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一個人,他年少多金瀟灑迷人,是學校中的大眾情人。
值得慶幸的是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單戀,所以,當他向我告白時盡管覺得很詫異我還是笑著說,好啊。
他目瞪口呆,表情滑稽的讓我放聲大笑。
他紅了臉蛋,仿佛被調戲的良家女孩。
交往是順理成章的。
當我們形影不離的出現在學校各處,同學們盡管覺得很奇怪,還是有女生認為這是一道校園風景線。
相處久了我發現他這個人有點二,就比如說上次的告白。
他說開始時他隻是聽說現在流行同性戀,他隻是好奇,想知道兩個男人是怎樣在一起。
選上我是理所當然的,誰叫這學校除了他我最帥,在他想象中不會讓他產生反感。
“你這個人還真不錯。”他常常一臉慶幸的對我說“就你這樣的就算不當戀人也能當哥們。”
我微笑,心裏想的是這個人還真二。
有人說喜歡不是愛,隻是在某一時間某一場景讓你產生迷惑,我想是這樣的。
相處久了我發現他這個人衝動,易怒,花錢大手大腳,做事完全不計後果,是當今社會普遍的青少年心理,這樣的人確實不適合談愛。
我喜歡他什麼?
喜歡他年少多金瀟灑迷人?
不認識他的人是這讓認為的。
隻要熟悉他的人一般說起他男的都會說他夠義氣,女的會說他就是一長不大的小孩。
年少多金瀟灑迷人,嗬,在不知不覺中這竟變成了形容我的形容詞。
長不大的孩子,倒是一針見血,就是說這話的語氣讓人聽著不屑。
我知道女性的成熟期一般比男性早,她們心思細膩懂得很多,但是為什麼不會正常說話偏要發嬌黏人說什麼青春過得太快,想做一輩子的小孩。
我聽著惡寒,奉承話惡心,心裏話反感。
她們完全把自己當成男人的衣服,還十分得意,嚷嚷著要男人寧斷了手足也不要丟了衣服。
對於這種思想我很不理解,我在想是什麼樣的衣服能讓我斷了手足。
除非是金縷玉衣價值連城,或許有人會吧,反正我是做不到的,幸好我也沒有把女人當衣服。
有人說我是一個四五十歲的老頭子,我嗤之以鼻,他們加上心理年齡。
我莞爾,不跟這幫混小子們一般見識。
他們說我們倆一個衝動一個冷靜在一起絕配,正好性格互補,生活中會充滿激情。
他聽後不但不以為恥反而得意洋洋,他說“那是,我媳婦嗎。”
他真二。
我頭疼的看著一屋子被陣暈的青年男女冷笑“誰是你媳婦?就咱倆這個姓要做媳婦也是你。”我半眯起眼“愛妃,要不你把女友踹了,我今晚臨幸你?”
我表情語氣拿捏得很好,周圍人開始起哄。
“靠!”他衝我比了個中指。
他們玩的很開心,從此以後周圍人開始叫我皇上,稱他為愛妃。
這稱呼很快就傳遍了學校。
他們都覺得這是個玩笑,我也這麼認為的,那天的告白就是一個玩笑,他這個人還是拿來做兄弟吧。
我發現他這個人不但二還很渣。
當我從宿醉中清醒時麵對渾身的不適和身邊光裸的身體隻能暗罵。
“我們是戀人嗎。”他不以為意的說“酒後亂性是必然的,這是鐵律定理,誰也逃不了。”
他說的理所當然,我卻想揍他。
他幼兒園就開始談戀愛,那戀人都能排上一個連了,這也是認識他之後才知道的。