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這個院子修建的和這裏的平民住房完全沒有區別,一點也不起眼,所以目前看起來是很安全的。
誰會想到這個小院子裏,裝著可以買下這一片地方的金子?
駱小瑾將金子安頓好,終於可以美美的睡上一覺了,今天過的是在是有些驚心動魄了。
還好石楚蘇的這裏一直有人打掃,床鋪也分外幹淨,上麵還有一股陽光的味道,駱小瑾倒上去,沒多大一會兒就睡著了。
石楚蘇在駱小瑾睡著後,從鐲子裏飛了出來,一瞬間就消失在了屋裏。
差不多天要亮的時候,他又飛了回來,駱小瑾依舊在熟睡中。
第二天早上,駱小瑾一起來,帶上昨天用來備用的一小袋金子和那些簪子,準備去旭日王朝第二大的城市——朝霞。
昨天其實就想好了,如果一直在這裏的話,可能遲早都要被發現,還不如直接去外地,說不定還不會被人知曉——
自己是王妃的身份,的確給她帶來了很不多不方便。不過好在這個地方信息的閉塞,不會那麼快就將自己的畫像傳遍全國各地。
石楚蘇也是半反對,半讚同他這個想法。
不過卻建議她將金子多拿一點在身上,因為怕傭人識破了他的身份後,將家裏值錢的東西,偷走了,或者販賣了。至於最值錢的,肯定就是那半箱子書了。
駱小瑾覺得也是有些道理,又將金子裝在了一些在袋子了,但是卻將床鋪弄亂了,而且弄成了石楚蘇習慣的樣子,給傭人一種主人回來過的錯覺。
朝霞是距離旭升比較遠的一個城市,但是卻分外繁華,而且也有一個外姓王爺在那個城市駐守,聽石楚蘇說那個王爺對石家有恩,先皇就賜予他王爺的稱號,對石家倒還是忠心。
一路上,因為駱小瑾急著趕路,而且也裝扮了一番,看起來就像一個身體沒有長開的小生。
一匹快馬,風餐露宿,本來二十天的路程,倒是讓她隻走了十三天就到了一個叫陽市的縣城。
駱小瑾走了一路上,地名都和太陽差不離,終於後知後覺了,這個朝代就以太陽為尊的。
“駱小瑾,你是不是才學會騎馬,特別興奮啊?這一奔就是十多天,你不累麼?看你本來就不好看的臉,這下子更難看了……”石楚蘇一路上就沒讓她安靜過。
“我說,石楚蘇,你能不能不要那麼多話?這一路上的奔跑,難道你不覺得很愜意麼?而且我的內力又提升了,是不是神速?是不是?”駱小瑾這十多天的奔跑,飯都有落下的時候,但是練武卻是一刻也沒歇過。
隻要覺得在馬上顛簸的時間夠了,就會讓馬休息,自己則是纏著石楚蘇指導自己武功套路。
石楚蘇不得不佩服這個拚起來連命都可以不要的女人了。
這些看起來是很累,但是駱小瑾前世是幹什麼?!在部隊裏麵呆過的人,不管是上等兵還是列兵,那可都是拚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