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吳子兵法(10)(1 / 3)

以此料之,百萬之國,其眾來者有百萬、六十、七十、八十、九十萬之旗鼓與號令者,必不溢四十萬矣,餘皆疑兵也;十萬之國,其眾來者有四萬、五萬之旗鼓號令者,此必不溢三萬矣,餘皆疑兵也;(敵國大小、敵眾多寡,皆以此類數知之也)。是以知旗鼓多者,其兵少矣,不可怖。但以精兵出其不意,必敗矣。或敵探我動靜者,為我所知,即詐示以疲倦懈怠,使知之。敵必隨勢而來,預於諸間道及通衢陰伏銳兵俟之(先令細人密探敵人舉兵之期,然後設伏以待,亦可),過半則邀擊之。敵得地勢以薄我,未可與戰,堅壁觀之,持久則眾心怠。夫得敵有挫勢者,可以自外擊之;敵有支勢者,可以自內擊之(內攻為用間得其敵心,然後擊之也);敵有輕勢者,可以突擊之(掩不備也)。此隨敵三敗勢攻之也。以此言之,是故多勝者非強也,多敗者非弱也,率由勢爾。夫水之柔弱,方圓任性而能蹶堤漂石者,水之勢也;火之剛炎,亙天而起者,火之勢也;薪木既灰而滅影者,木之勢也。故用兵之道,既知水火之道,既知水火之旺敗,則盡於勢之用矣。

勵士第六

【本篇主旨】

文中主要強調嚴明的賞罰製度對於一個軍隊是多麼的重要。但這還不是使軍隊必勝的保障。應該讓兵士樂於去為國作戰。並不懼怕死亡。對於如何讓兵士能樂死戰場,文中提出了要以激勵之方法而讓人視榮譽為生命。讓有功和無功之人同席而座但要給予不同的待遇,這樣就會讓那些還沒建立功業的勇士生發出為國效命的決心。而且要給予那些功臣的家屬以照顧,使戰士殺敵之時無後顧之憂。

本篇其實就是對士氣之對於軍隊作戰的決定性給了更詳細的說明。

【原文】

武侯問曰:“嚴刑明賞,足以勝乎?”

起對曰:“嚴明之事,臣不能悉。雖然,非所恃也。夫發號布令而人樂聞,興師動眾而人樂戰,交兵接刃而人樂死。此三者,人主之所恃也。”

武侯曰:“致之奈何?”

[起]對曰:“君舉有功而進饗之,無功而勵之。”於是武侯設坐廟廷,為三行,饗士大夫。上功坐前行,肴席兼重器(1)、上牢(2);次功坐中行,肴席器差減;無功坐後行,肴席無重器。饗畢而出,又頒賜有功者父母妻子於廟門外,亦以功為差。有死事之家,歲遣使者勞賜其父母,著不忘於心。行之三年,秦人興師,臨於西河。魏士聞之,不待吏令,介胄(3)而奮擊之者以萬數。

武侯召吳起而謂曰:“子前日之教行矣。”

起對曰:“臣聞人有短長,氣有盛衰。君試發無功者五萬人,臣請率以當之。脫其不勝,取笑於諸侯,失權於天下矣。今使一死賊伏於曠野,千人追之,莫不梟視狼顧(4)。何者?忌其暴起而害己。是以一人投命,足懼千夫。今臣以五萬之眾,而為以四賊,率以討之,固難敵矣。”

於是武侯從之,兼車五百乘,騎三千匹,而破秦五十萬眾,此勵士之功也。先戰一日,吳起令三軍曰:“諸吏士當從受[敵]。車騎與徒,若車不得車,騎不得騎,徒不得徒,雖破軍皆無(易)[功]。”故戰之日,其令不煩而威震天下。

【注釋】

(1)重器:國家的寶器,這裏指宴席上陳設的鼎、爵、觥等貴重器具。

(2)上牢:又名太牢,古時祭祀時,牛羊豬三牲齊備者為太牢。此處意為高規格的宴席。

(3)介胄:介,鎧甲;胄,頭盔。介胄,此處用作動詞,指穿戴起甲胄。

(4)梟視狼顧:梟,貓頭鷹。梟視,因其白天視力極差,所以頻頻察看。狼顧,狼性多疑,行走時常回頭看。顧,回頭。《注解·直解》:“梟,惡鳥也,晝不見物,故數視。狼顧,狼性慎於行,故數顧。”

【譯文】

武侯問道:“運用嚴厲的刑罰和公平的獎賞,就足以取得勝利嗎?”

吳起回答說:“賞罰嚴明的事,我無法詳盡地加以說明,雖然如此,並不能完全依賴於它。發號施令時人們樂於聽從,興師動眾時人們樂於參戰,衝鋒陷陣時人們樂於獻身。這三條是君主所依靠的。”

武侯說:“如何才能做到這些呢?”

吳起答道:“國君您挑選有功之臣,舉行盛宴來慰勞他們,激勵沒有功勞的人。”

於是武侯在宗廟之上設席,分三排宴請士大夫。立過上等功勳的坐於前排,酒萊加上等禮器。立過次等功勳的坐於中排,酒菜加次一等的禮器。沒立過功的坐於後排,有酒菜而無禮器。宴會結束後,又在宗廟門外賞賜立功人員的父母妻兒,也都按立功等級為差別。對死於國事的家屬,年年派使者慰勞賞賜他們的父母,以表示沒有忘記他們。

這種方法實行了三年,秦國出動軍隊臨近西河邊境,魏國的將士聽到這個消息,不等上司發令,就有上萬人穿上盔甲奮勇進攻敵人。

武侯召見吳起,對他說:“先生以前教導的方法現在見到成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