒙蒙的天。
過了那麼多年了,她居然還記得嗎?
發生了那麼多事,她居然還要遵守約定嗎?
未若辻,我該說你什麼好?
真是一如既往的,傻得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