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又見依人(1)(1 / 3)

遇見他的那一年

在二十歲以前,我一直是一個沒心沒肺的女生。用同性的話來說,就是利用美貌勾引別人的女生。我不讚成勾引這個詞,那是那些嫉妒我的女生所編造出來的誹謗我,安慰自己的話語。所以,我也不喜歡和這樣的女生交往,嫉妒,八卦,無聊。

對於我的美貌,我想要感謝我的父母,因為他們良好的先天基因,讓我生來就人見人愛,花見花開。傳說我出生的那個傍晚,紅霞滿天,可是即使如此豔麗的美景,也難掩我紅撲撲的笑臉。當然,這隻是個傳說。事實我已無從考證。但我很喜歡這個傳說,它證明了我魅力的不可逆轉性。

我承認,我是喜歡和不同的男生在一起。

小時,我和他們踏著自行車離家出走。出走到學校後山烤紅薯,黃橙橙的烤紅薯在陽光下閃閃發光,這是他們爭相進貢給我的戰利品。我一向照單全收,因為,我們是哥們兒,我們是朋友。

長大,我們一起喝酒,唱歌,逃課,打球。我們稱兄道弟,仿佛沒有憂愁。他們不同於女生,他們從來不會私下議論我,也不會嫉妒我。他們都是欣賞我的。所以,他們中也不乏我的追求者。但是,我從不想傷害他們。我發誓,和他們談戀愛,我最初的動機都是單純、善良的。我從不玩劈腿,每一次戀愛,都想真心真意的對待那一個人,希望他就是我的最後一個男朋友。隻是,我往往容易疲勞,愛情也就不能長久。

我把這一切歸咎於我的博愛。

給我印象很深的一個男孩,他苦苦追求了我三個月,他說他如何如何喜歡我,他說他如何如何思念我。在這樣肉麻的狂轟亂炸之下,我終於忍無可忍,說,你敢站在操場上大聲喊出你愛我,我就答應你。然後我蹬著鄙視的眼光望著他,量他見到我就臉紅的膽子也不敢如此。

可是,事實真是難以預料,他是我唯一的一次失策。他竟真的昂首挺胸闊步踏入操場中央,將手搭成喇叭形狀聚在嘴角,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紅著小臉大聲喊出了“林曉曉,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甚至邊喊邊來了一個360度大轉彎。

然後,就是我的臉紅得像出生時天邊的那抹晚霞。這麼多年,追求我的男生不計其數,可這樣瘋狂執著的還真不多。我發誓,當時,我是真的感動了,感動得差點就梨花帶雨了。我匆匆跑上前去,拉著他一路跑開,埋怨著說,你真笨啊,這麼丟臉的事也敢做。他咯咯的笑著答,我願意,我是真的喜歡你。

後來,順利成章,我成了他的女朋友。雖然有因為那一句承諾,但也有被他的誠心感動。所以,這一次,我發誓,我一定好好愛他,並堅信這一次是真的。開始的愛情都是甜蜜的,可是,再甜蜜的愛情,也敵不過時間的蹉跎。漸漸地,他的缺點開始一一暴露。

終於在某一個午後,我爆發了。那時我們戀愛剛好一周,我站在陽光下,鄭重其事的對他說,我們分手了,因為我對你沒感覺了。是的,我就是這麼一個人,隨意下結論,不在乎別人的反對與否。他想挽留。我說,男孩子,就要敢愛敢放手。然後,輕輕的抱了他一下,拍了拍他的後背,算是安慰,瀟灑的轉身走了。隻留下陽光下望著我背影的他眼神落寞。

是的,二十歲以前的我就是這個樣子,沒心沒肺,沒有失敗,不在乎別人。或許,是還不懂什麼是愛情。

媽媽曾告訴我,當有一天你真的遇上了愛情,你就會懂得心痛,你就會成長。可是,我都曆經了這麼多愛情,在她心中,我還是什麼也不懂。

二十歲那年,我才明白,那些我所謂的愛情,不過都是逢場作戲。他們對我的愛,也不過是對美麗的追求,那是他們可以拿出去炫耀的資本。看,我有這麼漂亮的女朋友,多拉風。隻有我,想要傻乎乎的對待每一份愛情。

二十歲那一年,是我遇到周小寧的那一年。

那是女生宿舍樓下,他抱著把木吉他,啞著嗓子唱,為你寫詩,為你靜止,為你做不可能的事。行人紛紛側目,然後搖著頭漠然離開。

我啃著一個紅蘋果,站在宿舍陽台,放眼望去,就是他清瘦的身形。歌聲傳得很遠,猶如遙遠的草原上響起的聲線,即使沙啞,卻也空曠。

然後就聽宿舍姐妹談論道,他在追求一個女孩,那個女孩不怎麼漂亮,甚至不配他,他怎麼就這麼癡情?甚至有人說,我比那女孩漂亮多了,如果他來追我,我就答應。別人的故事,永遠是這些女生八卦源源不斷的話題。

原來,又是一個癡情種。追求女生的把戲我見多了,帥哥我也見多了。所以,我對這樣的桃色新聞不感興趣。相反,我倒覺得他的吉他彈得不錯。

所以,在人群漸漸稀疏了的月光下,我咚咚咚的跑下樓,甜著嗓子說,帥哥,做筆交易吧,你教我彈吉他,我幫你追女朋友。那時,我正迷戀許巍,抱著把吉他坐在梯子上唱“藍蓮花”,仿佛世界的愛情就在瞬間綻放。看,我還是相信愛情的。

他抬起晶亮的眼,隨即如同流星一閃而逝。他說,你如何幫我?我胸有成竹的答,我自有辦法。

是的,追我的男孩不計其數,所用方法不計其數,都說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我相信追女孩子的那一套我是可以信手拈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