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建章立製,作漢律(1 / 3)

西漢王朝建國之初的國家各項製度建設,是在丞相蕭何的領導之下進行的。從被封漢王,到定陶稱帝,在這四五年間,劉邦在與項羽作戰的同時,數回關中,在蕭何的協助下,立太子,建漢製,已建立起漢初政治製度的雛形。這套政治製度,到公元前195年4月他逝世前,經過不斷增補,已基本趨於完善。所謂的“漢襲秦製”,是指這套政治製度基本因襲秦朝。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打破了傳統的分封製,將大權攬於自己之手,在全國建立起中央、地方和鄉村基層三級統治網絡。西漢政權也是如此。

漢的中央政府和秦王朝一樣,設“三公九卿”,皇帝則總攬大權。

所謂“三公”,即指丞相、太尉和禦史大夫。丞相,為三公之首,主要任務是輔助皇帝處理國家政務。秦設左右丞相,而劉邦隻設一相,到孝惠帝時,才增設二相。太尉,為全國最高軍事首腦,主管國家軍事。禦史大夫,也可稱副丞相,為全國最高監察首腦,他的任務比較繁雜,既要協助丞相處理政事,又要掌管符璽、圖籍、秘書及朝內文件,還要受理百官奏事,監察百官。公元前206年,劉邦拜蕭何為丞相,留守關中,公元前197年,劉邦將丞相改為相國,複拜蕭何為相國。太尉,漢始未設,直至公元前195年,劉邦北征陳豨,才拜周勃為太尉,領兵隨往。漢初第一位禦史大夫是周苛,為漢元年所拜。公元前202年,周苛守滎陽被項羽所殺,劉邦複拜其弟周昌為禦史大夫。公元前197年,周昌被徙為趙相,翌年江陰侯趙堯又接任此職。

三公以下,就是九卿,即:一是奉常(太常),掌宗廟祠祭,朝廷禮儀,並主持考試,所屬太史令掌史書、曆法、天象、災異之事。二是郎中令(光祿勳),皇帝的最高警衛官和朝廷政務秘書長,管理宮殿掖門戶,所屬諸大夫、議郎,負責顧問應對。三是衛尉(中大夫令),宮內警備長官。四是太仆,管理皇帝的車馬。五是廷尉(大理),全國最高司法首腦。六是典客(大行令、大鴻臚),負責各少數民族事務。七是宗正(宗伯),管理皇族事務。八是治粟內史(大農令、大司農),全國最高財政首腦。九是少府(考工),皇帝私人財政長官,管山海池澤稅收。對於漢初擔任過九卿的官員,史書中記錄的不夠全麵,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載:叔孫通在公元前199年任過奉常;王恬起在公元前201年任過郎中令;酈商在公元前200年任過尉衛,夏侯嬰、上不害分別在公元前206年、公元前200年任過太仆;義渠在公元前201年任過廷尉。除此之外,襄擔任過治粟內史,陽鹹延擔任過少府。

“三公九卿”製,源於秦,傳至漢,基本沒有什麼改動,構成了秦、漢王朝的最高統治機構。以後,曆代沿革,名稱雖有所改動,但其職權範圍,基本上和漢代保持了一致。

漢初,在地方上,也仿效秦廷,力求推行郡縣製。

秦朝初年,秦始皇將全國分成36個郡,而到末年,增加到40個。

劉邦封漢王,到楚漢戰爭結束,這期間,他每占一個地方,每平定一個諸侯國,都依秦法,力求設置郡縣:

像漢元年(前206年)八月,他還定三秦,就將關內之地,分設為渭南、河上、上郡三郡。

漢二年(前205年)十月,他將河南國改成河南郡;三月,虜殷王印,置河內郡;六月,拔廢丘,將雍地分為中地、北地、隴西三郡;九月,韓信破魏玉豹,又把其地分為河東、上黨、太原三郡。

漢三年(前204年)十月,韓信兵下趙地,劉邦又將其地分設了常山、代郡二郡。

如此等等,劉邦所設置的這些郡縣,到後來雖有所變化,但據《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記載,達15個之多,但具體哪15郡,書中並未記全。錢大聽《廿二史考異》上認為,這15郡應為:河東、河南、河內、東郡、潁川、南陽、漢中、巴、蜀、廣漢、陝西、北地、上郡、雲中並內史。而項立嶺、羅義俊在《劉邦》這本小冊子中,認為雲中為地名,非郡名,錢大聽先生誤將地名當成了郡名,應將雲中改為上黨。

在漢初,劉邦直接統治的就這15郡,後在鏟除異姓王的過程中,雖也立了一些同姓王,但也同時增設了一些郡縣,在他逝世前,這種郡縣已增加到20餘個。

漢初郡縣官員的設置,也幾乎與秦王朝相同:郡設郡守,掌管一郡行政;郡尉,主管一郡軍事。

郡下設縣,縣的設置主要根據人口稠稀而定,“縣大率方百裏,其民稠則減,稀則曠”。因縣有大有小,所以設置的官員也略有差異;夠萬戶以上的縣,設縣令,以下的則設縣長。縣令、縣長,是一縣最高的行政長官,下配副手縣丞,協助縣令、縣長處理一縣政務。一縣軍事,則由縣尉擔負。這些縣級的主要官員,一律由漢朝廷直接任免、調動,也直接向漢朝廷負責。

西漢的鄉村基層組織,也是仿效秦製,從下向上的組織形式是:伍、什、裏、亭、鄉。五家為一伍、有伍長;十家為一什,有什長;百家為一裏,有裏正(魁)、裏監門;約十裏為一亭,有亭長;十亭為一鄉,鄉置三老、秩、嗇夫、遊徼。其中三老主教化,秩、嗇夫掌民事糾紛,收賦稅;遊徼則主抓地方治安。因鄉政權僅次於縣,地位十分重要,所以漢初對三老有專門的規定:

“舉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帥眾為善,置以為三老,鄉一人。擇鄉三老一人為縣三老,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複勿徭戍。”

由此可見三老的位置,也反映出漢初對鄉村政權建設的重視。

這套從中央到地方由三層組成的政權機構,從下至上構成了中央集權國家的封建統治網絡。這套網絡,具有兩個鮮明的特點:

一是用郡縣製代替了傳統的“世卿世祿”,“分土封侯”的分封製,符合曆史發展的潮流。二是國家的軍政大權和對郡縣主要官吏的任免權都掌握在皇帝手中,這對抑製地方割據勢力,維護國家統一,發展經濟教化。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經濟上,蕭何采取的是重農抑商,獎勵耕戰的政策。

自秦二世元年(前209年)至漢五年(前202年),連續8年的戰爭,再加上天災,給社會生產帶來了極大的破壞,物價飛漲,民不聊生,“凡米百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及“天下既定”,百姓已糧枯財盡。百姓的貧困,造成了朝廷的供給不足,當時的劉邦,都配備不齊四匹一色的馬,王侯將相也隻得乘牛車出入。為此,劉邦稱帝後,為醫治戰爭創傷,恢複社會經濟,發展農業生產,采取了一係列重農措施。

發展生產,首先要解決生產力的問題,而生產力的重要組成因素是勞動力——人。那麼,漢初勞動力的情況又是如何呢?

“天下初定,故大城名都散亡,戶口可得而數者十二三,是以大侯不過萬家,小者五六百戶。”

可見;漢初人口損失之大。

漢七年(前200年),劉邦北征匈奴歸來,路徑曲逆(今河北完縣東南),他登城四望,見房屋連片,範圍十分廣闊,遂驚歎道:

“此縣真大呀!朕行遍天下,唯洛陽能與之相比。”

說完,轉身詢問禦史:

“曲逆有多少戶口?”

禦史答道:

“秦時有三萬餘戶,因多年戰亂,百姓多已逃亡,今僅存五千餘戶。”

漢初人口,和秦時相比,減少的數量何止過半!那麼,這些減少的人數又到哪裏去了呢?除戰亂,天災死亡外,有相當部分,為避戰禍而躲入了深山大澤。

為解決勞動力的問題,漢朝推行了如下政策:

一是招集逃亡勞動力。漢五年(前202年)五月,劉邦稱帝不久,立即頒下“複故爵田宅”之詔,詔說:

“諸侯子在關中者,複之十二歲,其歸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複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答辱。”

詔中明文規定,凡因戰亂,天災避難於山林、大澤中的百姓,都號召他們返回故土。恢複他們的爵位,歸還他們的田地和房屋,使他們安頓下來。發展農業生產。

詔令還明確規定各地官吏,要宣傳和做好這項工作,對散於各地的難民,隻能說服,不能強迫,更不準打罵和驅趕。

詔令所指,多為確有田宅可歸者,其中除部分中小地主外,多為有自己田、宅的自耕農,也就是秦時的“黔首”。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更民名為“黔首”,實行的是“黔首自實田”的封建土地所有製。所以,這些人均為土地私有製的受益者,對秦時的農業發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秦末暴政,楚、漢戰爭,使這種情況遭到嚴重破壞,漢初經濟處於十分困難之中。

劉邦的“複故爵田宅”令頒布以後,得到很快實行,在郡縣的努力下,大批難民逐漸返回家園,充實了農村勞動力,極大地推動了農業的生產。到漢景帝時,社會經濟已呈現出初步繁榮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